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届北京电影学院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程序及时间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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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从北京电影学院了解到,所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接受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否则不得进入专家评阅或答辩阶段。学位申请人员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经过导师审定的学位论文正式版本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传,用于相似性检测。今天给童鞋们分享一下北京电影学院学位论文检测程序及查重检测时间。

一、论文检测时间及程序安排:

相似性检测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检测程序分为两个阶段:

(一)答辩前常规检测。一般在3—4月进行。所有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均须参加检测。

(二)答辩后随机抽检。一般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研究生院根据专家评阅及答辩情况对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定稿进行随机抽检。

二、论文答辩前常规检测:

使用论文相似性检测软件对学位论文进行技术性查重,并依据检测结果作出初步处理意见。

(一)论文相似比(去除本人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在20%(含)以下的学位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由导师结合核心章节相似比等情况,负责审查鉴定,学位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进入专家评阅或答辩阶段。

(二)论文相似比(去除本人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在20%-30%之间的学位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由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性质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重新送检或延期答辩的处理意见。

1.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重新修改论文,时间不得超过一周,经导师签字确认后重新送检,论文相似比在20%(含)以下方可进入专家评阅或答辩阶段;

2.论文相似比仍超过20%或超过一周未提交者,作延期答辩处理。

(三)论文相似比(去除本人已发表的科研成果)在30%(含)以上者,作延期答辩处理,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或重新选题,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位。若再次申请学位的论文相似比仍超过20%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答辩后随机抽检。论文相似比(去除本人已发表的科研成果)超过20%者,原则不予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学位审议,延期一年重新申请学位。超期未申请者,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如遇特殊情况需参加当次学位审议,须经研究生及导师作出书面说明经院系同意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裁定。

检测报告下发至系(二级学院)及导师,用于学术不端行为认定的依据,但不得将检测报告下发给学位申请人员。

对博士学位论文的双盲评审工作依据《北京电影学院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执行。若在双盲评审过程中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经认定后中止本次学位申请程序。

(来源: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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