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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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7月05日 20:30:56 中财网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

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1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

自本次重组停牌以来,公司、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共同积极推进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

等尽职调查工作,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审慎的研究论证;并且,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与要求,召开了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同时积极协调各方对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问询函进行回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7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高锐视讯有限公

司)控股股东Highlight Vision Limited、实际控制人高志寅先生和高志平先生(以

下简称“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发来的函件,表示:由于未能就本次重组相关

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以及国内证券市场环境、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标的公

司相关方对进入资本市场有了新的想法,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认为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已不再具备实施条件,无法实现预期目的,为保护交易双方及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过深入以及慎重的考虑,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已不具备继续推进的条件,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同意公司与交易各方协商签

署终止协议事宜。我们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同意公司与交易各方

协商签署终止协议事宜。

(此页无正文,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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