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招聘教师87人公告(3)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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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4.面试时间、地点。

  2019年5月11日前,参加面试人员登录西华师范大学公招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不予录用。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华师范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西华师范大学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由西华师范大学另行通知加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西华师范大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西华师范大学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西华师范大学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西华师范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因拟聘任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西华师范大学将通知公示无异议人员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在职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9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西华师范大学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西华师范大学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取得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学校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本公告的程序开展公开考试招聘相关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对公开考试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考试、聘用资格,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西华师范大学在西华师范大学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817-2568025(西华师范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17-2568600(西华师范大学纪委办、纪检监察室)

  0817-2568585(西华师范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

  028- 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附件下载:

  西华师范大学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西华师范大学2019年4月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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