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西安教育局发通知 学校未经许可不得冠以陕西、西安字样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4-26
手机版

4月23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学校名称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学校名称的组成,要求学校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国际”“全球”“军队”“司法”等超过审批部门本级行政区域范围的字样,属于市、区级教育部门审批的,未经省级教育部门许可,不得冠以“陕西”“省”字样,属于区县级教育部门审批的,未经市级教育部门许可,不得单独冠以“西安”“市”字样。

光明网:西安教育局发通知 学校未经许可不得冠以陕西、西安字样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 西部网

上一篇:沈阳南昌中学承办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现场会
下一篇:世界计算机排名,中国榜数远超英国,上交大从英美高校中突出重围

最近更新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