如何评价电影《弗兰克》(Frank) ?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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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演: 伦尼·阿伯拉罕森编剧: 乔恩·容森 / 彼特·斯特劳恩主演: 迈克尔·法斯宾德 / 玛吉·吉伦哈尔 / 多姆纳尔·格利森 / 莫伊拉·布鲁克 / 斯科特·麦克纳里 / 弗朗索瓦·西维尔 / 泰丝·哈珀 / 肖恩·欧布莱恩 / 卡拉·阿扎 / 克里斯·麦克哈利姆 / 马修·佩奇 / 马克·休伯曼类型: 剧情 / 喜剧 / 悬疑制片国家/地区: 英国 / 爱尔兰语言: 英语上映日期: 2014-05-09(英国/爱尔兰)片长: 95分钟 乔恩(多姆纳尔·格利森 Domhnall Gleeson 饰)是一个热爱音乐的年轻人,某天误打误撞加入了一支有点神经质的地下乐队,乐队的主唱兼灵魂人物是弗兰克(迈克尔·法斯宾德 Michael Fassbender 饰)——既是才华横溢的天才、又是终日戴着一个硕大头套的怪人。乔恩跟着乐队到爱尔兰某个偏僻的小木屋里录制专辑,他们在此过上几近与世隔绝的生活。这一年来,乔恩一直私自将他们的生活以视频的形式发布在社交网络上。终于,乐队的奇特经历引起了某个音乐节主办方的关注,乔恩说服成员们远赴美国参加这个叫SXSW的音乐节,藉此成名。   本片根据乔恩·强森的回忆录改编。片中的乐队领袖弗兰克以Chris Sievey为原型。Chris Sievey在七八十年代红极一时,他同时是个风趣演员,以喜剧形象“Frank Sidebottom”驰誉。在弗兰克身上还能看到Daniel Johnston、Captain Beefheart等特立独行的音乐人的影子。

  这部片看了以后,我完全无法理解片中逻辑。怀着万事万物必有因果逻辑的观念,我陷入了沉思,现在沉思好了,我理一下自己的思路。

  JON以为所谓天才就必定惊世骇俗,是超越一切的。但快结尾的时候FRANK的妈说了句大实话,Torment didn't make the music.There is always musical.

  纯粹的音乐理想追求是反神化、反膜拜、反地位观念的。是融于万物而非凌驾于万物之上的。是平等而自然的。否则,就只会沦为世俗的玩物。而JON是有差别心的,他把所谓天才神化了。乐队成员一开始就看出了JOHN与他们的本质差别,所以双方之间的距离感是自然存在的。

  开头和片尾,JON一个是自己回家路上,一个是去FRANK家路上,都路过看到了同样的两件小事(小孩骑车,大人洗车)。这种典型的中产生活,是他的生活,也是FRANK曾经的生活。

  JON和FRANK,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他们都在类似的环境中生活过。但是区别在于,他们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或者说,是生活选择了他们。

  FRANK因为先天的不同,所以与普世生活格格不入,过着“脱俗出世”的生活。而JON则一直生活在理想与现实的夹缝之中,太平日子过着嫌闷,心里其实挺想一朝得志的,但是又没勇气为此豁出去拼搏。

  FRANK为什么会邀请JON加入呢?因为JON身上有他渴望的东西。我比较倾向的观点是,FRANK一直都在逃避着或者说没完全接受真实的自己。之所以带头套,是因为不想让大家看见真正的自己,更想以头套示人。我猜,他害怕嘲笑、讥讽、伤害。我猜,因为他的先天不同,他曾经有很不愉快的回忆。我猜,也因此他对人群既害怕又渴望认同。JON的到来,恰巧契合了他一直以来对自己的怀疑。他的矛盾在于,乐队的创作与普世认同之间存在鸿沟,他既希望得到公众认同,又不想迎合大众。所以他邀请了FRANK,希望通过他与乐队的磨合,找到突破口。

