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洛江区公立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3)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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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资格复审时候需提供如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打印)、身份证、户口簿(有户籍生源要求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未正式就业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公办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民办在职教师应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方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情况等,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考核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将在具体事宜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核合格者, 经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为一年)。根据考试总成绩,考生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岗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审批权限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教师需在自主选择的任教学校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考生在选择任教学校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宜的相关信息将在“洛江教育信息网”首页的“公告通知栏”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在洛江区纪检监察部门、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监督电话:0595-22630066

(四)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2633310

原标题:2017年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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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情况表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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