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广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普惠制幼儿园可以盈利但要有上限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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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正豪 北京报道

我国放开二胎政策以后,学前教育问题受到空前关注。特别是2017年11月的红黄蓝事件和2018年10月的上海知名民办幼儿园事件等,更让学前教育问题受到全社会的空前关注。

在此背景之下,全国政协委员、广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鲁晓明等在2018年两会期间建议制定学前教育法。2019年两会期间,鲁晓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学前教育法已经在调研和立法了。“因为去年提案反馈给我的就有这个方面的内容。更具体的现在还没有公开。”

对目前社会上更关注的普惠制幼儿园及其盈利问题,鲁晓明表示:“如果是政府投入的普惠制幼儿园,显然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理所当然应该突出公益性。如果民营资本投资普惠制幼儿园,可以盈利,但盈利要有上限,必须要对盈利的收费机制有一定的约束。”

《中国经营报》:学前教育立法的必要性是什么?

鲁晓明:幼儿特别容易受到侵害,因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很弱,又是处在开始学习的起步阶段,基础打得不好,人格没有培育好,又出现拔苗助长状况,那么以后步入社会就会存在很大的困难。

《中国经营报》:立法应该着重在哪些方面?

鲁晓明:现在来讲,学前教育法是在调研和起草之中,应该说这个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其实我现在更关注的还不是这个问题,更关心的是0~3岁的(幼儿教育),因为学前教育法规范的是3~6岁幼儿阶段的教育问题。

事实上,0~3岁幼儿(教育)处于没有标准的状况。尤其是城市家庭,父母忙于工作,对子女又有很大的期望,所以小孩可能几个月或一岁就被送到幼托机构。幼托机构现在没有任何的标准,监管也没有相应的主管部门。包括幼托机构的场地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应该设在哪些地方,教具、玩具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甚至教员应该具有什么样的资质,还有教学内容的范围,在哪些领域可以进行有限的知识教学等等。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团体性、坚韧性和人格的培养。这些现在都没有说法,这样就导致(幼托)处于无序的状态。

《中国经营报》:刚才讲到针对3~6岁幼儿的学前教育法正在调研,你参与了吗?

鲁晓明:没有。

《中国经营报》:是什么时候开始调研和立法的?

鲁晓明:应该说已经列到日程里面了。因为我去年的提案就是关于这个问题的,去年提案反馈给我的就有这个方面的内容。更具体的现在还没有公开。

《中国经营报》:我国二胎政策放开以后,幼儿园入学难问题会越来越凸显,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鲁晓明:这个我觉得总理说得好,我们就是要坚持标准,一方面靠政府投入,但完全靠政府投入也是不够的。所以这时候就要坚持一个安全性的标准、规范性的标准,符合标准的民营资本可以进来,多方筹措资金多种投资渠道,才能比较快地满足需求。完全靠政府肯定是有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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