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办法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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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研究生复试工作中,各学院(部)应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工作人员,并由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在遴选复试工作人员中,应认真考察其资格,加强工作培训,并严格遵守基本工作规范。

  一、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

  各学院(部)须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专业复试成员必须均为导师,一般为5-7人,秘书1人,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各学院(部)应在复试前对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卷规则和评卷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确定招生考试内容、对考生进行学术评价、确定录取资格等环节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的同时,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厉惩处命题、阅卷、复试和录取等工作中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

  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做到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复试小组基本工作规范

  1、复试教师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面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面试题库等复试相关内容均须严格保密。

  2、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时要一视同仁、客观公正,并在原始评分表上签字。

  5、复试结束后,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6、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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