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关于招收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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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市属公办高校,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高职重点校。

招生对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浙江省籍且未被录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就读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相关或相近专业。

招生流程:考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求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考生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1个)等关键信息。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2017年5月份前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5月15日前;第二批(仅限2017年大赛获奖的考生)须于7月15日前(以学院收到为准)向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寄送申请材料。

考生情况材料包括: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1份;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

(4)高考体检表或体检反馈单复印件1份;

(5)考生所在学校公示说明(加盖中学公章)1份。

备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自行备份。

学校招生就业办接收考生材料后,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所在专业考核并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将拟录取的考生信息及其《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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