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邺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出炉 变化是…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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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建邺教育发布公布了2019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和2019年建邺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以及建邺区义务招生18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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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妹第一时间进行梳理发现,此次学区施教区划分变动不大。我将安家河西粉丝最为关注的2019年建邺区小学、初中施教区划分及各学校具体招生工作重点罗列出来,具体如下:

1、实施办法对今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施教区、入学报名条件、民办学校招生、政策照顾对象、残疾儿童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招生日程安排和招生工作纪律做出明确界定,确保全区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两个100%,且明确表示民办没考上的可回施教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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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个比较大的变化,就是2019年不少学校的招生班级数量做了增加。

南师附中新城小学招生12个班,南校区和北校区分别招生8个班,怡康街分校招生6个班,均比去年增加了2个班。

致远外国语小学了山路分校增加1个班,2019年新招生4个班。

华山路小学招生4个班,比去年增加2个班。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第一附属学校招生6个班,比去年增加了3个班,河西南业主可以积极报名入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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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向中和村一二三期已交付入住的南京清润小学(暂定名)今年扩大了招生范围,清荷南园、北园、金穗花园、清风园、清辉园、清泽园、清润园皆在该学校施教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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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邺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基本无变化,也集中在招生计划班数上有所差别。

南湖第二中学增加一个班,2019年招生5个班;

致远初级中学招生5个班,比2018年增加1个班;

值得注意的是江心洲中学比去年减少3个班,计划招生班级1个班;

同样,最受关注的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2019年计划招生6个班,比去年多了2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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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建邺区小学招生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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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建邺区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及施教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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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招生具体工作安排

5月8日,建邺区公办小学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5月8日至5月12日,有民办小学报名需求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通过手机“我的南京”APP中“民办小学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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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至12日,全区公办小学现场报名登记。

5月25日至26日,民办小学集中组织自主招生。

6月2日至3日,符合条件的有民办小学摇号意向的小学新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6月22日上午,民办小学进行电脑派位。

6月23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7月10日前,民办小学完成平台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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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2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生态科技岛小学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2019年南京市建邺区小学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可下拉滑动)

各小学:

为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9〕8号)等教育法规和文件精神,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落实法定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小学。任何人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规范管理。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3.合理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兼顾施教区划分的延续性,合理确定公办小学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相当。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原则上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4.推进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均衡配置资源和推进师资流动、结对帮扶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有小学严格落实均衡编班、均衡安排师资规定。各校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二)公办学校招生

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19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除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就读。

(1)属下面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也可以在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适龄儿童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适龄儿童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适龄儿童家庭拆迁尚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报名登记工作开始后,适龄儿童家庭住房或户籍变更的、过期报名的,由户籍所对应的学校登记情况并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④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适龄儿童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招生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自2020年起,原则上须在一年前(至当年5月31日止)办好上述相关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建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3.特殊儿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责任。

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小学就读,应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建邺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医疗部门规定的新生儿及幼儿时期体质健康发展状况的预防接种的相关证明。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1、2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小学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三)民办学校招生。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民办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小学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区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各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和规范执行招生政策,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小学要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明确作出上述“十项严禁”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2.健全管理机制。各校要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流程,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3.实施阳光分班。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小学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小学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之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 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备查。各校应注重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孩子的发展需求,但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分层跑班教学。

4.落实责任追究。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今年督导的重要任务,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责任督学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区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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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建邺区初中招生细则

2019年建邺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划分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学 校

初 中 施 教 区

招生计划

班级数

建邺初级中学

莫愁湖西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水西门大街以北和南湖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水西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的地区。

6

南湖第二中学

江东中路以东、莫愁湖西路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水西门大街以北和江东中路以东、南湖路以西、水西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的地区。

6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夹江以东、江东中路以西、应天大街以南、梦都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燕山路以东、江东中路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集庆门大街以北和夹江以东、清河路以西、汉中门大街以南、集庆门大街以北以及夹江以东、江东中路以西、集庆门大街以南、应天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入学到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8

