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一大学老师找学生替夫人考试 东窗事发害人害己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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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安庆新闻网报道,3月16日,安庆市迎江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胡某某等人代替考试案件,这是刑法修正案(九)新增替考罪后办理的首例案件。

2016年10月28日,全国成人高考开考,就在第一门考试开始20分钟左右,监考老师在巡考过程中发现一名考生准考证照片和考试者本人在年龄上有较大出入,年龄明显偏小,监考老师迅速向考务处纪检人员汇报了情况,经过安庆市考试院相关人员核实,竟是安庆某大学在校学生李某某代替考生胡某某参加考试。据查,胡某某是安庆一家知名企业的会计,业务能力强,颇受领导器重,为了在事业上更上一层楼,报名参加了2016年的全国成人高考,希望通过考试获得本科学历。报名后,胡某某生了一场病,未能好好复习,在考试临近时,她跟自己在安庆某大学任教的丈夫程某某商量,找到程某某成绩优异的学生李某某代替其参加考试,李某某作为学校学生干部,自知代替他人参加考试于法不容,但经不住授课教师的数次劝说,于情不忍,无奈答应了下来,帮其师母胡某某上演了这一幕替考闹剧,导致自己被处以刑罚,也令他人因此受了连累。

迎江区检察院受理后,胡某某对于自己违法犯罪的行为十分后悔,对于可能会导致品学兼优的李某某被学校开除的后果更是表示痛心悔恨,程某某亦对自己身为教师却陷学生于不义的结果深刻反省。通过对社会危害性、犯罪主观恶性等因素的综合评估,迎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程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使李某某在接受此次教训后得以继续学业,同时以代替考试罪依法对胡某某提起了公诉。

代替考试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也侵害了他人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国家对于替考等作弊行为的打击力度空前严厉,胡某某因自己漠视法律、试图投机取巧的行为将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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