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给河南省委书记、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26条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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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李政杰)日前,河南省各地针对网民给省委书记、省长的26条留言作出回复,涉及学生教辅作业、环境污染、农村道路等问题。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河南省委书记、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关于学生教辅作业

【网民留言】

新乡市育才小学使用过多教辅作业,学生课业负担过重,大批学生眼睛实力下降。而且,老师没有时间和精力批改作业,安排家长和学生给学生改作业。有些教辅,老师只安排学生做,并不批改讲解。我们每个学生每学期都要花费100多元到校门口的金华书店买教辅资料。既然老师不讲不改,学生负担重,家长花冤枉钱,为什么学校还要统一安排买这么多教辅资料呢?新乡市教育局经常到学校检查教辅,除了《学习与巩固》,禁止购买使用其他教辅材料,但是每逢检查,学校通知学生严禁带作业到学校,违反者严厉惩罚。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对新乡市育才小学多个班级进行走访,并开展问卷调查,从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未发现教师统一组织购买教辅和作业量大等现象。 此外,该校在每学期第一次全体大会上,学校主要领导多次提醒教师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任何教辅,并签订《师德承诺书》。同时该校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对作业规定种类:1-2年级“语数”只有课堂作业,3-6年级“语数外”除课堂作业外,严格执行一教一辅。每星期教务处对教师批改作业情况也进行检查,包括作业量、批改情况、纠错情况、检查情况等方面。 网友如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新乡市教育局具体咨询,联系电话:0373-3519021。

关于环境污染

【网民留言】

由于郑州拆迁和环保力度加大,好多做家具、小作坊转移到了新乡市平原新区桥北乡司庄和原阳县韩董庄镇任庄村。当地村民在村里建仓库租给他们,他们没有任何环保措施,村庄弥漫着刺鼻的油漆味,空气严重污染,严重威胁村民健康。这些作坊没有任何证照,希望领导能救救当地百姓,拆除这些建在居民区的黑作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近日,平原示范区和原阳县分别对网友反映的桥北乡司庄村、韩董庄镇任庄村进行了排查。执法中发现司庄村5家、任庄村10家企业在违规生产,并立即对这些违规生产企业采取了断电、关停措施。

关于农村道路

【网民留言】

我们村是整个乡镇最偏僻的地方,位于河南驻马店平舆县玉皇庙乡曾庄村大黄庄。柏油路仅仅修到我们村前的小黄庄,由于道路坎坷,每逢阴雨连绵,路面泥泞不堪,村民仿佛与世隔绝。平时如果发生民事纠纷,执法人员根本不愿出警,开车进不了村,路太差。所有去过大黄庄的人,都会说一句,你们村的路真差!是的,我们村仍然是土路,尤其是背阴的路面,常常积水,近年车多了,路更不像样了。期盼领导能多关怀一下我们村庄,解决我们村的土路。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玉皇庙乡政府已向县国土局申报土地平整项目,包含大黄庄-小王庄、小王庄-埠口、小王庄-王楼等三段路,相关材料已报县国土局,待批复后即可动工修建。

其他问题精选

【网民留言】

单位长期拖欠我们的工资和养老金,现在我们放假在家,连基本的医保也不给交,生活没有一点保障。

答复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反映的问题,博爱县委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2003年底,玉源公司(化肥厂)改制为源泰公司,承接了原玉源公司拖欠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费等债务,至2008年10月,收益下降,开始拖欠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2010年8月,源泰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导致全面停产。 截止2016年12月共欠缴养老保险费1435万元,医疗保险费536万元,拖欠工资440万元。 目前,源泰公司收入来源为门面房租赁收入,2016年收入28350元,主要用于生活困难、伤亡职工救济及办公费用等。 下一步,博爱县将督促源泰公司加大重组力度,妥善解决职工工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等问题。

【网民留言】

我是驻马店一名个体货运车主,由于政府不允许挂个人户,车辆就挂靠在买车公司,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当时没有签订协议,现在公司老板出现乱收费和一些霸王条款现象,挂靠费一年两千块,保险必须在公司购买(比自己买贵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四十)二级维护一年一千九百多,驾驶员远程培训费一年一千块,GPS四百八,而且公司从来没有对车辆进行维护过和教育培训过,交通部从2016年3月份已经取消了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和相关培训费用,中间向运管局反应过,运管局表示没有收这些费用,公司只是在冒充运管局收费,而且都没有发票,运管局表示这种乱收费情况不归他们管,像这种乱收费问题还请书记明察,还有就是车辆上户能上我们个人户吗?