致远初级中学

夹江以东、江东中路以西、梦都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夹江以东、江东南路以西、江山大街以南、头关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入学到致远初级中学。

5

江心洲中学

江心洲街道地区内。

1

莲花实验学校

(初中部)

绕城公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江山大街以南、头关街以北的地区。

6

中和村学校

(建设名)

凡中和村已交付入住的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入学到莲花实验学校初中部。

南师附中新城初级中学

江东中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梦都大街以南、河西大街以北的地区。

10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江东中路以东、泰山路以西、河西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的地区。

凡属于泰山路以东、秦淮河以西、梦都大街以南、江山大街以北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入学到南师附中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8

南师附中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

江东中路以东、秦淮河以西、应天大街以南、梦都大街以北的地区。

8

南京外国语学校

河西初级中学

江山大街以南,江东南路以东、以南因处在建设开发中暂无法确定施教区的区域内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2019年入学到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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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具体工作安排

5月8日至5月22日,建邺区公办学校发布入学公告,民办学校发布招生简章,组织学生报名。

建邺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出炉 变化是…

5月25日至6月20日,公办学校审核学区生入学资格,民办学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6月9日至10日,回户籍地登记学生到教育局指定地点领取派位单;小学毕业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建邺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出炉 变化是…

6月22日,民办学校、热点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同步进行电脑派位。

6月23日,开通网络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6月30日,南京外国语学校初中英语能力面测。

7月3日至4日,具有建邺户籍的小升初应届毕业生持《建邺区公办初中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单》到派位初中报到。8月1日至2日,符合政策条件的、尚未取得学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江心洲中学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公办、民办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完成招生工作。

8月11日,各初中均衡编班。

2019年南京市建邺区初中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可下拉滑动)

各初中:

为做好2019年全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19〕4号)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19〕8号)等教育法规和文件精神,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监督入学,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更好地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落实法定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少年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初中。任何人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严格规范管理。各校要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3.合理统筹安排。区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核定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布局及当年适龄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兼顾施教区划分的延续性,合理确定公办初中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学校招生规模和施教区生源数量基本相当。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原则上在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内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

4.推进均衡发展。区教育局围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合理均衡配置资源和推进师资流动、结对帮扶等途径,促进辖区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有中学严格落实均衡编班、均衡安排师资规定。各校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不得以境外教材代替国标教材。

三、招生办法

(一)报名安排

在建邺区小学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升学报名。

跨区就读的具有本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南京市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登记接洽单》、户口簿、不动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报名点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二)公办学校招生

保障适龄少年义务教育学位,确保2019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关文件要求。

1.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可就近入学。除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则上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在施教区学校正常就读。

(1)属下面情况之一、持有相应证明材料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①毕业生的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②毕业生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③毕业生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且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材料审定过程中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毕业生家庭拆迁尚未重新购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毕业生全家原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毕业生家庭拆迁后重新购房、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②毕业生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不动产权证不符的,集体户或户籍空挂且家庭无房产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③毕业生户籍在迁入地户籍审查认定结束后才迁入的,由迁入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④材料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的毕业生,由区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

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招生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自2020年起,原则上须在一年前(至当年5月31日止)办好上述相关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特长生。相关初中学校应依据经上级行政部门批准的计划招收体艺特长生,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名义招收学生。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按照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被录取的体艺特长生只能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不再进行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也不再参加任何电脑派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3.政策照顾对象。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建邺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4.特殊少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少年入学,做到“零拒绝”。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责任。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建邺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毕业生的学籍卡和小学高年段素质报告书。

随迁子女入学原则上由小学就读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教育局待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1、2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尚未取得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统筹安排公办初中就读。已统筹安排的应届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初中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再保留学位。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6.公办初中空余学额电脑派位。今年继续开展热点公办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工作。区教育局对区内有空额的热点公办学校采取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招生。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参加电脑派位。

参加电脑派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电脑派位报名,逾期未报名的不得补报。毕业生法定监护人须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被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回施教区学校就读,施教区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

