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召开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座谈会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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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之窗

3月23日下午,应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处邀请,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主任王敬东研究员来校,就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相关工作做报告,并就有关问题现场解答和交流。校长郑有良、副校长朱庆及各院(所)分管科研领导、2017年拟申报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的课题主持人或主研人员、对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感兴趣的老师参加座谈会。会议由科技处处长曾维忠主持。

王敬东做了题为《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政策与实践》的报告。他从国家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背景出发,分析传统科技成果鉴定管理模式存在管理体制不适应成果转化需要、鉴定方法不利于成果转化与推广等问题。2016年,科技部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要求今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日前,四川省也已经停止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改为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他就行为主体、受理形式、受理范围、评价方法、专家组织、专家人数、结果形式及其它规定等方面对比分析了成果评价与成果鉴定的区别。

王敬东强调,科技成果评价是由科技成果评价机构聘请同行专家,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宗旨,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运用有效的方法,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成熟度,以及应用前景与应用效益等进行评价,并做出相应结论。科技成果评价机构是指具有科技成果评价业务能力、独立接受科技成果评价委托、有偿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事业单位。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对象为有组织或个人开展各类农业科学技术活动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等属性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新材料等。其评价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食品)加工、物流、信息化等涉农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是申报国家科技奖励的重要佐证材料,是申报国家科技专项资金的重要证明性材料,有助于积累无形资产,提高行业美誉度与知名度,对科技成果的价值进行专业评价,有利于企业融资、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

王敬东谈到,2016年2月,《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规范》(GB/T 32225-2015)发布实施,为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和准则。成果类型分为应用开发、软科学、基础研究三类,评价内容涉及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成果的应用价值与效果,取得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方面。针对三大类型成果,建立技术、效益、风险3项一级指标,10-12个二级指标,对应不同要求、权重的指标体系。最终根据成果技术资料和事实依据,综合专家组意见基础上做出评价结论。他还就评价专家组的组成、评价的9个具体环节、评价的资料准备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说明。

郑有良谈到,学校每年约有30项科技成果需要鉴定、报奖,这是学校一年一度的大事。面对新的工作要求,在新旧机制转换的过程中,学校将按照新要求,全力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不能影响成果鉴定和报奖。针对此项工作,他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按照报奖类别,以国标为基础,并与国家三大奖的要求对接,分类进行评价,在目前的过渡阶段,应以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之后逐渐加大定量评价的比例;二是严格按照报奖类别及申报书要求提供材料,辅助支撑材料由科研人员自行决定;三是专家组必须都是同行认可的专家,保证公平公正权威。他希望,作为全省农业科技成果评价的权威机构,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在四川农业大学大胆探索,以参照国标为依据,分类进行评价,在目前的过渡阶段,逐步改进、日趋完善机制。他表示,学校将积极配合,希望四川农业大学的成果通过中心成长壮大,获得更大的成功。

朱庆希望大家认真听取报告,深入了解新的工作要求,抓紧时间做好相关工作。

与会人员就相关工作与王敬东进行了交流。(通讯员 张喆 牟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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