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民生银行:2017年2月20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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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年02月21日 08:30:4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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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

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

何責任。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MINSHENG BANKING CORP., LT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1988)

(美元優先股股份代號:04609)

2017年2月20日召開的

臨時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H股類別股東大會

投票表決結果

董事會換屆

監事會換屆

茲提述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有關2017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

東大會」)、2017年第一次A股類別股東大會(「A股類別股東大會」)及2017年第一次H股類

別股東大會(「H股類別股東大會」)(連同臨時股東大會及A股類別股東大會,統稱為「該

等會議」)日期為2017年1月5日的通知(「通知」)及日期為2017年1月24日的通函(「通函」)。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公佈本公司於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假座中國北京市海

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北京友誼賓館嘉賓樓第五會議室舉行的該等會議的投票表決結果。

關於在該等會議中審議的決議案的詳細內容,各位股東可參見通知及通函,有關通知及

通函可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網站(及本公司網站

(下載。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有關通函所用詞彙在本公告具有相同

涵義。

一、 該等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該等會議召開情況

該等會議於2017年2月20日(星期一)在中國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號友誼

賓館嘉賓樓第五會議室以現場會議形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及A股類別股東大

會採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網絡投票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

易系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的投票系統進行,由本公司A股股東參與。H股

類別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的方式。

該等會議由董事會召集,洪崎董事長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管人員

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香港上市規則和公司

章程的規定。

(二) 該等會議出席情況

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情況

本公司於會議登記日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為36,485,348,752股,此乃有權出席並可

於臨時股東大會對決議案投票的股份總數。就臨時股東大會任何決議案進行表

決時,沒有股東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須放棄表決贊成。沒有股東須

根據香港上市規則放棄表決權。此外,並無股東表示有意就通函中相關決議案

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現場出席臨時股東大會或通過網絡投票的有表決權的股

東及授權代表共187人,合共持有24,360,366,194股股份,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

總數的66.767530%。其中,A股股東或授權代表有174人,持有21,770,702,117股

A股,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9.669711%;H股股東或授權代表有13人,

持有2,589,664,077股H股,佔本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097819%。

A股類別股東大會出席情況

本公司於會議登記日已發行的A股總數為29,551,769,344股,此乃有權出席並可

於A股類別股東大會對決議案投票的股份總數。就A股類別股東大會任何決議案

進行表決時,沒有A股股東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須放棄表決贊成。

沒有A股股東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放棄表決權。此外,並無A股股東表示有意就

通函中相關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現場出席A股類別股東大會或通過網

絡投票的有表決權的A股股東及授權代表共175人,合共持有21,770,824,617股A

股,佔本公司有表決權A股總數的73.670123%。

H股類別股東大會出席情況

本公司於會議登記日已發行的H股總數為6,933,579,408股,此乃有權出席並可於

H股類別股東大會對決議案投票的股份總數。就H股類別股東大會任何決議案

進行表決時,沒有H股股東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40條所載須放棄表決贊成。

沒有H股股東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放棄表決權。此外,並無H股股東表示有意就

通函中相關決議案投反對票或放棄投票。現場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有表決

權的H股股東及授權代表共11人,合共持有2,114,448,187股H股,佔本公司有表

決權H股總數的30.495768%。

二、 該等會議表決結果

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本公司兩名股東代表及

一名監事以及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律師張麗欣律師、田璧律師獲委任為該等會議

的監票人。

(一) 臨時股東大會表決結果

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以記名方式,通過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

方式,審議並通過了如下決議案,投票結果如下: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1.

關於選舉產生本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的議案

1.01

審議及批准委任張宏偉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2,345,942,529

(91.730733%)

146,152,573

(0.599961%)

1,868,271,092

(7.669306%)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02

審議及批准委任盧志強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3,248,227,556

(95.434639%)

28,843,692

(0.118404%)

1,083,294,946

(4.44695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1.

1.03

審議及批准委任劉永好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3,127,375,495

(94.938538%)

149,695,753

(0.614505%)

1,083,294,946

(4.44695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04

審議及批准委任史玉柱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3,248,340,708

(95.435104%)

28,730,540

(0.117939%)

1,083,294,946

(4.44695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05

審議及批准委任吳迪先生為本

公司非執行董事

23,104,233,201

(94.843538%)

172,836,047

(0.709497%)

1,083,296,946

(4.446965%)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06

審議及批准委任姚大鋒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0,842,554,178

(85.559281%)

28,470,940

(0.116874%)

3,489,341,076

(14.323845%)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07

審議及批准委任宋春風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3,248,105,108

(95.434136%)

28,820,740

(0.118310%)

1,083,440,346

(4.447554%)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1.

