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关于2018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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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电力大学关于2018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级拟录取研究生:

  各位拟录取考生只有在通过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检查后,才算正式录取。现将录取后的一些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档:

  2018级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在6月中旬左右发放,除定向就业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外,其他考生档案都应以EMS或机要方式在开学前寄达我校研究生部。档案接收地址如下: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部学办

  收件人:李梁

  邮编:132012

  电话:0432-64806571

  注:请在档案袋封面标明东北电力大学×××学院硕士档案及学生姓名。

  二、录取通知书:

  在通过教育部的招生录取检查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一般为6月中旬左右,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

  三、党组织关系

  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党组织关系和人事档案。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头为: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往单位为“东北电力大学党委组织部”。

  团员转籍携带团员证,并在转出栏加盖所在学校团委公章,团员档案可携带或装入学生档案。

  四、户口

  户口迁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派出所。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迁移自愿。

  新生报到时,自愿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在招生现场,学校户籍科现场统一办理。

  吉林省内学生办理落户要求:

  1.原户口本首页(注:带吉林省公安厅章页)及学生本人页。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端复印首页,下端复印本人页。

  2.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上端复印入学通知书,下端复印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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