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赚佣金?多名大学生上当!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4-12
手机版

南方农村报记者 周伟龙

通讯员 曾祥龙 黄康灵 苏洪冬

钱文攀

3月下旬,在公安部的协调指挥下,广东省公安厅开展“安网1号”“安网2号”专案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90余人,破获案件740余起,初步查明涉案金额1亿余元。(如图,通讯员供)

据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安网”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黑客攻击破坏、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以及为网络犯罪提供“黑接入”“黑卡”“黑应用”“黑网站”的企业和人员,和提供计算机漏洞、木马程序、肉鸡跳板的黑客人员。

2016年4月,广州警方接到群众孙某报案,称某投资公司利用一期货软件,以“合作炒股、做现货”的方式在半个月内诈骗了他11万余元。

警方经初步侦查发现,一个利用互联网架设虚假期货现货投资平台实施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通过向平台设计公司购买虚假平台,在网上发展各级代理,再由代理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对投资者进行精准的投资虚假宣传;随后又假扮“专家”利用QQ群、视频直播等方式推荐所谓的“内幕消息”,诱骗投资者登录平台进行“投资”。犯罪分子则通过修改平台参数,控制行情升跌实施网络诈骗。受骗投资者众多。

专案组经缜密侦查,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手法,其团伙成员100余名,涉及平台设计公司1家、投资期货公司10余家,涉案人员遍布广东、上海、广西、湖南、湖北等5个省区市。

在掌握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后,3月下旬,在公安部的协调下,专案组在上海、湖北、湖南、广西以及广东广州、东莞等地同步开展“安网2号”收网行动,摧毁窝点10余个,抓获嫌疑人100余人,包括犯罪团伙核心成员在内的20余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初步统计涉案金额约1亿元。

案件特点

1.犯罪手法欺骗性强。此类不法期货现货投资平台仿真度高,仅凭观察难以分辨,甚至有的还获取了政府的批文,受骗事主无法了解平台后台的运行状况和实际仓储情况,任由犯罪团伙修改平台参数,控制行情升跌。

2.犯罪过程链条式运作。一般采取公司化运作,犯罪团伙主要由“股东”“分析师”“操盘手”“代理商”“业务员”5类人员构成,角色分工明确。交易平台的总部人员包括“股东”“分析师”“操盘手”,他们并不直接和客户发生关系,而是招揽“代理商”,由“代理商”的“业务员”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精准发展客户,实施诈骗。

案件特点

广东警方介绍,网络兼职诈骗违法犯罪主要有以下特点:

1.侵害对象大多缺少社会经验。受害群体以涉世未深的在校学生、家庭主妇、无固定职业的年轻人为主,这些群体往往具有社会阅历少、工作时间零碎、网络安全防范知识欠缺等特点,对常见的网络诈骗手段缺少基本的鉴别能力,容易轻信网络诈骗广告。如深圳的犯罪嫌疑人陈某龙就供认,其作案对象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

2.作案手段具有便捷化、隐蔽性特点。诈骗分子只需要通过在网站上发布虚假招聘、兼职信息,即可寻找到作案目标,而且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快速转移赃款,并不与被害人发生直接接触,实现“隐身作案”。如珠海的郭某奇兼职刷单诈骗案,被抓时嫌疑人自称已成功作案40余起,自我评估已获利10余万元。

3.犯罪过程极具诱骗性。诈骗分子先引导受害者完成一些金额低、回报低的兼职“小单”,及时支付相应的本金和佣金,骗取受害者信任,待其放松警惕后,诱骗受害者做金额高、回报高的“大单”,一旦收到受害者大额转款便销声匿迹。

4.社会危害性比较大。这类诈骗犯罪针对的群体一般都比较年轻,经济收入不高,一旦上当受骗,容易做出极端行为,伤害自身或报复社会。

提供网络兼职,诈骗在校大学生

设虚假投资平台,诈骗上亿元

2016年6月,广州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其在网上找到一“刷单”兼职,在对方的指引下购买虚假商品赚取佣金,不料后来刷了一单大额单后,对方携款消失,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与此同时,深圳、清远、韶关、珠海等地相继接到类似的报案,受害者多为在校大学生。

广东省公安厅迅速成立专案组,对全省网络兼职诈骗犯罪线索进行集中梳理,并将网络兼职诈骗犯罪列为“安网1号”专案。在腾讯公司的配合下,经过缜密侦查,相关犯罪团伙的组织体系和犯罪网络基本查清,3月下旬,专案组部署全省19个地市公安机关在境外多个国家和福建、广西、海南、湖南、云南等12个省区市同步开展“安网1号”严打整治网络兼职诈骗违法犯罪案件集中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余人,破获案件740余起,缴获银行卡、手机、电话卡、电脑等涉案物品一大批,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达550余万元。

上一篇:北京:高校增“一带一路”小语种专业
下一篇:【教务处】关于参加2017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通知

最近更新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