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法院工作再度'亮相'最高法工作报告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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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报告上,她用“波浪线”重点标出一段文字:浙江温州法院大力推进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充分发挥律师辩护作用,促进庭审实质化。这也是既去年之后,温州法院的改革实践第二次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事实上,这项改革举措已推行两年之久。2014年11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率全国之先启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在市中院和瑞安、平阳法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庭审中心与证人出庭改革试点工作;在乐清法院专门试行刑事案件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工作。

“以审判为中心,就是改变以往的‘案卷中心主义’,让刑事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等方面起到决定性作用,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从而促进案件事实的查明,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维护公平正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有为说。

我国刑诉法规定公民有作证的义务,但是长期以来,证人出庭作证率较低,当面对质少之又少,证人证言往往都是在法庭上宣读过场。陈有为表示,温州推进这项改革的关键抓手,就是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提高出庭率。

2年多时间里,温州法院不断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建立了涵盖人民警察、刑事案件证人、专家证人、鉴定人等各类出庭人员的证人出庭长效机制,并创新实施远程视频作证、隐蔽出庭作证等证人出庭作证新方式,积极落实证人出庭作证配套保障措施,推动证人出庭作证常态化。

据市中院统计,2015年,我市两级法院共有119起刑事案,179人出庭作证,实际到庭率为41.53%;2016年,全市法院证人出庭作证数量保持快速增长,共有282起案件469人出庭作证,实际到庭率达73.05%,出庭作证人员包括200名普通证人、46名鉴定人、91名侦查人员、5名专家证人和127名被害人,涵盖了现行法律框架下刑事案件出庭人员的全部类型,出庭作证人数在全国地级市法院中位居第一。今年3月,浙江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座谈会在乐清召开。“乐清经验”和“温州模式”在会上作为样板被全省推广。

“温州法院的实践被写入报告,既是肯定与鼓励,也是压力与鞭策。既然温州已经走在前列,速度不能降下来。”陈有为表示,下一步,市中院将继续抓住“完善证人出庭作证机制”这一核心,不断巩固成效、啃“硬骨头”,努力将改革推向纵深。

据悉,市中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一是进一步发挥控辩双方举证职能,完善交叉询问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符合裁判要求的证据规则,尤其是推进公安机关技侦手段获取的重要证据的合法化;三是贯彻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四是完善重特大案件的辩护律师资格准入制度。

“在法治建设的难点中,温州走出了难能可贵的第一步,将在中国法制史上将留下很深的印记。”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齐奇说,温州率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又一次体现了‘敢为人先’的温州人精神,为浙江带了一个好头。他寄语温州,要在改革中继续开拓创新,努力让法治中国的“浙江实践”更具示范意义。

来源:温州日报

特派北京记者:郑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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