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6-28
手机版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各省调档比例如有其他要求,按照当地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2017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志愿无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照顾录取考生的处理

因享受省招考委加分或降分政策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我校按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分配专业志愿时无分数级差。

对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

上海市: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生命科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浙江省: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化学、物理、生物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江苏省: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要求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和化学,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下限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艺术类考生除外),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在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各省、市、自治区其他录取原则如有变化,以2017年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要求为准。

(2)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专业课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考生专业课成绩均使用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折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英语、综合、语文、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获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和有文体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6.学校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1-86110222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政编码:116044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

上一篇:纽约大学陈溪:机器学习到智能决策还有多远
下一篇: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首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颁奖典礼

最近更新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