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招标公告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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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支持地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媒体网络与存储系统(中央资金)项目

询标时间:2017年4月5日9:30-11:30

开标时间:2017年4月21日10:00

[2017]007号

采购编号:BGPC-G17008

采购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预算资金:1081.5万元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电影学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10-82283476

采购内容: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支持地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媒体网络与存储系统(中央资金)

序号 招标货物名称 数量

1 硬件设备 1批

2 基础软件 1批

3 机房配套设备 1批

4 系统集成 1项

采购项目性质或用途:教学用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5.依法缴纳税收记录;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8.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

9.制造商授权书原件:系统核心硬件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核心硬件包含防火墙、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域名及IP管理设备、磁盘阵列、AOIP音频路由器。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2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采购“精密空调机组”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投标货物应为新公布的第二十一期“节能清单”内所列产品,并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一期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若所需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第二十一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但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原因。

2.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采购进口产品的有关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履行相关程序,本项采购未履行相关程序,故投标人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评标标准和方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30分,技术性能43分,相关案例8分,综合商务15分,政策法规2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2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述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保证。

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但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的投标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各项评分因素分数之和为评审总得分,评审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次之作为中标备选供应商。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向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程序:

1.办理CA认证证书: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查阅“CA认证”栏目,按程序要求办理。

咨询电话:010-83916631

2.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取得CA认证证书后,请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主页,选择“下载标书”栏目,即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电子报价文件。

3.下载期限: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7年3月30日至4月7日)

注意事项:本项采购使用电子评标系统。投标人通过“电子投标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报价文件,投标时按规定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下载地址内含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使用说明。

询标地点:北京电影学院A座607会议室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10-82283476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1日10:00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第四开标厅(206室)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玉林西路45号腾飞大厦

邮编:100069

项目负责人:邢玥

电话:010-83916670

传真:010-83916675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财经报网、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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