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奉贤区教育系统将招18名教师,3月28日起报名!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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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2009】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奉贤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

一、招聘岗位

高中语文教师3人,初中数学教师1人,小学数学教师1人,小学英语教师3人,高中地理教师1人,初中地理教师1人,心理辅导教师2人,信息技术教师2人,特教康复教师2人,汽车修理教师1人,平面设计教师1人。

二、招聘对象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

1、上海市户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非上海市户籍

(1)全国重点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全国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3)非重点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本科阶段必须是省级及以上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限招高中语文、初中数学、地理、心理辅导教师岗位)

(二)社会人员

1、2015、2016届奉贤户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本市外区在编在岗公办教师:三年及以上教育工作经历,本科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高级职称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3、外省市在编在岗公办教师: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专业对口(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学科对口);

2、应届毕业生须达到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成绩积点:

3、应届和历届毕业生须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425分及以上)等级证书;

4、对计算机等级证书不作要求,如有,可计入基本分;

5、应聘语文学科的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应聘其余学科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历届毕业生须具有相关教师资格证书。

7、部分岗位除以上条件之外,设有附加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中的说明。

8、对于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9、艺体类专业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凡参加我区2017年度教育系统第一批次招聘考试未录取人员,可再次报名。)

四、考核录用办法

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1、综合能力笔试。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能力笔试,笔试成绩合格,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学科面试人员;

2、学科面试。教育局统一组织学科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综合评定;

3、综合评定。从基本情况、综合能力、学科面试成绩三方面按2:4:4比例综合评定成绩(即:应聘人员的基本分20%、综合能力笔试成绩40%、学科面试成40%),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4、教育局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5、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

6、体检和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与用人学校进行双向选择;

7、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7月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书,方可录用为我局正式教师编制,否则按照非编人员录用。按照非编人员录用,一年内(2018年7月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书的,方可录用为正式教师编制,否则取消录用。

五、报名和考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报名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

2、考试时间:4月上旬,具体以通知为准。

代收测评机构测试费:170元。

六、报名提交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

(1)奉贤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表,见招聘公告附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有首页);

(4)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5)毕业生学习成绩表原件、复印件,至少要有六学期开列的成绩,须计算机打印,并由高校教务部门盖章,不能盖二级学院或大学分校的章;

(6)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教务处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二)历届毕业生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高校教务处或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三)在职公办教师

(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8)区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外语、计算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7425735 57426481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446号(奉贤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

邮编:201400

八、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37597039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37597032 (教育局纪监审计执法科)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度奉贤区教师招聘岗位数及部分岗位

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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