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丨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3月29日开始网上申报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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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半年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属富阳区的申请人(下称申请人),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富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3月29日-4月7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填写“富阳区教育局”。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4月11日、12日

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在富阳区的各申请人,必须到富阳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富阳区富春街道鹳山路21号)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表格(详见《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注意事项》中的提交材料清单)。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30。

4月13日、14日

申请人需在指定医院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的检查(包括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规定体检项目漏检或缺检均视为不合格处理。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费。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4月24、25日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明确受理意见。

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进行公示或告知,公示时间在5月3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或告知,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现场确认点咨询或在杭州教育网“办事大厅”中的“行政许可”栏目查询。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571—87917210。

网上申报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一起来看。

一、请申请人妥善保管个人密码及报名号,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

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两类。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

申请人注意:须将所显示的信息全部填写完整,特别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等内容,以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时与申请人联系。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须点击“提交”,系统将提示“注册成功”,注册完毕。

二、现场确认流程

材料提交:4月11、12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材料(后附清单),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参加体检。

4月13-21日,申请人至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后期公布)进行体检,具体事宜由确认点通知。

材料审查、接受申请:4月24、25日(正常上班时间),申请人至现场确认点办理相关手续(随带补充材料)。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携带资料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申请人携带资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自发证之日起3年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页版证明一份;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即可打印);

(5)由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鉴定好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切勿使用大头贴等艺术类照片;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写好姓名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左上角,切勿整张照片粘贴,也切勿用双面胶粘贴,供制作证书使用。

(7)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粘贴上小2寸照片,单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注意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请下载“幼儿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表”。

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人携带资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学且未取得过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1)身份证、学历证书(如研究生学历者需随带本科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暂无年限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需复印);

(2)毕业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表、师范生证明各一份(成绩表、实习表须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1999年及以后入学的高等教育师范生须提供师范生证明,证明要求:如申请人属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教务处出具证明;属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师范处或学生处出具证明);

(3)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原件(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要求注册提交成功后,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直接从网上打印,打印时注意将页眉和页脚清空,统一用A3纸、正反两面打印。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张(必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其中二张粘贴在申请表上);

(8)体检表一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

四、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五、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个工作日。

六、所提供表格(除申请表)、复印材料纸张规格为A4大小,申请表为A3大小。

七、委托他人办理的,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委托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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