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侵高校系统为学生改成绩获利1.18万元_金羊网新闻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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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男子入侵高校系统为学生改成绩获利1.18万元_金羊网新闻)

据了解,在去年的3月12日下午2时许,汕头市公安局金平分局的鮀浦派出所突然接汕头某高校的报案电话称:该校学分制系统被他人非法侵入并篡改了学生成绩,导致不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果,破坏了学生学籍档案真实性,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接报后,金平警方立即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民警首先从该校学分制系统入手,在海量的数据库中“抽丝剥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该校商学院学生林某(女,浙江省人),并对她进行查控。同年3月16日,专案组在学校内将林某抓获,随后循线抓获同属该校商学院学生的同案嫌犯黄某(男,揭阳市惠来县人)。

汕头警方在随后的审讯中发现,林某和黄某在作案过程中还涉及一个“上线”,即最初帮助林某入侵学校学分制系统并篡改成绩的胡某。去年3月25日晚7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千里之外的河南省将涉案嫌疑人胡某抓获归案,胡某也在接受警方审讯时,对入侵汕头某高校学分制系统篡改成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在随后进入了法院的审理阶段,在庭审过程中,胡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

据介绍,该起案件中的同案人林某(另案处理)因其个人所修科目考试成绩的学分达不到学校的要求而无法毕业,自2015年2月起就开始在网络上的贴吧、QQ群等地方了解提高成绩的方法。至2015年6月,被告人胡某使用QQ与林某联系上,提出可以帮助林某修改考试成绩并收取报酬后,林某表示同意。

2015年7月4日,被告人胡某通过远程遥控林某的电脑,侵入学校的学分制系统,利用其在学分制系统的数据库中获取的初始密码,再以任课老师的名义和权限提交修改成绩的申请,然后登陆教务处有审核权限的老师的账号批准该审核的方法,对同案人林某的“乒乓球”科目考试成绩分数进行篡改,成绩分数篡改成功后,同案人林某通过支付宝支付11800元给被告人胡某。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犯罪罪名无异议,并有汕头某高校教务处的报案材料,该校网络与信息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据材料,同案人林某某、黄某甲的供述及其辨认材料,以及相关证人证言等,足以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据此,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胡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编辑:文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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