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17岁新娘悔婚,遭婆家索要21万彩礼,因无力退还喝农药自杀

栏目:影视资讯  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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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社会,晚婚晚育逐渐成为一种趋势。但是与此完全相反的,在一些落后、闭塞的地区反而有“早婚”的恶习。尤其是对于女孩来说,她们在生理、心理上都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却早早被家里人定下了姻亲,美好的青春年华就这样消散在一个陌生的家庭中。

  

  在我国四川省凉山州,曾发生过这样一起因早婚引发的争端,最后还不幸葬送一个女孩美好的生命。女孩被早早嫁入夫家相夫教子,在暗无天日的生活下逐渐成为一朵枯萎的花,本欲逃离此地,然而却引发了新的矛盾与争端。

  事情要从2004年说起。在这一年,四川省雅安一个小县城,小苑出生了。她的父母本是凉山大山沟里的贫穷人,为了改变命运,走出深山谋生打工。小苑出生给这个家带来了喜悦,却也带来了忧愁,本来小苑父母两人可以毫无压力地在城里生活,现在多了小苑,又多了一大笔开销。

  一家三口刚开始的时候,过得十分拮据。当小苑逐渐长大,稍微有些好转。这时她父母开始考虑买房子的问题。事实上,原本如果没有小苑的话,他们很快就可以在城中买房入户,但是现在存款全都用来供养小苑,夫妻俩一直发愁。

  

  2018年,14岁的小苑长成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很受周围男孩子的欢迎。她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却并不为此心动。因为从小父母就告诉她,根据老家人的习俗,她十几岁就要出嫁。而此时父母已经在给她张罗婚事,决定将她重新嫁回到老家。因为根据他们的了解,城里人没有早婚的习惯,如果要嫁女儿,就得回村儿里。

  他们这样的思想,自然是违法的。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现在小苑只有14岁,本该在学校里接受义务教育,却要嫁到闭塞的山区。恐怕她的父母还没有完全改掉原有鄙陋的思想。

  很快,他们找到老家凉山州里条件还算不错的一户人家,并和里面有意娶媳妇的某木搭上了话。某木听夫妇俩说自己女儿是城里人,见到小苑的面之后看对了眼,于是两家便约定,小苑嫁去某木家,而某木家要给21万元的彩礼费。这对于两家来说都是不小的费用,小苑父母终于放心把女儿远嫁。因为夫家给彩礼给得越高,也就意味着越重视新媳妇,将来小苑在家里地位也比较高,不用担心被欺负。

  

  在小苑坐着汽车到某木家的时候,某木也把15万元交给小苑父母,某木称,现在家中还没凑齐21万元,等待日后他们有钱了再把这6万元补上。小苑父母拿到钱以后,很快交了首付买上心心念念的房子,对某木家欠着彩礼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而小苑却不像她父母畅想的那样,她自从嫁给某木,便发现夫家已经入不敷出。除了彩礼费是借的亲戚的,还有其它欠下的债款,那欠下的6万元彩礼费简直是遥遥无期。原本在县城中生活的小苑生活不说富贵,最起码的生活质量也是有的,但突然来到山区后,整日吃糠咽菜让小苑苦不堪言。

  而且实际上来说,小苑长在城市,属于城市人,对山区里很多习俗、习惯都无法适应。婆婆一直催着她给某木生个大胖小子,各种家长里短让这个本来含苞待放的祖国之花,逐渐变成家中的怨妇。直到2019年的时候,小苑给这个家生了个女儿,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婆婆虽然有些不满她生的是个女孩,不过新生儿的降生还会给这个家带来短暂的喜悦。

  

  但是小苑从此变得更加幽怨,有了女儿,她的心理负担又加重了。婆婆继续施加压力给她,希望她能再生个儿子。而此时小苑才15岁,自己连身体都没发育好,生完孩子就落下病根。她对这段婚姻越来越失望,终于在2020年,她趁着马上春节的时候请求回娘家看望父母。带着女儿回到父母身边后,本来她不想再走了,但是看到父母整天为还房贷忧愁,没什么钱再容纳她和女儿居住。于是在过完春节后,也就是今年二月份,她托返乡的人把女儿送回丈夫那里,然后就一走了之,决定去其它城市打拼。

  小苑不见了以后,她的父母只好跟亲家商量退婚的事情,但是被告知要返还彩礼费21万元。两方就最后的6万元起了争执,某木家里认为,按照习俗,小苑家需要归还当初他们约定的彩礼数目,无论某木到底给了多少,都不影响约定本身的内容。而小苑家认为,既然某木家一开始就拖欠彩礼费,本身没有履行习俗,现在退还彩礼费也不用按照习俗的规定。

  他们争吵两个月之后,小苑在外地找不到工作,无奈回了娘家。听说此事后,她为自己逃避的行为感到非常愧疚。小苑父母安慰她之后,将亲家约到县城中,希望能够见个面把钱的事情谈清楚。

  就在亲家出发的时候,小苑不想让父母替自己还债,于是便在一个深夜喝农药自杀了。小苑父母感到非常悲痛,然而事情却没有随着小苑的死而终结。小苑一走了之,她父母却还要还彩礼钱。因为两方已经决定取消婚姻的约定,按照习俗,如果这时候妻子死亡,会被认为是毁约,妻子一家还是要承担彩礼钱。

  

  小苑的父母只肯还之前的15万元,但是始终认为不需要按照当初的约定还21万元。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小苑父母需要偿还21万元吗?首先我们需要将之前两家人做的“约定”进行定性,这个约定不属于婚前彩礼约定的范畴,因为小苑出嫁时才14岁,违反了我国《民法典》关于婚姻年龄的规定,两人属于无效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没有效力的。(另外,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个名词了,取而代之的是非法同居)既然他们的婚姻无效,那么基于婚姻产生的彩礼自然也不存在。

  因此,21万元彩礼的协议内容是无效的,没有法律效力。既然如此,小苑父母还需要偿还之前的15万元吗?答案是需要,因为小苑父母所得到的1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小苑父母是基于无效的协定获得15万元的,而且他们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所以应当返还15万元。

  一场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婚姻,毁掉一个女孩的青春和生命,也毁掉了两个家庭。这些都是因为我国存在的民间陋习造成的。想要改善这个问题,就得提高教育的普及率,让落后、偏远地区的人明白早婚的危害性,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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