1.08

審議及批准委任田志平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0,723,986,330

(85.072557%)

147,040,788

(0.603606%)

3,489,339,076

(14.32383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09

審議及批准委任翁振杰先生為

本公司非執行董事

23,129,872,060

(94.948786%)

147,040,788

(0.603607%)

1,083,453,346

(4.44760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10

審議及批准委任劉紀鵬先生為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3,120,391,682

(94.909869%)

156,534,166

(0.642577%)

1,083,440,346

(4.447554%)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11

審議及批准委任李漢成先生為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1,132,134,012

(86.748015%)

116,384,616

(0.477762%)

3,111,847,566

(12.774223%)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12

審議及批准委任解植春先生為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3,273,155,034

(95.536967%)

3,680,814

(0.015110%)

1,083,530,346

(4.447923%)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1.

1.13

審議及批准委任鄭海泉先生為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2,857,453,123

(93.830499%)

419,616,135

(1.722536%)

1,083,296,936

(4.446965%)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14

審議及批准委任彭雪峰先生為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3,160,634,519

(95.075067%)

116,344,729

(0.477599%)

1,083,386,946

(4.447334%)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15

審議及批准委任劉寧宇先生為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23,160,637,319

(95.075079%)

116,343,929

(0.477595%)

1,083,384,946

(4.447326%)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16

審議及批准委任洪崎先生為本

公司執行董事

23,099,786,197

(94.825283%)

175,896,393

(0.722060%)

1,084,683,604

(4.45265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1.17

審議及批准委任梁玉堂先生為

本公司執行董事

23,069,199,994

(94.699726%)

207,781,254

(0.852948%)

1,083,384,946

(4.447326%)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1.

1.18

審議及批准委任鄭萬春先生為

本公司執行董事

23,251,060,327

(95.446268%)

25,854,721

(0.106134%)

1,083,451,146

(4.447598%)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2.

關於選舉產生本公司第七屆監事會

的議案

2.01

審議及批准委任王航先生為本

公司股東監事

23,213,192,100

(95.290818%)

4,098,776

(0.016825%)

1,143,075,318

(4.69235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2.02

審議及批准委任張博先生為本

公司股東監事

23,213,213,800

(95.290907%)

4,077,076

(0.016736%)

1,143,075,318

(4.69235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2.03

審議及批准委任魯鐘男先生為

本公司股東監事

23,097,363,800

(94.815339%)

4,077,076

(0.016737%)

1,258,925,318

(5.167924%)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2.

2.04

審議及批准委任王玉貴先生為

本公司外部監事

23,216,826,072

(95.305735%)

464,804

(0.001908%)

1,143,075,318

(4.692357%)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2.05

審議及批准委任包季鳴先生為

本公司外部監事

23,101,026,172

(94.830373%)

414,704

(0.001703%)

1,258,925,318

(5.167924%)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2.06

審議及批准委任程果琦先生為

本公司外部監事

20,753,700,354

(85.194534%)

414,704

(0.001702%)

3,606,251,136

(14.803764%)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特別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3.

關於修訂《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議案

24,239,270,130

(99.502897%)

414,104

(0.001700%)

120,681,960

(0.495403%)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過三

分之二贊成,此項特別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4.

關於延長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境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股東大會

決議有效期及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

權人士處理有關事項授權期的議案

23,100,866,420

(94.829717%)

455,956

(0.001872%)

1,259,043,818

(5.168411%)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過半

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二) A股類別股東大會表決結果

本公司出席A股類別股東大會的A股股東以記名方式,通過現場投票和網絡投

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並通過了如下決議案,投票結果如下: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1.

關於延長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境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股東大會

決議有效期及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

權人士處理有關事項授權期的議案

20,630,874,563

(94.76386%)

443,736

(0.002038%)

1,139,506,318

(5.234098%)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A股類別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三) H股類別股東大會表決結果

本公司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H股股東以記名方式,通過現場投票,審議並通

過了如下決議案,投票結果如下:

普通決議案

投票數目及佔總票數的百分比

贊成股數

(比例)

反對股數

(比例)

棄權股數

(比例)

1.

