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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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6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

  第三条 转出专业转出名额、转出条件不设限制。转入专业、转入名额、转入条件及考核方法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制定并实施。

  第四条 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3.跨录取层次的。

  4.二本批次转到一本批次的。

  5.专升本的学生。

  第五条 每学年春季学期,由教务处发布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各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和考核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同时在各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第六条申请转专业学生需填写《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转专业审批表》,经转出学院审批,转入学院组织审核、考核后,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第七条 转入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材料及转入汇总名单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批后印发转专业文件。

  第八条 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需有学校指定医疗单位的检查证明),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它专业学习的,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后转入适当专业学习。

  第九条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学生、国际交流学生等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的,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条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一条 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应当完成转出之前学期的学习和考核。教务处统一办理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秋季学期开学后,转专业学生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

  第十二条 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新专业的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审核。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学分认定,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课程学习管理办法》中转专业课程学分认定相关内容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办法及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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