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没有男主把女主当情人(替身)(玩玩而已),以为女主对他情根深种,但是女主只
就是那种女主贼有心机的虐男小说
女歌星柳萧疏死的那天,全城都在为她哭泣。
她死前没有什么异样,晚上九点准时登台,一袭华美旗袍,一首悲伤情歌,唱得台下众人泪水涟涟。
「昨夜你用假的结婚证书博我一笑,今朝你与她步入婚礼殿堂,许下真的誓言……」她哀哀戚戚地唱着,曲不成调。
一曲唱毕,她蓦然举枪,对准自己的心脏。
全场震惊。
凌先生火急火燎地赶过来。他还穿着新郎的礼服,新娘被他抛在婚礼现场。手下告诉他,柳姑娘没死,她不会用枪,保险没拉开,虚惊一场。
凌先生松了口气。继而面目一冷,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步履沉沉地走向柳萧絮的房间。
两个小时后,枪响。
1
一年前。
凌先生把女孩抱进房内,扔到地上。
随即从腰间掏出一把金色手枪,指着她的脑门。
「谁派你来的?」凌先生低沉喝问。
女孩吓傻了,小声回答:「我、我娘派我来的……」
「你娘是谁?」他有些诧异。
「她是,她是江苏淮安县落霞村柳家的媳妇……」
凌先生更是诧异。
难道她不是特务?
想起刚才她主动勾引他的样子,愚蠢透顶。
上海滩,想刺杀他的人很多。美人计,他也遇到过不少。
今晚,从他一进华歌汇,这个女孩就一直不远不近跟着他。
趁他上露台抽烟,她凑上来毛遂自荐:
「凌先生好,我叫柳絮,我唱歌很好听的,您想听吗?」
明里暗里勾引他的女人数不胜数,这么大胆直接的,她还是第一个。
他权势很盛,脾气冷酷,极不好招惹,打他的主意,那得先掂量掂量自己命有多大。
他示意保镖不要动手,从头到脚把她审视一番。
她穿着土气的劣质旗袍,苏北口音。小脸是青春美丽的,却被粗糙妆容拉低了档次。
因为职业关系,对于主动上来献殷勤的人,他首先怀疑是特务。
抱女孩进屋的时候,她一脸羞涩,以为自己被贵人看中,麻雀就要飞上枝头了。
可男人突然翻脸,黑洞洞的枪口瞬间顶住了她的脑门。
面对凌先生这种人物强大的压迫感,一般人都会慌乱露馅。
可这女孩,一副呆鸭模样,跟他完全不在一个调频上。
凌先生感到无聊,把枪扔了。
就算她是敌人,也不是同一个段位的敌人。他没必要白费力气。
那就……好好享受送上门来的美味吧。
她半推半就:
「凌先生,我把自己送给您了,您能帮我一个忙吗?」
这么直接地讲条件,她又是第一个。
他心不在焉地问:「你想要什么?」
「我、我到上海滩来,就是想唱歌,但没有门路。华歌汇是您的场子……您能许我在这里登台唱歌么?」
「好啊。」他敷衍地应着。
……
嗯?还是个黄花闺女。
他更觉奇特。若是哪家派出这么个特务,要么是脑袋生锈了,要么是水平过高了。
满足之后,他穿好西服,拾起手枪,扔给她几个大洋,走了。
之后便把此事抛到脑后。
约摸过了半个月,他又来到华歌汇。
和宾客觥筹交错间,他总觉得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
刀口舔血的日子过得太久,他很敏感的。
目光四处一扫,便看到了她。
半个月前与他一夜春宵的那个苏北女孩。
她还是同一身土气的劣质旗袍,凭栏而立,幽怨地、殷切地望着他。
她的眼神仿佛在说:「凌先生,您答应过我的,许我登台唱歌。」
凌先生让保镖把她叫来。
「会唱什么歌?」
「什么歌都会唱。」她的语气恭顺里带着骄傲。
他端着酒杯指向舞台,「那就去唱吧。」
她走上台,很局促,如同小老鼠见光死。
他对她不抱什么希望。
伴随音乐,她的歌声响起。
全场瞬间安静。
传说中的天籁之音。
凌先生不动声色地喝着酒,心想奇特,真是奇特。
柳絮在华歌汇留了下来,她相当兴奋,感觉自己要闯出一番事业了。
知恩图报,她很乖巧地跟着凌先生上楼。
