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缴公积金,这一步迈错了方向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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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俊生

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个省会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新华社的报道说,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农民工、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在这5座城市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行已经多年,它的缴存对象基本上是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和提高居住质量提供了很多帮助。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践中也不断有改进,增加受益人群,提高可贷数额,但尽管如此,住房公积金还是存在很多矛盾。一方面,受益人群的扩大使公积金缴存不敷使用,有的省份甚至出现了亏空;另一方面,有一部分职工并不存在购房需求,在普遍实行限购政策后,这一群体更有增无减,但他们仍需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意见很大。

在此背景下,一些城市正在积极想办法吸引更多人群进入到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此次召开的联席会议提出把自由职业者和大学生纳入范围,也可算是一个有创意的设想。不过新华社的报道将其中的自由职业者改为农民工,这有点出入,在我国的现实语境中,自由职业者是城市中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也没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而农民工则是指从农村到异地企业打工的人群。就这两类人员来说,他们缴存公积金的大门早已打开,只是各地在政策执行上有所宽严罢了,特别是农民工,由于公积金在由企业缴存时除了需要从职工中扣除规定资金外,还需由单位另外拿出一份资金缴存,因此很多单位对此积极性不高,而农民工自身由于流动性较大而所缴公积金转移麻烦,对从自己工资中扣钱缴公积金同样缺乏兴趣。因此,不管是自由职业者还是农民工,要让他们参与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并不需要政策创新,而是要把已有的制度落实好。

但是,大学生与自由职业者毕竟有很大的不同。按照此次联席会的东道主武汉市公积金金管理中心负责人的说法,将大学生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范围,其好处在于,毕业后如果在武汉就业,自愿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接续,缴存的金额和时间也可以连续计算,武汉将增加公积金可贷额度,让广大留汉大学生尽早通过公积金贷款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但是,大学生尚在求学期间,虽然也有一部分学生通过自主创业等形式,可以获得收入,但对于这个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人来说,他们是谈不上有固定收入的一个群体,他们的求学费用以及在大学期间的生活开销,一般都是由父母支持。同时,对这个群体来说,在校期间一般住在学校提供的宿舍里,也谈不上需要住房。尽管目前大学生在校外租住相当普遍,但这毕竟不是受到鼓励的行为。

对于这个一个没有收入的群体,公积金管理中心向他们敞开缴存公积金的大门,实际上是通过大学生之手,从他们父母的口袋里掏钱来增厚公积金,这显然是一个不应该提倡的做法。当然,这样做确实能够让一部分大学生走出校门即可买房,即使是在目前的限购之下,通过连续若干年缴存的纪录,也能满足政策要求。但是,对于家庭经济条件良好的大学生来说,即使离校即买房,但更多的资金还是需要由父母支持,而不是由公积金来给其支持。而大学生刚毕业就买房,这是一种不应该提倡的行为。大学生求学期间,未来在什么城市就业还不明确,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为缴存公积金的学生留汉工作即可享受公积金待遇,但在目前大学生就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这个中心又拿什么办法来保证这些人才能够留汉就业呢?

近年来,把大学生当作财务完全独立的群体来开发其市场潜力的情况出现得越来越多,是否能起到好的效果,还是值得思考的。比如政策面上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甚至可以在为他们保留学籍的基础上允许他们参与社会的创业活动。虽然不能排除确实有个别的大学生很年轻时就能创业成功,但这毕竟是少数甚至只是个案,而将此形成一种制度,面向所有大学生,很容易给更多的尚无条件参与创业的大学生带来心理压力。再比如,现在有大量网贷小企业在大学校园里随意出没,打着助学和支持创业的旗号向大学生发行小额贷款,导致一些大学生仅仅是为了买一部手机、买一件衣服就轻易借债,糊里糊涂背上高利贷,酿成各种极端事件。如果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引入大学校园,就有可能导致大学生为了公积金缴存的需要盲目借贷,最终被高利贷所害。

对于大学生来说,他们虽然已经是成年人,但由于在经济上尚未自立,因此对于购房之类重大经济谋划,还不大能放到议事日程上,他们的最重要任务是学习。大学生缴公积金,这一步“改革”实在是迈错了方向。大学生的本业就是学习,他们需要的是一张宁静的书桌。把大学生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不管有多么强大的理由,都是不能倡导的。政府部门更不应该为了住房公积金的增厚,就把脑筋动到大学生身上。(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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