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赔1个月房租可以随时收房?杭州房东遭遇职业租客恐惨赔70万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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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常年在外租房的,几乎很少有不上当的,大部分因为租客是弱势群体,被欺负也不知道找谁。小编本人租房多年,房东如果赶人,肯赔一个月租金就很不错了,小编早年就遇到过一个黑心房东,直接赶人还不退押金。

  在买自己第一套房前,小编本人也是租房了好几年,中过招,落过套,其中2008年一次因为换工作急于租房,没有联系到房东的情况下,相信前任租客(23岁小姑娘)的说辞,给了她3个月的租金(她说她已经给房东3个月租金),结果我入住不到一个月,房东就上门了说没收到房租要赶人,才知道被前任骗了,中介也是一个劲推脱责任,那家中介记得叫顺驰,后来也倒了。当时投诉无门,只有默默往肚里吞。

  不过本文的租客,是一名法律工作者,不仅合理维权,还让房东面临巨额赔偿。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2019年1月12日,房东陈先生将杭州外东山弄的一套房子出租给了万先生一家。租金5300元/月,租期两年。

  第一回合:

  第一回合虽然是房东赶租客,但是双方还处在友好协商中,没有撕破脸。

  第二回合:

  第二回合明显是房东出尔反尔,先是赶租客,然后又接受续租,没几天再赶租客。

  据房东陈先生透露,他第一回不愿意续签,是因为准备把房卖出,考虑有租客在,买家看房不方便。之所以后来又接受续租,是觉得房屋成交时间不确定,中间闲置一段时间可惜了,想着什么时候房屋卖出了,再和租客协商终止租约,反正大不了赔偿一个月租金就是了。

  1月26日,陈先生终于找到了买家,并约定交房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房东陈先生觉得距离交房时间还有2个多月,自己又把租客万先生给的3个月房租全额退还,等于让万先生免费住了2个月,让万先生搬家是一句话的事情。

  房东陈先生之所以那么自信,是源于他知道社会上房东要提前收房,只要赔偿租客1个月租金,就可以让租客走人了,他免除租客近2个月房租了,那还不好说?

  没想到,房东陈先生诉说完事情原委后,租客万先生在微信那头只是冷冷地回复一句:“我们之间的合同是4月中旬到期。你退款也不能解决问题。我没有地方可以搬。房租不会少你一分钱。”

  一直沉浸在卖房喜悦中的房东,一下如入冰窟,虽然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话,但是从租客强硬的语气中房东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如果租客万先生不搬走,房东就无法如期将房屋交接给新买家,就是违约,而在售房条款中约定的违约金是:69.9万。

  于是,房东决定亲自上门协商,2月4日晚上,房东来到万先生处,要求万先生2月底搬走,结果没几句话双方就发生了激烈争执,最后还引发了110的介入。

  事情到这里,双方算是完全撕破脸了。房东陈先生一怒之下,将租客告上了法庭,主张房客2月底前搬离,并且支付逾期的房租,有一天算一天。

  房客万先生在应诉中,主张租约到7月11日才结束,没有其他诉求。

  庭审开始前,法官进行了庭前调解。房东提出:如果万先生可能2月底前搬走,自己除了赔偿一个月房租,可以再补偿搬家费和重新租房中介费。

  万先生要求是补偿8.5个月的房租,理由是万先生买的新房大概6月份可以入住,这也是他坚持续租半年的原因。如果到了4月再重新找房,外面没有短租3个月的房,房东都是半年起租,而且重新找的租房不能比现在住的这套条件差,所以要求赔偿8.5个月房租,即5万多元人民币。

  双方再度谈崩,进入庭审阶段。一边是房东和聘请的律师,一边是万先生亲自上阵。整个庭审持续80分钟:

  开庭前原以为自己胜券在握的房东,万万没想到自己遇上了一个“高手”。才刚刚过数招,房东就败相已露。

  在一审宣判前,法官再次调解,租客万先生一度接受房东提出的,补偿3个月租金+搬家费+中介费的请求,但到了下午,万先生改口了, 还是坚持房东必须补偿给他8.5个月租金+搬家费+中介费。

  协商不成,只有法院宣判,很快,一审宣判结果下来,法庭认可口头租约3个月有效,万先生可以续租3个月,到4月11日再搬走,期间租金按实际居住时间计算。

  拿到这结果,房东陈先生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交房给买家时间是4月15日,中间还有4天缓冲。但是万没想到,他的开心没持续几天,不久,他收到了法院送来的万先生已经上诉,申请二审的通知。

  一审房东虽然赢了,但是二审又要重新开始,即使二审房东还是赢了,从一审到二审中间的持续时间肯定超过3个月,在二审宣判前,租客万先生都有权继续居住下去。而且房东有关69.9万违约金由万先生承担的诉求,法院支持的可能微乎其微。

  这样,原告房东虽然最终可能赢了官司,但实际输得一塌糊涂。

  “一切等法院判决。单方面讲述的情况,肯定是带有很强的情绪的。希望下次可以约个时间面聊,请你转告陈先生,他这次遇到的是一个专业人士。”这是租客万先生庭审结束后给房东的留言。

  小编说:这个事情的开端确实是房东有错在先,他一是没有弄清租约的本质,一直都以为只要赔一个月就可以随时收房,二是他确实有些贪小,舍不得让自己房屋空置,三是他在和租客沟通上存在问题,很多情况没有和租客提前商量,结果激化矛盾。

  租客这边来说,赔付8.5个月房租(5万多元)确实要价过高,特别是明知房东面临巨额赔付,还寸步不让,确实有些趁火打劫的意味,当然他的想法是给房东长一个教训。

  事情闹到这一步,房东避免巨额违约款的唯一途径就是再度找租客沟通,希望能够和解,不过这种局面下的城下之盟,租客的要求会不会再度水涨船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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