他食髓知味,一晌贪欢。这么多年,身边的女人一茬一茬换,这一朵小土花,在他身边留不了几天。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小土花刚刚登台几天,便成了华歌汇的台柱子。
许多客人慕名而来,只为一聆她的天籁。
如她所言,她什么歌都能唱。土的洋的,古的今的。有一次某位大老板过生日,她即兴献歌,无配乐清唱,惊艳四座。
凌先生决定好好捧她。现成的摇钱树,不摇白不摇。
「柳絮这个名字不行,不洋气。」
「今日是寒露节气。」他斜靠在床头,望着窗外落木,「槐柳萧疏溽暑收,金商频伏火西流。以后便叫你,柳萧疏吧。」
柳萧疏,这个名字一点也不洋气,明明是凄凉至极,萧索至极的三个字。
她却很开心。她不识字,只觉得这个名字听上去很美。
2
第一次听她说不识字的时候,凌先生是不信的。
他在白纸上写了四个大字:「枪毙此女。」
将纸递给她,「把这个交给门外保镖。」
她懵懵懂懂地接过纸,出门去了。
门外响起拔枪的声音,他赶忙出去制止了保镖。
保镖的枪,已经顶到她脑门上了。
傻姑娘,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凌先生又试探了几次,发现这小姑娘除了唱歌好听,是真的没什么脑子。
但人家偏偏命好。
他随便一捧,柳萧疏的名气便噌地窜起来,火遍上海滩。
不光是十里洋场,街巷弄堂、马路公交的喇叭里、广播里,都回荡着她的歌声。
她的靡靡之音让每个人的耳朵餍足。
她的名字,占据了报刊杂志的封面。
柳萧疏,一个神秘而令人神往的女子。人人都想探究她。
凌先生并不喜欢这样。
树大招风。他行事低调,不喜招摇,弄这么一个女歌星在身旁,很不安全。
他刻意疏远她。
一开始三五天不见她。后来七八天不见。再后来十天半个月都消失。
有一次消失了一个月,再见到她时,她眉头紧皱,扑将上来,很冒犯地在他西服上嗅来右去。
「香水味,脂粉味,还有花香味。」她像审问特务一样,「你去哪了?你去见谁了?」
凌先生觉得好笑。
原来自己每次审问特务时,都显得这么幼稚吗?
他说:「有公务,去南京了。」这是实话。
她却刨根问底:「你在南京还有公务?你不是洋场老板吗?哪来的公务?」
凌先生顿觉自己失言。该死,在她面前竟卸掉了防备。
他推开她,「滚远点。」
她一僵,语气微颤:「你说什么?你对我腻了吗?你是不是有别的女人了?我恨你,你这个坏人!我要告你!」
「告我什么?」
「告你……告你……告你负心!」
他不怒反笑。
太傻了简直,傻透了。
这么傻的姑娘,他跟她较什么劲。
「好了好了。」他重新把她揽入怀里,「我的心好好地在这里,你摸,你摸嘛。」
她的小爪子真的摸上来,带着一点调皮的惩罚。
「喂!怎么摸人的?」他气场不稳了,「喂,老实点,我要杀人了!」
……
他第一次当着她的面杀人的时候,她整个人呆掉了。
是他身边的一个保镖,被他发觉有问题。
他毫不犹豫地,趁着保镖还没反应过来,拔枪就射。
子弹准准穿透了保镖的眉心。
他吹吹枪口,让手下拖走尸体。
他想哄哄受惊的小美人,她不让他碰。
他问:「你怕我了?」
当初不要命地往他跟前凑,也没见她怕过。
「你杀过多少人?」她问他。
「不知道。算不过来。」
「你不会怕么?」
他怕么?他怕。
这个世道,人人都在恐惧着什么。他是被时代风暴裹挟的尘沙,只能滚滚向前,无法后退。
不是他死,就是谁亡。
小姑娘到底脑袋缺根弦,缓了一会儿,就迅速整理状态,容光焕发登台唱歌去了。
今夜的她,又是全场的女神。
在华歌汇她有特权,想唱什么就唱什么。今夜居然唱了一曲京剧,观众照样听得如痴如醉。
那边厢,凌先生的事务却不太顺利。
周密安排的秘密行动,出了岔子,死了好几个手下,他自己都差点折进去。
事后,他一遍遍复盘。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到底是谁暴露了行动?
