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高校更多自主权 让教育事业更加良性发展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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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针对高校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问题,政府将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

众所周知,我国高校行政化色彩浓厚,这对教育事业的发展和科研工作无形中形成了一道阻碍。教育事业本应该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因地制宜地设置和调整专业和科研发展方向,这样才能更有利于高校的发展和人才的培养。而不是把精力都放在如何获取行政级别的心思上。

笔者认为,要想高校更好更专注地把经历放在学科建设和科研成果上,就应该给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一是让高校自身能够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提高人才的实用性。二是根据事业发展、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自主制订招聘或解聘的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才能更有效地吸纳有助于学科体系和科研发展的针对性人才。三是应该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这样也能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此次《意见》充分体现了政府简政放权的决心。教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有效的机制;离不开人才;离不开经济社会的发展。让高校有更多的自主权才能更好地提高高校发展的效率,有利于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更加健康良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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