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铜陵学院招聘教师、行政人员104人 附招聘岗位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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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4. 学历、专业要求: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其中,应聘专任教师人员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须相同相近。

5. 年龄要求:

(1)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对较高水平博士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学术成果均须经学校认定)。

(2)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不超过28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7. 满足我校人员招聘计划中相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相关待遇

(一)博士

1.购房补贴:资助购房补贴35万元(税前,报到并提交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后,发放50%,余下部分在后5年内按比例分别发放),一次性资助安家费10万元(税前,博士报到手续完成后支付)。其中,较高水平博士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资助购房补贴40万元(税前,支付方式同上),一次性资助安家费10万元(税前,支付方式同上)。

2.科研启动经费:文科类5万元,理工类8万元。其中,较高水平博士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文科类8万元,理工类10万元。

3. 博士在三年内比照副教授标准享受工资待遇,享受校内博士特殊津贴。

4. 根据其个人意愿配备电脑或发放电脑补助0.5万元。

5. 符合学校相关条件的配偶安排工作。

6. 纳入事业编制引进。

(二)引进两院院士、国内外知名学者、国家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级与省部级重要人才平台入选者、国家级重要奖项获得者、其他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及丰富业绩成果的教授(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不受招聘时间限制,随时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也可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定期或不定期来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学校提供住宿、办公和实验条件,报销差旅费。在校工作时间和待遇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具体实施按照《铜陵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修订)》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1)应聘者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自荐材料:下载并填写《铜陵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表》(见附件),并附前期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自荐材料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2)应聘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请发送电子版自荐材料至 或投递纸质版自荐材料。电子版主题格式: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纸质版直接邮寄至铜陵学院人事处(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部门)。

(3)应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请先将纸质版自荐材料邮寄至铜陵学院人事处(在信封封面上注明应聘岗位),并同时将电子版自荐材料发送至 ,电子版自荐材料主题格式:姓名+学校+学历(专业)+应聘部门名称。

(4)报名截止时间: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截止2017年5月15日,在此之前已完成招聘的岗位将不再受理报名,岗位完成招聘的情况请关注我校人事处网页有关公示;专辅行政岗位的截止时间为学校举行专辅行政人员专场招聘会的前一周,届时将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上发布通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所投递的自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和各用人单位主要审查应聘者的年龄、专业、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科研情况以及相关证书等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3.考核考试

(1)专任教师和专职实验人员。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的三个分组(经管组、理工组和文法体艺组)牵头,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纪委和相关学院(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方式为面试、试讲、成果考核、技能考核等。应聘同一岗位的,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

应聘教授岗位的人员,校学术委员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其学术成果进行评价。

(2)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由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下设的相关分组牵头,会同人事处、纪委和相关部门组织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面试和业务技能考核的成绩比为4:6。应聘同一岗位的,参加考核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

(3)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学校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育教学及教学管理的认识、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基本状况、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特长、口头表达能力、实际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由学校组织考核组进行现场考核,考核组由学校相关部门领导和外聘专家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核组人数的一半以上,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状况现场打分。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比为4:6。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按照至少3:1的比例进行,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根据应聘行政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根据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的男女比例为1:1左右,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面)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4)学校将择期举行招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岗位人员考试,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请注意我校人事处网页通知,考试人选以人事处电话通知为准。

(5)所有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各考核小组结束考核并评定总成绩后,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学校。学校党委会集体研究择优初定拟聘用人选。

(6)被通知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部分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验原件)。

4.体检考察

(1)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相关应聘人员到学校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学校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2)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入围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与政治业务素质、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由入围人选所应聘部门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应做到客观、公正,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送学校人事处。

5.公示

对经学校研究初定的、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6.签订协议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学校为其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三周内未及时与学校签订就业(聘用)协议,学校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7.材料上报

相关招聘材料呈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上述过程学校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8.其他说明

(1)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将视情决定是否递补。经研究需要递补的,则按照规定程序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①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②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③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④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⑤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2)若学校同意聘用并经公示无异议,规定期限内未到铜陵学院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支付招聘损失2000元。

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四路1335号铜陵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244061 联系人:吴老师  徐老师

联系电话:(0562)5881979 网址:

E―mail:

特别提示:我校2017年度进人计划需报主管部门审批,审批后若有变动,则以调整后的为准。

特别提醒:我校2017年招聘不收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注意,以防受骗上当。

附件:

铜陵学院2017年行政专辅人员需求一览表.xls

铜陵学院2017年教师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需求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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