他怀疑到柳萧疏身上。
他身边的人,都是常年一遍遍筛过的。唯有她,像只小野兽,突然闯进他的生活,撞破他的防线。
就,非常可疑。
他把她囚禁起来。
没忍心扔进大牢,只软禁在华歌汇的地下室。
亦没忍心对她用刑,只用了冷暴力——不见她。
她不怕枪口顶着脑袋,却最怕他的冷暴力。怕他消失,怕他腻烦,怕他负心。
这一次,他足足把她冷了两个月。
心想着,待她防线彻底崩溃,再软硬兼施,就什么都问出来了。
这期间,他仔细调查了她的来历和行迹。
竟没查出任何问题。
她看上去太清白了。一个从苏北农村来上海滩谋生的小姑娘,进入华歌汇以后专心工作。红了以后也很知分寸,从不独自出门,不和闲杂人等交往。
她的生活里,只有凌先生。凌先生不在时,她除了唱歌,便是等待他。
3
凌先生走下台阶。愈往下走,湿冷愈重。
不知这空气中的水,是来自上海春天的雨气,还是苏北女人的眼泪。
柳萧疏坐在地下室墙角的木板凳上,裹着宽阔的黑呢斗篷。
只露出小小的惨白的脸儿,小鹿般的眼睛空洞呆滞。
见到他来了,她有些恍惚,三分惊喜,三分凄楚,三分委屈。
剩下一分是什么,凌先生也看不透。
她慌忙站起身,却不像过去那样冒失地奔赴他,盘查他,质问他。
他走向她。这次他是绝对主动的,凌驾于她之上的。
他掏出腰间的枪,顶着她脑门。
「说吧,你是谁?」
她泪凝于睫:「你杀了我吧。这样的日子,活着比死了还难受。杀了我吧,你这个负心汉。」
他说:「别跟我耍花招,实话回答我的问题。」
「你要的实话是什么?实话便是我恨你,我好恨你!」
他无奈长叹,放下枪。
她永远跟他不在一个调频上。
他却忽然有个很离谱的想法:这个女人,是真爱他的。
馋他的女人很多,但爱他的没有一个。
她又是第一个。
他扣住她的后脑勺,狠狠吻住她的唇。
枪口堵不住她的聒噪,只有吻才可以。
她抱住他,哽咽地,热烈地回应他。
他扯去她的斗篷,把她按在墙上。
她惨惨地哼了一声,他更兴奋。
仿佛这样,他才感觉自己是活着的。
……
地下室这一场「酷刑」完毕,「女特务」啥都没「交代」。
倒是把凌先生的心又给笼回来了。
消失了两个月的歌星柳萧疏,再次登台献唱,轰动全场。
「时有郁郁情难遣,且任烈烈慰平生。」她的歌声宛转悲戚。
灯光照不到的黑暗角落里,凌先生默默吃酒。
一个大字不识的小姑娘,连这歌词的意思都不懂,就在那里瞎胡唱。
可他的眼眶,为何湿润了?
