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失依”少年儿童浓浓的关爱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0
手机版

冯碧红代表建议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

给“失依”少年儿童浓浓的关爱

□平安广西网特派记者 黄世钊

“部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抚养保障,急需社会救助、帮扶,给予关爱。”咋一见面,快人快语的全国人大代表、广西百色高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冯碧红便告诉记者,她已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建议,建议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失依”少年儿童尤需关爱

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亦称“失依”少年儿童,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监护缺失或无人照顾的少年儿童。相比备受关注的留守儿童群体,“失依”少年儿童是一个并不被人们广泛关注的群体,大部分未成年人因此缺乏家庭抚养保障,亟待救助,尤需关爱。

冯碧红代表说,司法机关在执法办案工作中,通常都会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身份、生活等详细信息。因司法机关没有这方面救助资金,难以给这些未成年人予以有效救助。实践中,民政部门等负有救助职责的单位,却因找不到适格救助对象,每年积存一定救助资金。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是相关信息没有得到有效传递、整合及利用。为解决救助信息不畅、助人无门等问题,有效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缺乏抚养保障者,需要整合相关部门职能,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

建议推广“钦州救助模式”

冯碧红代表在履职调研中了解到,目前,钦州市建立起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她介绍,钦州市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工作中发现因母亲被害、父亲服刑而家中未成年子女无人抚养的个案,遂向民政部门提出对这类未成年人进行救助的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联合当地民革、民政部门开展调研,发现刑事案件涉案家庭未成年人需要救助的情况大量存在。仅2014年,钦州市需要救助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245名,其中仅有89名纳入城乡低保,5名纳入五保供养。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条件、生活状况令人担忧。

钦州市检察机关于当年联合当地民革等,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提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的项目申请,并通过了出资方的审核,获得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90万元(分三年期)的资金资助,目前,上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全部得到了有效的救助。

冯碧红代表说,实践证明,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保护机制效用的“钦州救助模式”很有成效。她说,在现有的法律、制度、各职能部门的职权框架内,整合司法、民政、团委、教育等多家单位的业务信息,可降低救助部门为了获取信息而单独付出的成本,使救助信息能在各职能部门间互通,解决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救助资源配置效率不高的问题。

冯碧红代表为此建议,由党委政法委牵头,综治、民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监狱、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共青团、妇联等相关单位相互协作与密切配合,各单位就职责内的救助工作进行梳理,通过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等多种形式建立一个救助信息互通、共用自动流转的协调机制,把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救助机制作为一项民生配套工程抓实、抓好。

上一篇:来自教务处的放假安排
下一篇:2017内蒙古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最近更新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