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涿州中小学划片入学政策公布!看看你家孩子该去哪个学校!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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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涿州中小学划片入学政策公布!看看你家孩子该去哪个学校!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教基〔2019〕16号)和《保定市教育局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教基〔2019〕28号)文件精神,现就涿州市2019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

中小学划片免试入学政策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

划片及招生规定:

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乡镇、办事处、开发区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凡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入学划片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涿州户口为依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在涿州的居住证和父母之一在涿州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居住证办理所在地,按划片入学。

户口所在乡镇、办事处、开发区有两所以上学校的,以《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为依据相对就近入学。

转学参照上述政策并依据班容量规定执行。

1.城区小学划片

南关小学、庄头小学:桃园户口,含十八局一处、三处、铝厂片区、车站片区等适龄儿童。

屈家街小学:清凉寺户口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在:东兴北街以东、华阳路以北、知味坊街以东片区,含香邑溪谷片区、涿郡东区、翡翠城片区等适龄儿童。

中铁建钢结构公司适龄儿童。

西辛庄小学、西道元小学、槐林小学:清凉寺户口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在屈家街中心以外的,含水电四局片区、机场片区的适龄儿童。

清凉寺学校:没有涿州户口,只有涿州城区居住证的,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证明(在原户籍所在村委会办理),可以在清凉寺学校入学。

西丁小学、大石桥小学、范连邓小学:双塔户口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在:尚公街以北、鼓楼大街以西片区,北关片区、大石桥片区、范连邓片区、史庄片区,含水电五局片区、青花府片区、水岸花城片区、北京未片区、天保郦景片区等适龄儿童。

三义小学、东关小学、永乐小学:双塔户口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在西丁小学片区以外的,含凯旋门片区、武装部片区、理想城片区、矿山局片区等适龄儿童。

双语学校:原开发区户口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在:范阳路以南区域的适龄儿童;清凉寺办事处李家坟、马官屯、全家场原村民户口;具有清凉寺派出所户籍,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是公园一号的适龄儿童。

高新区学校:原开发区户口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在:范阳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儿童;清凉寺办事处塔东村、塔西村、卢家场村适龄儿童。

高铁新城学校:1.具有涿州市京南经济开发区户籍(机场派出所或开发区派出所)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是高铁新城七个小区的适龄儿童(鸿坤理想湾,鸿坤新干线,k2狮子城,牛津花园,华融现代城,凯兴悦享城,保利新仕界)。2.具有涿州市居住证,并且有七个小区(小区名字同上)的合法购房合同的适龄儿童。

二分校(物探):物探局片区适龄儿童 (具有东方公司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且在物探局有实际房产)。

五分校(铁小):建厂局片区、地质局片区、矿山局片区。

六分校(北新):北新集团片区、建厂局机械总队片区、三五四三片区。

2.城区初中划片

实验中学:桃园户口,含十八局一处、三处、铝厂片区等适龄少年;林屯镇东管头、西管头、五个当陌村原村民户口;东城坊镇宁村、徐家庄、茂田庄、贾村、南庄、东沙沟、西沙沟、小马村原村民户口;清凉寺办事处西道元、东道元原村民户口。

双语学校:与小学划片相同。

高新区学校:原开发区户口且户口本上居住地址在:范阳路以北区域的适龄少年;清凉寺办事处塔东村、塔西村、卢家场、梁场村的适龄少年。

高铁新城学校:与小学划片相同。

双塔中学:双塔户口,含水电五局片区适龄少年;百尺竿镇户口少年。

清凉寺学校:清凉寺户口,含水电四局片区、机场片区等适龄少年;没有涿州户口,只有涿州城区居住证的,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证明(在原户籍所在村委会办理),可以在清凉寺学校入学。

二分校(物探):物探局片区、地质局片区、矿山局片区(具有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且在片区有实际房产)。

四分校(铁中):建厂局片区、建厂局机械总队片区、北新集团片区、三五四三片区。

3.非城区中小学

中心学校及所辖各小学根据中心学校辖区,依据户籍相对就近招收本辖区适龄儿童入学。

初中学校继续延用往年划片招生区域政策。各校参照普教科提供的过渡名单仔细核实录取新生。

九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学生中的片内生直接升入初中。

华夏地质中学、静雅学校,属民办学校,面向全市自主招生。

学校在保障片内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可统筹安排非片内学生入学。

进一步规范新生报名入学登记手续:

