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贼王黄瘸子,一条腿偷遍36趟火车,但从不对这2类人下手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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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我国现代人常用的成语大多是从古文经典里出来的。《庄子·外篇》中,有一段盗跖和他的门徒之间的谈话——门徒向盗跖问道,做强盗也有规矩和准则吗?盗跖则反问道,到什么地方会没有规矩和准则呢?这则故事,后来衍生出“盗亦有道”这个成语。

  盗贼,这个听起来很不上台面,甚至是违法而受人唾弃的勾当,历史上居然还存在着这样一段对话。私以为,老庄在记叙这则故事的时候,并不是鼓励后人都去当盗贼,而是告诫我们无论做什么,都不能忘记这个“道”字。

  事实果如他所愿,后世还确有一个真实案例。中国第一贼王黄瘸子,一条腿偷遍36趟火车,但从不对这2类人下手。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中国第一贼王的故事。

  小偷,成了他的“职业”

  法制社会中,凡事都要讲求一个合法性。所谓“赚钱谋生”,是指你要靠自己的努力,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自己养活自己,这样人活着也有尊严。虽然这样的观念已经为绝大多数人认同,但你不能否认,社会当中还有一定数量的“败类”存在。

  他叫黄庭利,人送外号黄瘸子,在江湖上可是鼎鼎大名的“中国第一贼王”。如此封号若是放在古代或是虚拟的影视小说中,想必定能掀起一场血雨腥风,但是放在现实社会可就不能由他为所欲为了。

  没有人生来就是盗贼,也没有人生来就明白那些大道理而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黄庭利是山东人,幼时家境贫寒,父母为了家庭不得不奔波在外,因此小时候的黄庭利很少受到来自父母的教育和引导,称得上是被“散养长大”的。

  这样的成长环境也就导致黄庭利不受拘束,有时候甚至会调皮到邻居向他的父母抱怨。夫妻二人哪怕知道儿子不听话,会给别的邻居添麻烦,但生活所迫,不允许他们将时间和精力全都花在黄庭利身上,日子久了,黄庭利变得越来越不听话。

  自身的不爱受管教和没有一技之长这两种特征,使黄庭利在外找工作的时候处处碰壁,没人愿意用一个既没有能力还不听话的员工。黄庭利心里不痛快,可他又喜欢钱,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在他脑海中闪过——他可不可以去偷钱?

  一开始,黄庭利是秉着谁有钱就去偷谁的想法行动的,所以很多规矩他都不知道,比如要是在别家地盘上捞活儿,就必须要交保护费。当他偷得越多,手法越成熟,野心也就越大。有次,他在火车站蹲点,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他就想能不能混在他们中间,趁机摸钱呢?

  黄庭利是个十足的行动派,有了这个想法之后,他随即展开行动。他跟在行人后面或是附近,趁机将手伸到他人的包里,摸到什么就偷什么,速度极快,然后若无其事地走掉,完全不会有人留意。

  这样的偷法确实安全一些,但是怎么样才能把偷来的东西顺利带下火车呢?黄庭利想到了自己的朋友,他让他们在站点附近接应自己,这样就可以顺利将赃物带下火车了。

  实验了几次之后,黄庭利觉得没什么问题,于是就这样一直干了下去,他也因此多了一个外号,“火车扒手”。

  盗亦有道,现在依旧不可取

  古人云“盗亦有道”,那是站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观点。站在现在来说,盗亦有道确实具有一定道理,但我们要看这件事的前提是什么。黄庭利的确有自己的原则,他不会对两类人下手,只可惜,他是一个盗贼,把原则用错了地方。

  首先,黄庭利不对生活在最底层的人下手。幼时的生活经历时刻提醒着黄庭利,无论自己现在在做什么,是有钱还是没钱,曾经的那段苦他都亲身体会过,正是因为体会过才会明白社会最底层人的不容易。这称不上怜悯和同情,只能是理解。

  其二,他不对孕妇下手。因为孕妇本身的情绪波动会比较大,如果自己有失手的地方,让孕妇察觉到,对于孕妇来说稍有不慎,可能就是一尸两命,这样的罪责他担待不起。

  以上两个他秉持的原则,是黄庭利在被捕之后,临死之前向警方供述的。

  黄庭利在一次扒火车的时候,不留神从火车上摔了下来,断了一条腿,可就是只拖着一条腿,他一生仍然偷遍了36辆火车。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可能偷窃于他而言已经不算是一个违法的行为,而更像一种谋生的手段,是他的“职业”。

  这样的一个人,就算他不对社会最底层的人和孕妇下手,能够抹清他身上的罪孽吗?答案是不能的。所以“盗亦有道”这个说法在现代社会是行不通的,或者说它在真正的涉嫌到偷盗的勾当时,是行不通的。

  “贼王”命定的结局

  在为所欲为了那么多年后,1986年,38岁的“一代贼王”黄庭利被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至此,贼王的故事算是结束了,但是他在江湖上的故事并没有结束。

  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就是从黄庭利的故事中汲取灵感,加以艺术创作而诞生的。前文就有提到过,如果黄庭利不是生活在现代社会,或许还能将故事引向另一种结局,但他既然生在现代社会,就要做符合现代法律的事情。

  从黄庭利的故事里,我们看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看到了司法系统内的从业者,多年如一日的冷静与执着。如果黄庭利获得了良好的家庭教育,他也就不会成为现在的他;如果我们没有如此负责的司法系统内的从业者,那么黄庭利就永远不会被抓到。

  这个结局,是他“贼王”命定的结局。

  结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万事都有一个前提,在这件事的前提不触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时,有原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但当它本身就跨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时,有再多的原则都是免谈。黄庭利,恰恰没有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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