  片中有个情节,是度假村的现租人出现,一开始气愤地要赶他们走,但FRANK出面把女主人说得泪流满面,最后感动哽咽着离开。我猜(只能说我猜,因为真不确定),FRANK有一种特殊的能力,他是个极其敏感之人,能一眼看透人心。然后我突然开了下脑洞,这是不是就是他的先天技能点,也是他一直不愿以真面目示人的理由?他自小因为这个理由被普世误解乃至否定,于是他隐藏自己,并对自我产生质疑。

  然后是Don自杀事件。Don为什么要自杀?在最后一曲合成后,乐队众人达到了一个创作巅峰。他们举杯欢庆,但DON若有所思地饮尽最后一瓶酒。

  Don自杀前一夜,JON和乐队达到空前默契,还睡在一块儿了。早上JON醒来,发现带着头套的DON自杀了。DON为什么自杀的时候要带头套并打扮成FRANK的模样?

  注意,是打扮成FRANK的模样,而不是只带了一个头套。请参见影片20:27分,与发现DON死时的46:27分,在DON死时,他身上的衣服是FRANK的(薄荷绿色开衫)。他曾经说过“There can only be one Frank.”,最后一晚,我猜,他发现自己已经成为了FRANK。

  而乐队,只能有一个FRANK。于是他删除了自己,并以那样一种方式告诉大家,我是FRANK了。而除此之外,他无处可去。

  (这是我所理解的他的逻辑,我自己也觉得有点扯淡啊,但我真这么想。)

  另外,他之前就企图过自杀。但是仅仅是自杀,并没有要打扮成FRANK的模样。我猜,他之前的自杀是对痛苦的诀别,而最后的自杀,则多了一份灵魂的升华。

  然后我思考,为什么DON认为乐队只能有一个FRANK,甚至Clara也是,乐队的每个人都如此认为。我猜,这个乐队就是他们的王国,在这个王国里,他们全部人都认可了FRANK,FRANK具备的他们未必具备,而他们具备的FRANK都具备。FRANK对于他们而言,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出现了第二个FRANK,乐队就会分裂。

  乐队成员们各自所经历的种种尴尬,都说明了一点,少数派的痛苦。当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喜欢吃苹果的时候,少数几个啃树皮的就被视为异类。异类活着痛苦,但是放弃啃树皮也很痛苦。

  DON死后,JON暴露了真面目(此处无贬义,客观陈述)。JON想出名,JON想受膜拜。但这个价值观,与乐队众人格格不入。JON一直、一直误以为FRANK找他是因为自己有天赋值。一直到乐队众人离去,他与FRANK两人一起登台,FRANK终于崩溃,忍不住说他的音乐是SHIT……

  JON无疑是认为FRANK过去曾经历过悲惨遭遇的,他认为是因为FRANK的悲惨遭遇导致了他的“精神病”。但FRANK是天生如此,而所谓的悲惨遭遇不过是因此导致的其中一种结果,并不是缘由。JON理解不了这点,甚至连FRANK本人也对此持疑。JON甚至圣母心发作想“治好”FRANK,最终导致FRANK再度(他曾将JON视作答疑机会,但他骗不了自己)逃走(此处逃走也指逃避自我)。

  一直到JON见到了FRANK的双亲,他们告诉他,FRANK就是那样,天生就那样。这让JON傻逼了,啊,原来,原来,原来……他真的和我们不一样啊!就好比客观存在的两种物种,你怎么能强求猴子变成鱼呢?