答复意见: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对您的留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反馈给您: 经查:市交通部门已于当事人联系,网友反映的公司并非市运输公司的,且不愿意提供公司名称,建议网友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民留言】

我是辉县市南寨镇垻前村村民杨海山,咨询一下辉县市交通部门:接到群众对公路违法行为的书面举报后,应该做哪些工作,具体工作流程请讲一下。调查结束以后,是否应该将处理决定书面告知举报人?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留言内容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辉县市交通局在接到群众书面举报后,将及时安排专人针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具备立案条件的,依照行政处罚程序进行依法处理,不具备立案条件的,不予立案。待调查结束后,不涉及国家机密或者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处理结果可以反馈给群众,但不用书面告知群众。如网友有其它疑问,可拨打辉县市交通局执法大队电话:0373—6766636进行具体咨询。

【网民留言】

我的田地上没有经过我同意,私自在我可耕地上建设三层楼房,查实建设房没有合法手续,向开封市政府,和杞县宗店乡政府投诉两年之久至今没有得到处理。

答复意见:

经杞县国土局、宗店乡人民政府经查:举报人张*永与刘*营、刘*生同是瓦岗村村民,在1991年经过口头协商,张*永将分得0.9亩承包地租赁给了本村村民刘*德、陈*营使用,租赁后刘*德、陈*营分别在该块土地上建了自己房子。后来张*永反悔,刘*德拿出1亩地由刘*德负责耕种,张*永收割来抵付这块地的租金,大约收种了3年时间,张*永又反悔,不愿意收获刘洪德耕种的1亩地庄稼了,双方发生矛盾,后经宗店乡政府调节并达成书面协议,该协议是承包人更改成了刘*营、陈*营,协议书中明确了承包期和承包金额及其他相关事宜,双方矛盾得以解决。2007年7月陈*营把他承包张*永的土地使用权又转让给本村村民刘*生使用。2010年6月刘*营和刘*生同时将老房翻建成了现在的楼房,在刘*营和刘*生翻建楼房时,张*永在广州打工,对此事不知情,其妻子在家也没有提任何异议。现在张*永认为以前协议书上所写协议内容不具体,要求变更补充协议。如果到2028年7月土地不调整,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归张*永。张*永将此想法诉求于宗店乡政府,宗店乡政府处理意见为:张*永与刘*营、刘*生达成的土地承包期限应到2028年7月31日止,也就是说现在双方达成的的协议并未到期,到期后,该块土地的承包权还属于张清永。 对于刘*营和刘钱生在该块土地上建房的行为,属于土地违法行为,但由于房子已经建好多年,又位于瓦岗村村内,前临106国道,左右相邻也建起多处住宅,该块土地类型为现状建设用地,我局工作人员已对该块土地建房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县国土局、宗店乡人民政府根据双方的协议,建议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或走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网民留言】

我们是开封市杞县码头社区二号楼4单元业主,现在买的房子又4年了,开发商还没有办理房产证,问开发商,他们说住建部门不办理。

答复意见:

经杞县住建部门调查,码头社区是城郊乡新农村社区示范点,建于2015年3月,目前码头社区各种证照已审结完毕,牵涉到社区这块一地,需要相关部门出台会议纪要,然后房产部门按规定办理房产证。

【网民留言】

我是开封市祥符区刘店乡的,处于黄河滩区,听说试点工作已经在2016年2月份完成了,那接下来什么时候全部开展搬迁工作。

答复意见:

经祥符区调查,区政府向市发改委相关领导询问,全省滩区搬迁工作,由省政府统一安排,目前暂无具体的时间表,何时搬迁由省政府统一部署,希望您继续关注相关搬迁工作和提出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开封大河柳苑小区、三十一中附近的群众到西郊汉兴路、晋安路附近办事因无直达公交很不方便,能不能开一条公交线路?

答复意见:

经市交运局调查,目前从大河柳园小区三十一中附近有7路和19路通过,可以转乘14路、16路、24路、28路到达汉兴路和晋安路。随着城市的规划和发展,公交线网的设置,将会考虑广大市民的出行需求,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网民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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