全市中小学统一于7月10日至7月11日,完成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暑假开学前,集中安排一天进行补充报名。

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到片内小学、初中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持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口薄、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和父母之一在涿州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到居住证所在片区学校或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军人子女,按《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有关规定,由法定监护人持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在市域内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被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教体局指定的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如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教体局和学校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招生工作注意事项:

1.林屯镇东西管头村和五个当陌村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填写去实验中学松林店中学就读的志愿表,林屯镇其余村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填写去松林店中学、豆庄学校或高官庄中学的志愿表;百尺竿镇小学毕业生选择填写去双塔中学、东城坊中学或东仙坡中学的志愿表;其余乡镇的小学毕业生根据户口填写对应初中生入学志愿表。普教科根据户口、学籍直接把各小学学生名单过渡给相应初中学校。

2.各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要认真完成《告知书》要求内容(一式两份:家长留一份,学校保存一份,学校至少保留三年),仔细核对户口本原件和粘贴的复印件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收齐,按乡镇整理好,把学生户籍所在地、入学志愿等内容,输入普教科提供的电子表格中,6月30日前把电子稿和打印纸质稿交到普教科。各初中学校7月7日前联系普教科领取学生名单。

3.各学校认真查验户口本和居住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后录取学生。名单中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学生,令其去所在片区学校入学,名单中没有的本辖区学生,凭户口本(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先录取后,9月20日前报普教科备案,没有及时备案的不能按片内生对待。各初中学校要认真填写《初一新生录取通知书》,并及时交给所对应的小学,各小学要及时把《初一新生录取通知书》发到学生手中,要求学生准时报到。

招生纪律和政策要求

中小学招生工作是社会广泛关注、直接影响广大群众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有关学校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招生政策。各校要向社会公布报名电话,安排专人接听并做好解释工作。

各校要严格落实“十严禁”,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组织招生;严禁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招收学生;严禁以特长选拔招生;严禁以奥数等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招生入学的依据;严禁单独或联合、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为选拔学生而进行书面或口头预录取通知和承诺;严禁以共建、借读名义择校乱收费;严禁各初中学校到小学组织任何形式的生源摸底,接受任何来源的应届优秀小学毕业生名单;严禁通过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组织分班考试或变相考试,要实行随机编班、名单公示制度。

(一)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全市中小学校长要严肃认真的履行控辍保学承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底数和入学情况台账。各中心校长要负责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的排查入学登记工作,认真做好本校小学毕业生去向跟踪登记,各中学对照过渡名单,及时核实学生报到情况,坚决杜绝衔接监管真空,确保对口辖区内所有适龄少年全部进入初中学校就读。对流入辖区外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各对口学校要积极协调,互通情况,做好追踪记录并保留好档案资料。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各校要积极协调残联部门,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辖区内不能进入学校正常学习的适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认真核实登记并确保录入对应年级学籍,按照要求,做好送教上门工作,彻底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全市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要不断完善措施,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就近入学,外出务工父母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的作用,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

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要建立专门台账,确保不让一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失学辍学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严格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45人以内、初中50人以内。各学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破拆现有大班额,确保2020年底不再有56人以上大班额。

各学校要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学籍注册以学生报到为准。各学校没有空余学位不得接收转入学生,不得接收不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儿童入学。规范学生学籍异动管理,严禁一人多籍或多人一籍、人籍分离等。 各学校(含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等方面大体相当,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目违规分班。要均衡配置师资,合理组建起始年级班级教学团队(含班主任与各学科任课教师),确定班级师生组合时应遵循随机原则,确保教学团队水平大体相当。

(三)严格落实《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切实保证随迁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入尽入,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各校要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四)严格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选择民办小学、初中入学。教体局将加大对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录取工作的监督管理。民办学校按照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免试原则下实施自主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要报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切实遵守招生纪律。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考试招生、严禁提前招生。

各民办学校上报的招生结果将作为学籍注册的重要依据。对超范围、超计划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学籍注册和升学操作。对违反规定进行招生的民办学校,教体局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来源:涿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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