  曾经看过有人斥责FRANK,说他是伪天才,中二,是不愿面对世俗现实的懦夫。我不得不承认,人的主观性是一件相当可怕的事。这种主观,形成了思维上的盲区。缺乏对事实的尊重能力、理解能力。而这种主观也有着一种相当偏执的逻辑,那就是:只要是我或者绝大多数人没经历过的,没见过的,没感受过的,没听过的,都是不存在的。

  队员离开后,FRANK终于得偿所愿和JON登上了公众舞台。在上台之前,他还给自己化了妆,穿上长裙。我视之为“对公众的讨好行为”。但是一直到登上台,他终于HOLD不住了,他崩溃地说了真话,YOUR MUSIC IS SHIT. 并且发现,他要的是公众能接受真实的他。而他不能接受,为了取悦公众,而背叛自我。显然,这两者对于FRANK和他的乐队而言是不可协调之矛盾。他之前一直没有看清这个问题,至此不得不承认了。这也是FRANK最终回归乐队的直接原因。

  而JON,也看到了自己的能力局限。他终于清楚自己之所以一直过着沉闷生活又心有不甘原因只有一个,物种不同导致的能力局限(我认为不是价值观的追求不同,JON一直不得志,只是因为他不具备“得志的能力”,他可能会一时出名,但这绝非因为他的音乐实力。他的音乐根本上来说是“SHIT”,他也明白了这点,所以他放弃了想出名的念头。)。他与FRANK是不同“物种”,所以不管如何努力或追求,都到达不了FRANK的境界。这,是他的局限,这种局限是客观存在的,不受主观意志转移。

  最后脱下头套的不光只有FRANK,还有JON。脱头套是一个象征动作,意为:明白了我是谁。

  两人都认清了真实的自己,都真实地面对了自己。

  出世的继续出世,入世的继续入世。一切回归本来面目,一切本来就是如此。

  我认为,这部电影试图通过这个故事(或说是寓言),来辨析世俗观与脱俗观的区别,阐述它们各自的定义,还之于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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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片看得好费神,好多细节仔细一想都饱含深意。我一直觉得导演通过细节,表达了很多信息。但片中角色的思维逻辑太独特,朝他们的思维入手思考问题太特么绕了。更别提片中所谓的普罗大众更不可能花心思去想“他们怎么想”。这也是他们的“弱势”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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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社会讲求“集体主义”,当个体出现极端的步调不一致时,就会被视为“异类”。

  有了“精神病”,去看医生,是为了抚平伤痛,更好地生活。

  但如果有些精神病,不需要所谓的“治好”,只要放任其自由便可让其自安呢?难道为了看起来步调一致,所以才要“治好”他们吗?

  他们看到的世界与我们截然不同。为什么我们不能尊重他们的世界?

  为什么要给不同生存状态的人贴标签?为什么他们与众不同就是“有病”?

  人真的是一种很主观、很主观的生物。主观到以为万事万物自己是主宰。但偶尔在空旷星空下仰望,不觉人类只是天地间过客,凭什么这么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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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ANK的原型:

  Chris SieveyFrank SidebottomThe character was instantly recognisable by his large spheroidal head, styled like an early Max Fleischer cartoon. This was initially made from papier-maché, but later rebuilt out of fibreglass.

  Frank, usually dressed in a 1950s-style sharp suit, was portrayed as an aspiring pop star from the small town of Timperley near Altrincham, Greater Manchester. His character was cheerfully optimistic, enthusiastic, and seemingly oblivious to his own failings. Although supposedly 35 years old (the age always attributed to Frank irrespective of the passage of time), he still lived at home with his mother, to whom he made frequent references. His mother was apparently unaware of her son's popularity. Frank sometimes had a sidekick in the form of "Little Frank", a hand puppet who was otherwise a perfect copy of Frank.

  Comedy character Mrs Merton started out as Frank's sidekick on his radio show Radio Timperley, and the similarity of the characters is evident, exuding a sense of great ambition which belies a domestic lifestyle in the North of England. Sidebottom's former Oh Blimey Big Band members include Mark Radcliffe and Jon Ronson,and his driver was Chris Evans.

  原来我们都应该庆幸,每天醒来的自己充满着可以为人所知的热情。

  很好的电影,整理的时候避免剧透删了几段。只讲Frank的角度.

