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忆 | 缅怀 追忆 哀思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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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清明,青草萋萋,我们踏着岁月的青石,呼吸着伤感的空气,从时光的深处翻捡出一些刻骨的记忆,那些难以抹去的音容笑貌,灿烂着法大岁月的扉页。

清明前夕,让我们共同缅怀近两年逝去的法大人。他们在学术上呕心沥血孜孜以求,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是我们不能忘记的法大人。让我们追逝者之风采,承先人之明德。

北京政法学院筹办、复办的主要领导者——戴铮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老红军,北京政法学院筹办、复办的主要领导者戴铮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5年11月10日下午3时28分在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7岁。

戴铮同志1918年2月生于河北蠡县,1937年1月参加革命,193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三纵队九总队、七总队任班长、排长、连长,太行三军分区司令部情报股长,决死队七团参谋长,太行五军分区武装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40年在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历任太行地区地委委员,邢台市委副书记、市长,华北局党校教务处党总支书记,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政治研究院副院长、校党委委员等职;1952年8月被任命为北京政法学院(筹备)党组书记,同年11月担任北京政法学院党组书记、代理副院长,1953年3月起,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党委副书记、公安部七局处长等职,1978年10月至1983年12月任北京政法学院复办筹备组负责人、学院党委副书记。1984年1月于中国政法大学离休。

新中国成立后,戴铮同志长期奋斗在我国法学高等教育领域,是我校筹办和复办的主要领导人。

中国犯罪心理学主要奠基人——罗大华教授

我国当代法律心理学开拓者,犯罪心理学主要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心理学会会士罗大华教授于2015年11月11日10点10分因病去世,享年79岁。

罗大华教授1936年8月15日出生于福建武平。1955年7月毕业于福建省长汀师范学校,此后从事小学教育工作1年;1956年9月—1960年7月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1960年8月毕业后到北京政法学院(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罗大华教授开创先河,奋发图新,是新中国法律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学科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对中国法律心理学事业的创立和发展有突出贡献。

罗大华教授致力学术,笔耕不辍,从事犯罪心理学、刑事司法心理学、证言心理学、罪犯矫治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在学术上具有全国性影响。潜心治学、论著颇丰,共出版编著、译著60余部,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主编的新中国第一本《犯罪心理学》是国内再版次数最多的犯罪心理学教材。其倡导的犯罪综合动因论、犯罪心理结构理论以及在证人证言可靠性、罪犯心理矫治等方面的学术思想与观点在学界有着重大影响。

倾心法大诚育人 凝聚侨联德馨传——陈志平教授

我校爱国归侨、校侨联副主席陈志平教授因病抢救无效,于2015年11月12日23时50分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离世,享年85岁。

陈志平教授1930年出生于印度尼西亚,1953年到北京政法学院中共党史教研室任教,1978年学院复办后,回到北京政法学院党史教研室,1983年当选北京市人大代表,1985年任政治系副主任、研究生院政治学导师组组长。陈志平教授于1986至2002年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侨联主席,负责国内归侨和侨建工作。2003年至2015年担任中国政法大学侨联副主席。1992年获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1996年从中国政法大学退休。

新中国行政法学的重要开创者——张树义教授

张树义教授,1953年出生,山西临县人,198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6年期间,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研习行政法,获法学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法学院任教。张树义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不幸于北京时间2017年1月20日11时24分在美国去世,享年63岁。

张树义教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第一批硕士研究生,是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学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新中国行政法学的重要开创者。他的研究具有深刻的中国问题意识、思想性和原创性,其中很多见地至今仍深刻地影响着中国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的建构与发展。他是新中国行政法学界“控权论”最早的倡导者,是行政诉讼法制度的深刻观察者,是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冷峻思考者。他既是行政法学界的思想家,又是行政诉讼实践的高手。

他在中国的立法和行政等领域中积极践行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中国行政法治建设。他一生从事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著述成果丰硕。他是无数学子行政法学之路的启蒙者,为新中国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培养了大批人才。

著名社会学家——王康教授

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会学会顾问,离休干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康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7年3月12日3时4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8岁。王康教授是改革开放时期社会学重建的主要领导人之一,为中国社会学的恢复重建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学由于具有鲜明的应用性而继续得到鼓励和发展,可惜时间不长。在1952年的全国院系大调整中,社会学与政治学、法学等其他社会科学一起被取消。虽然1957年前后,社会学界为恢复社会学学科曾做过一次集体努力,但并没有成功。直到1979年邓小平提出“补课论”之后,社会学的恢复重建进程才真正开启。王康和费孝通是社会学恢复重建的两位重要参与者。在他们的倡导和努力下,1981年社会学专业班在南开大学创办,王康请来了布劳、林南、李哲夫和英克尔斯等海外学者“补课”社会学。

社会学恢复重建后,王康教授担任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等职务。晚年接受学生拜访,回顾起自己和社会学的一生时,王康说:“社会学是研究人的科学。第一是要研究人的本身,第二是要研究人与人中间的关系,第三是要研究人和环境。”

逝者已逝,永泽后人

法大微信 【第20170403期】

内容来源:新闻中心

内容编辑:骆红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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