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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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之窗

学院单独招生 自主择优录取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7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方法

1、考生报名可以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填写报名信息,用高考报名时的报名顺序号(8位数)及密码登陆,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报名考试费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考生持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直接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郴州市王仙岭郴州大道8号)。

2、报名时间:3月20日-4月5日

3、报名资格确认时间:4月6-9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4月17-21日。

4、单独招生考试费:80元/人。

资格审核:由我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审核所有考生是否已参加2017年湖南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

三、命题、考试与评卷办法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及市教育局、市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面试的模式,总分为500分。对于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个人自愿,可以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也可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但都必须参加职业技能面试,总分1100分,其中文化成绩900分,面试成绩200分。

(1)文化素质考试:分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其中语文占150分,数学占100分,英语占50分,满分为300分;(文、理科考生采用同一套试卷)。文化素质考试的命题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组织,实行闭卷笔试。

(2)职业技能面试:满分为2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品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操作协调等综合素质。

2、考试时间: 4月23日

上午:文化素质考试:9:00—11:30

下午:职业技能面试:13:30—17:30

3、考试地点:本市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及职业技能面试原则上在我院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征得外市(州)教育局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在外市(州)政府所在地,设置若干分考点。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录取工作程序

1、确定录取分数线。录取分数线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自行划定,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的录取比例确定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学生(自愿要求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参加了文化素质考试的学生(自愿要求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往届中职毕业生等各类考生)的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确保各类别间招生公平。

2、确定预录名单。我院将结合考生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面试的成绩,按志愿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预录取。预录名单报单招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经我院单招领导小组审核的预录名单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4、我院将公示后无异议的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下发录取通知书。根据省考试院的审核结果,下发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8月底与统招生一并入学。

6、凡被我院单招录取的新生可转换一次专业但不得转入其他学校学习。

7、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无需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高考统招新生完全同等待遇。

8、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9、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审查及体检复查。

五、日程安排

六、咨询方式

未尽事宜请登录我院招生网站

查询或通过电话查询

七、信息公开渠道

1、我院招生网:

2、我院院内张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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