  评价:电影很棒,演员表现力没得说,Frank所感即我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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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n问他:“你这样戴着头套会不会有点吓人?”

  “我其实是在对你微笑”。Frank回答说。

  追求完美的怪咖Frank多想拥有爱。想拥抱这个世界。

  餐厅的服务员说,“你们真好笑”。唯有这个乐队的成员知道,thats not funny。

  Jon此时才想清楚,这便是少数人的悲哀-认同,一时被瞩目的原因是他们的个性和荒诞,然而在音乐上得到认同并不容易。

  所幸最后摘下头套的Frank,低着头接过话筒,唱出了I love u all,那两道注满复杂情绪的泪痕。 终于把灵魂还给了乐队。明白了这一切。

  爱你们就好,爱音乐就好,爱生活就好,追求过就好。他们不用知道。

  他们真的不用知道。

  一部从名字就透着股平庸劲儿,也没有好听的音乐的音乐电影《弗兰克Frank 2014》

  电影的主角,就是这个永远戴着奇怪头套,吃饭、睡觉、洗澡从来都不摘下来的Frank这个处处透着古怪荒诞的电影居然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Frank是以七八十年代以喜剧形象“Frank Sidebottom”闻名的音乐人Chris Sievey为原型,根据乔恩·强森的回忆录改编的,很多台词和情节都还原了那个荒诞却真实的故事。

  真实世界里的Frank:Chiris Sievey片名普通,卡司却很不普通,包括出演过《荒野猎人》、《机械姬》的爱尔兰演员多姆纳尔·格里森Domhnall Gleeson;最富盛名的蝙蝠侠电影《黑暗骑士》里饰演布鲁斯情人的玛吉·吉伦哈尔Maggie Gyllenhaal;总是演配角的斯科特·麦克纳里Scoot McNairy,以及大名鼎鼎,迷妹遍地,aka万磁王的德国骄子迈克尔·法斯宾德Michael Fassbender。

  想了想,还是放张法鲨正常一点的帅照吧先简单说说这个电影的剧情吧,故事从Jon,这个热爱音乐,又毫无才华的普通英国青年的视角展开,他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只地下乐队的键盘手,其灵魂人物是在音乐上才华横溢,却永远戴着一个硕大头套,从不以真面目示人的Frank,Jon和乐队一起以与世隔绝的方式录制着乐队新专辑,经历了许多艰辛和奇遇,最终,Jon说服成员们一起去美国参加西南偏南音乐节,希望乐队能一举成名。

  就是这个奇奇怪怪,起初连个名字都没有的乐队听上去特别像一普通平淡的美式励志电影吧?那样的话我也不会拿来写他了,从导演到编剧,这都是一部浓厚英国/爱尔兰血统的电影,除了拥有英国人独特的冷幽默以外,这个电影的一切都是反着的。

  观众还没乐手多的演出现场,Jon第一次见到Frank,演出持续了一分钟就在效果器烧掉和键盘手暴怒中草草收场 其实这个电影只讲了两件事,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些情感细腻,却自卑到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孩子,他们只能在小心的呵护里沉默的生长;第二个,就是,我们也许都有远大的壮丽的梦想,最开心的部分大概仅仅是你做梦和憧憬的过程,一旦现实将他击打的粉碎,你就会残酷的发现,你和别人并没有多大不同,所谓的梦想,也是人生必然的无可奈何。

  于是在电影中,最美好最轻松的前半段,就是在由Jon代表的正常社会的人小心翼翼的与这个古怪乐队在哪个与世隔绝的小木屋里肆意创作的日子,乐队依靠Jon提供的资金维持了一年的自给自足,而Jon也眼睁睁的以为自己接近了自己的音乐梦想。

  在录制专辑的过程中,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寻找奇妙的声音采样而当Jon终于不满足于此,想让乐队在音乐节上一举成名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按理说,剧情应该朝着“loser也有梦想、weirdo也能成功”的励志路线中走下去,但在观影的过程中,我们却越来越悲哀的发现:这一切都注定是要失败的。

  首先,这个电影里呈现的所有乐队的音乐,都只有一些只言片语的片段,和他们反复制造音乐、寻找声音的过程,从未呈现出过一首完整的作品,为什么?

