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人民医院采购康复中心氧气管道改造竞争性磋商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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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康复中心氧气管道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2022-CG0138

  项目名称:康复中心氧气管道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供应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点击“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进行搜索截图,截图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通过截图说明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是否列入小微企业库,对未列入小微企业库的供应商、核心设备制造商不予价格扣除、对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截图的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通过查询对供应商提供截图内容进行甄别,对查询内容与供应商提供内容不符的不予价格扣除。

     (5)提供声明函不实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审旗人民医院

  地址:乌审旗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乌审旗人民经办0477-721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七马路第三实验小学对面

  联系方式:吴源0477-3807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源

  电 话:  0477-3807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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