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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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之窗

为做好2017年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简称“高职招考”)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由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处我国东亚文化之都、全国著名侨乡--泉州市,坐落于鲤城区南环路,前临泉州母亲河晋江,背倚著名风景区紫帽山,风光秀丽,交通便捷。学院占地502亩,建筑面积11.73万平方米。

二、学院的办学类型、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77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院地址:1、院本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南环路1129号(邮编:362000)2、慈山校区:泉州市安溪湖头翠湖路135号(邮编:362411)

三、招生录取组织机构

1、机构: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考生投诉。

四、录取原则

1、凡报考我院面向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科“保底线”,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各科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委托有关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按照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我院面向高中及中职招生投档分的计算办法

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中职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70%+技能测试分×30%

4、录取成绩排序规则

(1)先同等优先,面向高中生类招生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科目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先同等优先,面向中职生类招生出现同分的情况,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其它

(1)、各专业招生没有男女比例的限制。

(2)、被录取的考生到校报到后,原则上不予调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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