和柳萧疏好了没几天,凌先生又玩消失了。
这次不是公务,而是私务。
冯长官的千金从德国留学回来了,凌先生亲自去码头迎接。
冯落落,一个集美丽、智慧、才华、财富于一身的女人。上海滩最有权势的凌先生追了她六年,她是他的白月光兼朱砂痣。
两人曾谈过恋爱,却无疾而终。四年前,她远赴德国留学,凌先生落寞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就沉迷风月,身边女人换了又换,但没有一个能挑动他的心弦。
而柳萧疏……更不及冯落落万分之一。
码头上,惯常冷酷而盛气逼人的凌先生,面对久违的心上人时,温柔得令人侧目。
他像一个绅士一样伸出手,扶她走下码头。给她送上一捧玫瑰,为她打开汽车门。
车队浩浩荡荡,来到一座豪华酒楼。
酒楼门前铺着红地毯,他牵着她,款款走进酒楼。
周围,名流云集,记者咔咔拍照。一场接风仪式,被凌先生搞成了上海滩的头条。
第二日早上,关于凌先生给冯小姐办接风宴的消息,已经登上各大报纸头条。柳萧疏站在窗前发呆,一张报纸被风吹到窗下。她本是不识字的,却被报纸上的大幅照片吸引了目光。
一男一女并肩而立,男人英挺俊逸,女人美丽贵气。
那个女人,柳萧疏不认得。但那个男人,是她朝朝暮暮一直在想的人。
昨夜,她又等了他一晚上。他好几天没来了,也不给她说一声。每次玩消失都玩得很决绝。
原来,是有了新欢啊。
他说过不喜欢招摇,却可以为了这个女人,搞那么大声势,惊动那么多媒体。
柳萧疏觉得有点冷,抱紧双肩。明明是暮春了,怎么还是那么冷呢。
她发烧了。当晚强撑着上台唱了两首歌,下台的时候,脚下一趔趄,晕倒了。
客人们惊呼。
凌先生是通过报纸知道了柳萧疏生病的消息:
「突发!歌星柳萧疏台下晕倒,疑生重病……」
他立即打电话到华歌汇,问经理什么情况。
经理答:柳小姐得了重感冒,不肯去西医院,吃了些中药,现正在床上休养。
重感冒,那就没什么事情。凌先生想,躺两天就好了,不必管她。
冯落落回来了,在结婚之前,凌先生不能让她知道他和柳萧疏的事情。
是的,他正在筹备求婚事宜。上次让佳人跑到德国去了,这次不能再错过机会了。
他是一定要把冯落落娶到手的,办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
4
对冯落落开展了一个月的攻势,她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
那天,他非常轻松愉快。忽然之间,想好好喝一顿酒。
不知不觉想到了华歌汇。
很久没去了。
那是他的场子,虽然有可靠的手下帮忙打理,但太久不去,也不太合适。
何况,还有一个姑娘,在那里盼着他。
晚上,凌先生在电话里陪冯落落聊天。她作息规律,到了九点半就要洗漱睡觉。两人互道了晚安,挂上电话,凌先生立即赶到华歌汇。
此时华灯初上,正是夜生活开始的时候。
台上唱歌的女人,不是柳萧疏。凌先生等了好几曲,终于等不住了,叫来经理问道,柳小姐今天不登台吗?
