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回乡创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4-07
手机版

“我是2010年大学本科毕业生,在外打拼多年,积累了丰富工作经验,现在想回乡创业,准备在菏泽注册一家科技贸易公司,请问我市是否有针对回乡创业开办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近日,家住牡丹区、在外地打工的小杜向本报反映。

牡丹区人社局就业办了解到小杜的情况,鼓励小杜大胆回乡创业。就业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牡丹区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创业企业吸纳就业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每个岗位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企业,给予一定的场地租赁费补贴和水电费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可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微利项目给予全额贴息。同时对于有创业意愿的人员,还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提高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

另外,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我市在税收和工商登记方面也有扶持政策,内容如下:

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出资额限制。

鼓励大学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可转让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自主创业公司以股权出质融资。

放宽经营场所等限制,大学生创业人员从事非扰民项目的,可以在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处经营,同时依法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放宽营业执照期限限制。

上一篇:西安思源学院校团委开展清明祭奠活动
下一篇: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举行“清明季忆先烈懂感恩”道德讲堂暨公祭扫墓活动

最近更新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