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曲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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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12月2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相关公告。

  (五)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 分、150 分。

  教育学、历史学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图书情报、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六)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的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全国联考的有: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除统考和联考科目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其他考试科目均为学校自主命题。

  (七)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五、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

  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根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校自主确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对所有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2019年3月左右我校将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约在2019年4月中旬完成。

  (六)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公共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七)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 (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安排,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安排见我校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时我校通过面试、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2周。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其他

  (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2018年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会根据国家下达我校2019年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及上线情况进行调整。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我校不接受大三等提前毕业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邮政编码:273165

  联系部门: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7-4455327

  传真电话:0537-4455327

  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qf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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