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岛理工大学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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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人文与外国语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简称工作小组)。成立学院院长、学院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副书记、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分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学科(专业)带头人等组成。

  2.学院成立社会工作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作风过硬的校(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研究生导师、教研室主任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优秀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在职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名,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老师不少于1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本组复试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复试小组另配备秘书1名,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包括全程全覆盖清晰录音录像)。

  (二)机构职责

  1.按照《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学院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组织安排笔试和面试,及时公布考生关注的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等。

  2.按照《青岛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要求,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专业复试相关要求、流程及细则。

  三、社会工作专业招收研究生类型及数量

  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1)符合国家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考生。

  (2)社会工作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分数录取标准。

  2.复试比例

  (1)采取差额形式复试。

  (2)复试比例原则上执行16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过程中须做到“谁审查谁签字,责任到人”。具体要求详见《青岛理工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加分资格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国家上述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报到前3天(以提交时间为准)同时向相关学院和研究生处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研究生处和学院分别根据教育部下发的加分文件审核考生身份和加分项目,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加上对应的分数;逾期学校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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