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告赢学校,孩子将输了教育?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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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闹死”了教育谁来赔?》

作者:曹永亮

家长告赢学校,孩子将输了教育?

最近一周以来,一位奇葩家长“闹校”取得胜利的新闻在网上持续引发评论:一位粗心大意的父亲,送上幼儿园的孩子上学,自己急忙外出办事,把孩子忘在车里闷死了。事后却大闹学校。学校因“亏理”怕事,向家长赔了32000元,事情结束。

4月8号上午八点多钟,湖南益阳市,一位家长开车送上幼儿园的孩子去上学。

车刚开离家不远,突然手机来电,家长忙拿起手机,接完电话,家长把车门一关,忙着着办事去了,竞忘记了车上还有要上学的孩子。

当天温度较高(30°),父亲出去办事9个小时后的下午,母亲去学校接孩子,发现孩子不在学校,急忙打电话给孩子父亲。

接到电话的父亲,忽然想起孩子还在车里。于是,惊慌急返。

然而,一切皆晚,令人撕心裂肺的悲剧早已发生:孩子已头脸发青地闷死在车里。

家长告赢学校,孩子将输了教育?

这明显是一起因家长事务忙失误造成的家庭悲剧。

悲剧发生后,正常情况下:家长无限自责,捶手顿足,以泪洗面,后悔不已;出于同情和帮助,亲友唏嘘哀叹,前来安慰,说一些节哀惋惜和今后应注意安全的话……

这些是家长和亲朋好友,在悲剧发生后,应该有的理性通常化的面对问题的心理和情感反应。

但是,这位年青家长痛苦和反思的的重点却不是在这方面,而是思想“旁逸斜出”到了学校:把精力和时间转移到向学校讨“说法”方面去了。

这位家长“闹校”的理由很直白:我孩子没来学校上学,学校和老师难道没发现吗?你们学校难道不对学生正常考勤吗?你们要赔偿我孩子死亡的损失!

唉,这真是一位奇葩的“常有理”家长:“打架打不过你,抓也得抓你一把”。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啊!

幼童死了,当然令人悲痛。

家长告赢学校,孩子将输了教育?

“痛定思痛”,“痛”给家庭带来伤害是必然的,需要疗伤和安慰。但家长在悲伤情绪还没完全稳定的时候,就把“痛”转化为了怒,迅速地迁移给学校,家长的这种做法还是不理性不合适的:本是家长大意,把孩子落在车里,孩子憋闷而死,跟学校有什么直接关系呢?

现在家长已经把学校“告倒”了:经当地教育局出面调停,结果家长得到了“痛苦”的3.2万元“温暖”。

根据近年来,家校矛盾出现后有关部门处理的惯例,事情这样处理,应是大家意料之中的意外结果。

这些年来,已潜规则流行:家长与学校稍有矛盾摩擦,不论学校有无过错,弱势的总是老师或学校。处理结果,往往:轻者老师或学校被通报批评或向家长赔礼赔钱,重者老师被降级或开除。家长几乎最后都能得到“十拿九稳”的胜利,

在“闹”中,家长得到了各种形式的物质或精神赔偿,但一直被动“挨打”,动辄就成被告的老师和学校,受伤后,谁来同情和保护?家长“闹校”给弱不禁风的教育造成的损失,谁来赔偿?

我们还是先来撸一下事发时的几个事实情况吧,以正视听:

一,孩子不是“全托生”,家长接送理所当然;二,孩子是死在停放远离校园学生家门口自家车内的;三,是家长大意,关闭车门时间太长致使孩子窒息而死的。

明白这些情况,作为旁观者,应该能看得很清楚了吧,学校能有什么责任呢?

这件事,如果硬说学校有“不动态查学生数”责任的话,出于对死者的同情及对死者家庭的人性化关怀,学校承担责任就是了,但责任也很小:最多也只是出几个钱的问题。

一个花蕾孩子的生命因家长一时的大意疏忽,凋谢了。但家长拐弯抹角沾着刮着地要学校出钱,这种最多能得到钱(也不绝对)的“闹校”行为,与“事”又能有多大的“补”呢?家长腥手龌脚的告学校,与学校和老师之间,因此事,脸皮肯定要撕破,媒体也会追逐报道。孩子惨死了,还弄得满城风雨的,何至如?

事态不良发展下去,家长虽然赢了这场官司 ,但所得有限的几个钱,值得吗?能跟别人说自己“不讲理”不道德人文方面的精神损失大吗?

孩子教育,在安全和家教方面,历来都是家庭重于学校。这方面,如果家长都误解倾斜地指望学校,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话,孩子成长不安全因素和风险肯定会因此加大。

过马路,在学校,老师教学生:“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而家长骑电瓶车送孩子上学,过红灯路口,正红灯时,看没有车辆通过,就自私侥幸地把车骑过去了:等什么等,我有事,孩子,快过!

这种情况下,老师的“言传”能抵过家长的“身教”吗?

孩子放学回到家里,父母正麻将打得啪啪响:“发财!”。这时父母边打牌边督促孩子:“快做作业去,以后考好大学,打牌是大人的事!”

这种情况下,试问有几个孩子能“两耳不闻窗外事”地听父母的话,去专心地做作业并且以后能考上大学?

日本也发生过学生意外伤亡事件。

一天,某小学的一个男孩,逃学在外溺水而亡了。可问题的处理结果,却大大出乎中国家长的意料:家长来到学校,心情悲切地把孩子溺亡的消息告诉了校长,临走时抱歉地说“对不起,给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了,是我们没看管好自己当孩子!”

我们与日本一衣带水,并且历史上日本的很多文明都是从我们这学过去的。发展到今天,类似的事件,处理起来,我们的家长怎么就变得如此“不讲理”了呢?难道日本人的孩子就不是孩子?家长都不疼?

家长告赢学校,孩子将输了教育?

中国自古信奉:“死者为大”。

张三人路过李四家门口,突然死了。哪怕张三是自己笑死的,李四都得有所倒霉:起码要为死者家庭出几个丧葬费。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同情弱者”。

有目共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公民的人文道德素质,如果不能与经济发展按比例地协调发展,人就会极端自私地铜臭味越来越浓。反应到教育上,“家长不讲理”的事就会越来越多。

孩子“闷死”了,值得人们同情;但屡屡被“闹”受伤得不到健全法制保护健康发展的教育,谁来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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