  因为,这张专辑显然并不出色,至少不符合能被几万人的音乐节接受的那种“出色”,他们的享受来自过程,来自那个四下无人的小木屋,来自之前演出只有两三人的破pub,来自他们自己沉浸在各种怪异声音和叫喊中的快乐,在没有回音和喝彩的死寂里狂欢。Frank之所以拥有如此大的魅力,就在于:

  Jon和Frank面对人群的鲜明对比:一个意气风发,一个却左顾右盼于是,在表演的当天,乐队的其他成员都已纷纷离去,Jon连哄带骗的把Frank带上了舞台,面对台下几万人喧嚣期待的眼神,Jon微笑着唱起了自己的歌,但Frank却艰难的开不了口,他面对着这么多的观众发出了怪叫,抽搐着倒下,嘴里喃喃自语:

  故事的最后,Jon找到了Frank的家,看到了那个脱下面具,甚至在头上留下了深深勒痕的他,这竟是法鲨同学第一次在这部电影里露出面容。

  没有了面具,Frank不知所措的躲在角落低着头Jon将Frank重新带到了当初的乐队面前,第一次在众人面前露出真面目的他,羞涩,哀伤,无助,说不出一句话,只能喃喃自语般的开始歌唱,而乐队成员彼此相视一笑,仿佛又找回了从前一起创作的快乐,于是我们也终于有幸在电影的最后听到了这个乐队唯一一首完整的歌曲:

  I Love You All

  而镜头一转,之前坐在吧台上静静听他们唱歌的Jon,那个为这个乐队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辞去了工作,还被乐队的人排挤取笑看不起的“正常人”,已经默默转身离开,他不属于这些人,他也终于放下了曾经的梦想,重新回到属于他的世界中去了。

  就像由斯考特饰演的Don在电影里说,终有一天你会意识到,你永远成为不了Frank,by the way,Don以前就是乐队的键盘手,他曾经因为和塑料模特xx关进精神病院,在他们新专辑录好的那一天,他戴上Frank的面具,上吊自杀了。

  电影有很多借Don之口说给Jon听的话,Don和Jon,是这个世界的人的两个极端,他们会崇拜、曲解甚至神化Frank,但他们始终,走不到那个世界里面。所以,结局就只能是这样了,Frank和他的伙伴们还是自顾自的歌唱,Jon继续做着靠音乐成名的大梦平淡生活着,他们没法相互理解,共同成功,一切,也就这样了。

  而法鲨最后脱下面具流着泪唱出的那首歌,

  则是对这个电影最好的注解:

  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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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好的一部音乐电影,该片的核心主题有两个,一个是天才与普通人,另一个则是音乐的流行性与艺术性。我来说说后者,所谓高处不胜寒,音乐的流行程度与艺术程度往往不是成正比的。该片中也明显阐述了这一主题,一群才华横溢的人组成的乐队却默默无闻。他们不是不知道大众喜欢什么,而是不愿去做,就像在那家饭店弹唱的姑娘一样,下面的餐桌虽然坐满了人,但是天才们听到这种歌捂着耳朵连吃饭的心情都没有,这已经表明了他们是不会去迎合大众的。

  我想看这部影片的人里也有搞不懂他们的音乐,说这是一部没有好音乐的音乐电影,实际上他们在做的是极具实验性的音乐,甚至用上了特雷门琴,这种音乐追求的不是悦耳而是新奇,为的是开发音乐的可能性。

  我看完这片后第一个想到的乐队是我喜爱已久的Amederia,我简直爱死他们的厄运金属了,可惜也如影片里一样没多大的名气。

  

  怪咖拍的、给怪咖看的怪咖故事——咦,为什么我看懂了呢?^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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