關於延長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境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股東大會

決議有效期及授權董事會及其獲授

權人士處理有關事項授權期的議案

2,110,753,467

(99.825263%)

12,220

(0.000578%)

3,682,500

(0.174159%)

由於決議案獲出席H股類別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授權代表)所持有效表決票超

過半數贊成,此項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董事會換屆

茲提述有關(其中包括)選舉第七屆董事會成員的通函。臨時股東大會合共選舉產生9名非

執行董事、6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及3名執行董事加入第七屆董事會(合稱為「獲選董事」)。

因此,第七屆董事會包括以下成員:

. 非執行董事:張宏偉先生、盧志強先生、劉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吳迪先生、姚

大鋒先生、宋春風先生、田志平先生及翁振杰先生(「獲選非執行董事」)

. 獨立非執行董事:劉紀鵬先生、李漢成先生、解植春先生、鄭海泉先生、彭雪峰先

生及劉寧宇先生(「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

. 執行董事:洪崎先生、梁玉堂先生及鄭萬春先生(「獲選執行董事」)

各獲選董事的任期自本公告日期起為期三年。

劉紀鵬先生、李漢成先生、解植春先生、鄭海泉先生、彭雪峰先生及劉寧宇先生確認彼

等已符合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規定的獨立性因素。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獨立性指引,

本公司認為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均屬獨立人士。

獲選董事的履歷及更多資料載於本公告附錄一。

王玉貴先生、王航先生、王軍輝先生、郭廣昌先生、王立華先生及韓建旻先生於臨時股

東大會結束後退出董事會。彼等確認與董事會概無分歧,亦無其他須提請股東注意的退

任相關事宜。本公司衷心感謝王玉貴先生、王航先生、王軍輝先生、郭廣昌先生、王立

華先生及韓建旻先生於任期內對董事會作出的重大貢獻。

監事會換屆

茲提述有關(其中包括)選舉本公司第七屆監事會成員的通函。臨時股東大會合共選舉

產生3名股東監事及3名外部監事。本公司於2017年2月20日收到本公司工會委員會《關於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職工監事選舉結果的報告》,根據國家法律法

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經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和全體職工大會提名及選舉3名職工監事。

上述9名監事構成本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獲選監事」):

. 股東監事:王航先生、張博先生及魯鐘男先生(「獲選股東監事」)

. 外部監事:王玉貴先生、包季鳴先生及程果琦先生(「獲選外部監事」)

. 職工監事:王家智先生、張俊潼先生及郭棟先生(「獲選職工監事」)

各獲選監事的任期自本公告日期起為期三年。

獲選監事的履歷及更多資料載於本公告附錄二。

段青山先生、張克先生、張迪生先生及王梁先生於臨時股東大會結束後退出監事會。彼

等確認與董事會及╱或監事會概無分歧,亦無其他須提請股東注意的退任相關事宜。本

公司衷心感謝段青山先生、張克先生、張迪生先生及王梁先生於任期內對監事會作出的

重大貢獻。

律師見證情況

該等會議經國浩律師(北京)事務所見證,並出具了法律意見,證實該等會議的召集與召

開程序、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及表決程序均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

有關規定。該等會議的投票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承董事會命

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洪崎

中國,北京

2017年2月20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執行董事為洪崎先生、梁玉堂先生及鄭萬春先生;非執行董事為張宏偉先生、盧志強先

生、劉永好先生、史玉柱先生、吳迪先生、姚大鋒先生、宋春風先生、田志平先生及翁振杰先生;獨立非執行董

事為劉紀鵬先生、李漢成先生、解植春先生、鄭海泉先生、彭雪峰先生及劉寧宇先生。

附錄一:獲選董事的履歷

獲選非執行董事

張宏偉先生,1954年出生,自2000年4月30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會副董事長。張先生為本

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委員。張先生現任

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811))之董事長、聯合

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0467))之董事局主席、東方集團

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張先生亦曾任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碼:600190/900952))之董事長、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第十屆全國政

協常務委員,張先生於1997年至2007年任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張先生於1996年獲得哈爾

濱工業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現為高級經濟師。

於本公告日期,張宏偉先生通過其所控制的企業間接持有本公司1,066,674,269股A股,該

等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2.92%。

盧志強先生,1951年出生,自2006年7月16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會副董事長。盧先生為本

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盧先

生自本公司創立起至2003年6月止出任本公司董事,並於2006年重新出任本公司董事。

盧先生現任泛海集團有限公司、通海控股有限公司及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長兼總裁、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00046))董事

長、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董事長以及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

份代號:03396))之非執行董事。盧先生亦為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

委員,並於2012年任全國工商聯副會長。盧先生於2003年6月至2004年12月任本公司監事

長,於2004年12月至2006年6月任本公司副監事長,亦曾任泛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837))董事。盧

先生於1998年至2012年先後任全國工商聯常務委員、副主席。盧先生於1995年獲得復旦

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現為研究員。

於本公告日期,盧志強先生通過其所控制的企業間接持有本公司1,682,652,182股A股及

410,448,725股H股,該等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5.74%。

劉永好先生,1951年出生,自2009年3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董事會副董事長。劉先生為本

