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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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省份2017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2017年艺术类专业(美术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及计划

1.招生专业:环境设计。

2.学费标准:9900元/生·学年(如有变化按相关文件执行)。

3.招生计划:105名。具体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序号

省份

计划数

备注

序号

省份

计划数

备注

1

河北

11

文理兼招

7

湖北

9

文理兼招

2

山西

9

文理兼招

8

湖南

10

文理兼招

3

江苏

6

文理兼招

9

四川

7

文理兼招

4

安徽

6

文理兼招

10

云南

6

文理兼招

5

山东

13

文理兼招

11

甘肃

8

文理兼招

6

河南

10

只招艺术文考生

12

陕西

10

只招艺术文考生

二、报名条件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和所在省份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三、录取原则

2017年我校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作为录取的专业成绩依据。考生按照所在省份相关规定填报高考志愿,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文化课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陕西省和四川省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陕西省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四川省考生依次比对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2.安徽省考生按照安徽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省份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数分省排名(文理兼招省份不分文理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录取,考生综合分数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按计划录取。综合分数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课成绩/省统考专业课满分×60+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40。

4.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新的相关规定,且符合教育部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及入学后相关要求

1.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美术专业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

2.艺术类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组织和监督机制

1.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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