(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

依法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民办初中实行免试按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超计划招生。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各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按照统一的时间节点向社会公布并规范有序实施。

四、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邺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宣传和执行各级政策要求,统一招生步调,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各校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学习和规范执行招生政策,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初中要在招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学校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施教区范围,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入学事项公告,明确作出上述“十项严禁”公开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2.健全管理机制。各校要完善招生办法,规范招生流程,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准确解读入学政策,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3.实施阳光分班。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公正,全区所有初中全面实施阳光分班。按照市教育局要求的时间节点,8月10日各初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或公布新生名单)之后,各校制定阳光分班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备案备查。各校应注重因材施教,满足不同孩子的发展需求,但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分层跑班教学。

4.落实责任追究。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局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今年督导的重要任务,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加强督导;责任督学要将各校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区教育局重点督办事项,严肃查处追责。

建邺区公办中小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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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咨询电话

小学

南湖第一小学

建邺区南湖东路29号

8640879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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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21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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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16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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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文体路99号

87791712

晓庄学院第一实验小学

建邺区茶南露园38号

86601353

莫愁湖小学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122号

86530376-819

生态科技岛小学

建邺区江心洲街道红星街82号

86420684

莲花实验学校小学部

建邺区友谊街39号

86809156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小学

建邺区黄山路122号

86801286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小学南校区

建邺区楠溪江东街82号

87796908-8003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小学北校区

建邺区应天西路94号

86596185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小学怡康街分校

建邺区白鹭东街80号

86405833

江东门小学

建邺区茶花里12号

86523277-8005

中华中学附属小学

建邺区苍山路28号

86451567-8023

致远外国语小学分校

建邺区楠溪江西街58号

87760338

金陵中学实验小学

建邺区松花江西街6号

86697097

建邺实验小学

建邺区黄山路150路

87796909

致远外国语小学乐山路分校

建邺区乐山路212号

86611731

陶行知小学

建邺区积贤街17号

87759258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第一附属小学

建邺区高庙路28号

86795099

南京市华山路小学

建邺区乐山路96号

52337996

南京清润小学(暂定名)

报名地点:金穗花园幼儿园(前石路9号)

18020102658

初中

南京市建邺初级中学

建邺区集庆门大街台晔路发园18号

86604091

南京市南湖第二中学

建邺区湖西街28号

86402246

中华中学上新河初级中学

建邺区兴隆大街229号

86301493

南京市致远初级中学

建邺燕山路168号

86691897

莲花实验学校初中部

建邺区平良大街36号

86800315

中和村初级中学(暂定名)

咨询地点:莲花实验学校

86800315

南京市江心洲中学

建邺区江心洲永定村红庄82号

86333329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级中学

建邺区黄山路123号

86478073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中黄山路分校

建邺区黄山路156号

86478211-8011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新城初中怡康街分校

建邺区秀山路21号

86503216

南京外国语学校河西初级中学

建邺区太清路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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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出炉 变化是…


建邺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问答

1.今年建邺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有哪些?

答: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属地化管理。建邺区依法保障辖区内所有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学位,接纳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保障符合政策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2.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过程中,建邺区对学校有哪些规范要求?

答:各校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相关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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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照顾对象包括哪些人?

答: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义务教育入学招生过程中,建邺区对以下对象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及对建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子女等。

4.建邺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入学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的条件为:具有所在施教区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不动产权证(持有者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且实际居住不少于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除双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公办小学原则上每套住房六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公办初中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在施教区学校就读。

符合下列情况,也可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1)儿童、少年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外地户籍、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2)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子女户口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3)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随父母户籍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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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拆迁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拆迁证明,由适龄儿童、少年全家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拆迁后重新购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出具相关部门的购房证明,由新购房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6. 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招生报名前办好二手房的不动产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自2020年起,原则上须在一年前(至当年5月31日止)办好上述相关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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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建邺区公办小学的招生时间及报名办法?

