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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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2016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按照《龙门县2016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要求,依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现将面试资格审核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时间

入围考生的审核时间为:4月12日—13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递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14日,上下午时间同上。

二、面试资格审核地点及咨询电话

审核地点: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城迎宾大道699号),咨询电话:0752-7872099

三、资格审核携带材料

1. 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原件及复印件;

3.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4. 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对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国有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递交审核材料。由他人代为到场审核的,必须提供代为办理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

四、面试资格审核方法与步骤:

1.经审核,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加盖公章的《面试资格确认书》;

2.经审核,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人员要当面告知考生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原因,并发放加盖公章的《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核通知书》,该职位面试对象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注意事项

1. 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截止4月13日下午17:30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承诺书上签名,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2年内不得报考本地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3. 考生查询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请查看附件。

4.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面试。

5. 本人(或代理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

6.具体面试地点和场次安排在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密切留意网站的后续公告。

附件: 龙门县2016年集中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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