经理无奈回答,病还没好,一个月都没登台了。
她是名角儿,又有凌先生背后撑腰,说不登台就不登台,华歌汇只能供着她。
凌先生哭笑不得,心说这傻姑娘又跟他置气呢。
来到二楼房间,他推开门,一股浓重的中药味扑鼻而来。
他听到嘶哑的咳嗽声。
走进里屋,看见大大的双人床上,躺着一个小小的人儿。她瘦得脱了形,长发披散在枕头上,双目紧闭,不踏实地浅睡着。
他在床边坐下,她就醒了。一看到是他,微微惊了一下,便沉静了。
好像已经对他彻底死心的样子。
「病了这么久,怎么不去医院呢?光喝药汤不顶用的,要去打针,吃青霉素,你懂不懂?」他教育她。
她侧头望向窗外,沙哑地说:「我想妈妈了。」
这是她第一次不说想他,而是想妈妈。
他心头一紧,哄她道:「病好了,送你回趟老家,跟妈妈团聚。」
她摇摇头。「我不想走出这里,我哪也不想去。那些人会指着我说,快看快看,这就是那个女歌星,她好美哦,她的衣服是哪个铺子买的?那些记者,会对着我咔咔拍照……我不喜欢这样。我全身上下,只有我的歌喉属于所有人,其余部分,只能给你一个人欣赏,我整个人都只是你的,只能是你的。」
又是一通情绪凌乱、毫无理性的表白,和凌先生完全不在一个调频上。
可凌先生的心弦,却被大幅度挑动了一下,「嗡」地一声巨响。
遇到她以前,他从未感受到如此强烈炽热的爱。
在上海滩,有人敬他,有人怕他,有人欣赏他,有人嫉妒他,有人憎恨他。唯独没有人真心爱他。即便是冯落落,也只拿他当个合适的结婚对象而已。
没有人敢爱他,他是煞神。
他杀过很多人,无论男女老少。他出卖过很多人,无论亲人朋友。他欺骗过很多人,无论真情假意。
他是搞情报工作的首脑,他的任务就是忠诚和背叛。
——忠诚于他的职务,背叛所有人。
而柳萧疏,是一个连背叛两个字怎么写都不知道的女人。
他和她,是两条平行线,怎么就交叉到一起去了呢?
可偏偏是这样违背物理定律的事,让人欲罢不能,想要探究到底。
他握住她冰凉的手,柔声说:「好,你是我的,我也是你的。这个世界,我们只属于彼此,没有第三个人能打扰我们。」
他说得如此诚挚,似乎已经忘记刚刚跟冯落落求婚成功的事。
柳萧疏却突然提醒他:「你不是要结婚了么?」
他一愣,原来她已经知道了!
就是这么神奇的一个女子。每次她好像什么都不知道,好像又什么都知道。
他说:「是啊,要结婚了,和你。」
她哭笑不得:「啊?又说哪门子疯话诓我?」
「真的,等你病好了,我们便结婚。」他郑重表示。
七夕那天,凌先生居然真的拿来了一副结婚证书。
配了框子挂在墙上,四角镶金,牵着赤红飘带,下面一湾溪水,浮着一双鸳鸯。
其实这是他找人私制的结婚证书,法律上也不作数,只为哄美人一笑。
凌先生抱着她,指着证书上的楷字,念给她听:
「凌芷庵,广东中山县人,现年三十岁,光绪二十七年二月初一辰时生。」
「柳萧疏,江苏淮安县人,现年二十二岁,宣统二年九月十五卯时生。」
柳萧疏果然很开心,问他:
「这样你就算我的丈夫了吗?」
「嗯,这样你就算我的妻子了。」
她钻进他怀里,「一辈子吗?你不会腻?」
「一辈子很短的。」他抚摸她的脸。
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凌先生对一辈子的认知是,也许明天,也许后天,就会戛然而止。
一瞬间,就是一辈子。及时行乐罢。
明天,将是他和冯落落大婚的日子。他也只能哄柳萧疏过了今夜。
他怕柳萧疏去婚礼上闹,毁掉他精心策划的一切。能骗她一时是一时,等安稳渡过明天,一切都好办了。
而且,他心里有种隐隐的想法。那就是,他是先和柳萧疏领了「结婚证」的,她才是他的元配,永永远远的第一个。
他骗人骗惯了,自欺欺人起来也十分容易,良心都不会痛的。
两人缠绵了很久。柳萧疏病好以后,这是两人第一次亲热。凌先生很是冲动。
直到日落,月亮升起,柳萧疏从床上起身,裹着披肩站到窗边,轻轻地说了一句:
「我知道,明天是你的婚礼,新娘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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