答:公办小学新生登记报名时间为5月11日至12日(周六、周日)。

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适龄儿童到户籍所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小学登记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8.适龄儿童入小学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儿童入小学需年满6周岁,2019年入学的应为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周岁或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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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建邺区民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2019年全市试行民办小学网上集中报名。5月8日(周三)9:00至5月12日(周日)12:00,有报名需求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通过手机“我的南京”APP中“民办小学报名”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时间内,可以提交或修改志愿;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提交或修改志愿。民办小学录取对象须是在网上填报志愿的适龄儿童。报名期间9:00—17:00开通技术咨询电话4006131757。

一个孩子最多可选报两所民办小学。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系统会按两个半天进行先期随机分配,具体面谈时间、场次由相应学校做安排。5月25、26日(周六、周日)全市民办小学集中组织自主招生。

如果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实行电脑派位,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凡正常到施教区学校报名的孩子,其监护人可以根据需要于6月2日、3日到施教区小学,在 “我的南京”APP网上平台所填报的民办小学志愿中,选择一所面向建邺户籍适龄儿童摇号的学校报名电脑派位。6月22日(周六)上午,统一组织电脑派位。6月23日(周日),家长可查询电脑派位结果。

孩子一旦被民办小学在网上确认录取,孩子信息即被系统锁定,只能在该校建立学籍,其他民办学校无法再录取,也不能回施教区公办小学。

10.在民办小学报名的,还需要回施教区公办小学登记吗?

答:所有建邺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在5月11日 、12日到施教区学校登记报名,以确保具有民办小学摇号和回施教区小学就读的资格。

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按照2019年南京市建邺区小学招生政策,凡符合施教区入学条件并正常在施教区学校报名的适龄儿童都可到施教区学校就读;未在施教区学校正常报名的,将由区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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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邺区公办初中如何报名?

答:在建邺区小学就读的本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小学登记;跨区就读的建邺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于4月26日至27日(周五、周六)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建邺区招考办,水西门大街76号)登记。

12. 建邺区民办初中如何报名入学?

答:民办初中实行自主招生,家长须自行关注学校招生信息,在学校规定时间段进行报名。当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两种形式,通过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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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小升初毕业生如何进行电脑摇号报名?

答:有参加小升初电脑派位意愿的毕业生,必须于6月9日、10日(周日、周一)报名。在建邺区就读的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就读小学登记,在南京外国语学校、民办初中、热点公办初中三种类型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电脑派位,填写电脑派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回户籍地登记的小学毕业生,到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南京市莫愁湖小学,水西门大街122号)登记报名。逾期未报名的,系统关闭,不予补报。

1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在建邺区上学?

答:根据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要求,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务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来宁暂住、非南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建邺区公办小学、初中就读,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建邺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5)预防接种证明。小升初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籍卡和小学高年段素质报告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持以上材料,待建邺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于8月1、2日安排符合政策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8月10日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完成学位派定。若随迁子女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一经查实,根据宁教规划〔2019〕12号文件,区教育局有权拒收该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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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残疾儿童少年如何入学?

答: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户籍在建邺区的智障儿童可在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附属学校就读。经教育评估诊断,确实具备随班就读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申请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对于身体、心理有特殊情况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有明确告知学校的责任。

16.建邺区有哪些体育艺术特色的初中学校?报考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家长可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查询相关学校的招生信息。招收体艺特长生的学校,由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专业水平测试和录取工作。被录取的体艺特长生只能到录取学校报到入学,不再进行义务教育学位的派定,也不再参加任何电脑派位,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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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如何查询建邺区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划分及招生方案?

答:区教育局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科学划定施教区并向社会公布。建邺区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向社会公布今年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办法、报名要求、工作日程及施教区范围等,市民可通过网络查询,查询网址:http://www.njjy.gov.cn/。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建邺教育发布”查询。

18.义务教育阶段中途转学能安排到户籍迁入地施教区学校就读吗?

答: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中途,学生家长如通过购房落户等方式将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迁移到建邺区施教区,并要求到对应学校就读的,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中下旬向施教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将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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