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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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电子信息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后、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19年我校在16个学院43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1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910人左右(包含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5人。

  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人员,请考生查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院系“备注”栏。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085239)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三条 持海外学历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送交研招办: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四条 2019年我校继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应当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南京地区的考生在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3209)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第十七条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报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错过现场确认将不能参加考试。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八条 《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初试与复试

  第十九条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日语(二外)、法语(二外)、翻译硕士英语(满分100分)、教育学综合(满分为300分)和其余科目(满分为150分)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大约在2019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面试。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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