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生活区主干道二期道路工程(施工)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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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流体网】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生活区主干道二期道路工程(施工)

2017年03月22日

招标编号:闽侯市政招2017010

开标时间:2017-04-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大学

所属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生活区主干道二期道路工程(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以闽计社会〔2001〕13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闽江南港的闽候县上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627.229m,道路宽度为8~12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面类型:水泥混凝土路面;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大学旗山校区学生生活区主干道二期道路工程分为KL段、AB段、CD段3段,包含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87878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闽侯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侯建综〔2014〕15号) 。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 9 时00 分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通过闽侯县招标网(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闽侯县电子招投标百宝图标书制作软件V2.4.3.3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闽侯招标网(福州大学信息公开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大学

地址: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2号,邮编: 350108

电话:0591-22866207,传真: / ,电子邮件: /

联系人: 陆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电话: 0591-88315135,18750118455 ,传真: 0591-88080336

联系人: 魏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1516014210000041

退还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注明用途:闽侯市政招201701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电话:0591-22068363

(责任编辑:丽娟? QQ:235596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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