公司非執行董事和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及提名委員會委員,於本公司創

立起至2006年止亦曾出任本公司董事會副董事長。劉先生現任新希望集團有限公司董事

長、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0876))董事、四

川省川商總會會長,以及新希望全球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劉先生於1993年至2013年出任

全國政協委員,期間先後出任全國政協常委、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並於2013年

當選為全國人大代表。劉先生亦曾出任新希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光彩事業促進

會副會長以及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於本公告日期,劉永好先生通過其所控制的企業間接持有本公司1,608,929,324股A股,該

等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4.41%。

史玉柱先生,1962年出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委

員。史先生現任上海巨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巨人網絡集團有限公司、巨人投資有限公

司及重慶新世紀遊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2558))董事

長、上海征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巨人慈善

基金會理事長。史先生曾於2006年至2014年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史先生於1984年獲得

浙江大學數學學士學位,1990年畢業於深圳大學軟科學研究生班。

於本公告日期,史玉柱先生通過其所控制的企業間接持有本公司665,020,111股H股,該

等股份佔本公司全部已發行股份1.82%。

吳迪先生,1965年出生,自201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會薪

酬與考核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吳先生現為福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裁兼

CEO,杭州聯合農村商業銀行董事。此外,吳先生現任國際拳擊聯合會(AIBA)副主席、

中國民營經濟國際合作商會主席團常任主席、福建省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廈門經濟

學會副會長、民建廈門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民建廈門市委第五屆企業工作研

究會副會長、廈門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副會長。吳先生曾任大連海洋漁業集團副處

長、深圳天馬新型建材實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永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吳先

生於2013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高級經濟

師。

姚大鋒先生,1962年出生,自2014年12月23日起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亦是本公司董事

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姚先生自2011年7月至今擔任安

邦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股東)董事、副總裁,及自2010年7月至今擔任安

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主要股東)董事、董事長。姚先生亦於2014年4月至

今擔任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383))董事及

自2016年3月起擔任遠洋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3377))非

執行董事。姚先生曾於2004年9月至2011年7月擔任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於2002年11月至2004年9月擔任安邦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籌備組副組長,於2002年8月

至2002年11月擔任萬向財務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及於1981年8月至2002年7月相繼擔任中

國銀行浙江省分行信貸員、科長、副處長及處長職務。姚大鋒先生於1998年9月至2001年

6月就讀於浙江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並於1999年9月至2002年7月就讀

於浙江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現為高級經濟師。

宋春風先生,1969年出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及風險管

理委員會委員。宋先生現任中國船東互保協會總經理。宋先生還擔任海通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837)及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

06837))監事。宋先生曾任中遠(香港)保險顧問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深圳中遠保險經

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中遠(集團)總公司╱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1919))運輸部商務室經理、中遠(集團)總公司運輸部

商務處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商務室經理。宋先生於2006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學位,現為高級經濟師。

田志平先生,1966年出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委

員。田先生現任北京復樸道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田先生曾任浦發銀行(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000))新加坡分行籌備工作組負責人、中國工商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1398)及香

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1398))四川省分行副行長、中國工商銀行(倫敦)有限公

司董事、總經理、中國工商銀行中東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田先生於2002年獲得西

南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並於2003年獲得香港大學工商管理學碩士學位,現為高

級經濟師。

翁振杰先生,1962年出生,為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及

審計委員會委員。翁先生現任重慶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首席執行官(CEO)。

翁先生還擔任國都證券有限公司董事、中國信託業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重慶渝

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科技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建十屆中央財

政金融委員會副主任、重慶市四屆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常委、民建重慶市委員會副主

委、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翁先生曾任重慶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和首

席執行官(CEO)、董事長(代)和首席執行官(CEO)、首席執行官(CEO)和董事、西南證券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369))董事長、民建九屆中央經

濟委員會委員、重慶市三屆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常委、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長、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解放軍通信學院教官。翁先

生於1986年獲得工學碩士學位,現為高級經濟師。

各獲選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將按照《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薪酬制度》確定。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獲選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

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

所定義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獲選非執行董事概無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

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其他資料,亦無參與且過去未曾參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項。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獲選非

執行董事於過去三年概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在本公司及其附屬

公司擔任其他職務。概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的事宜。

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

劉紀鵬先生,1956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任職資格

尚待有關監管部門核准),現為本公司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薪酬與考核

委員會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員。劉先生自2015年6月至今擔任中國政法大學資本金

融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自2016年11月至今擔任中國政法大學商學院院長,

現亦擔任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獨立董事委員會副主任及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

長。劉紀鵬先生自2011年5月至今擔任中航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份代碼:600705))獨立董事,自2014年5月至今擔任中金黃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489))獨立董事,並自2016年3月至今擔任重慶長安

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0625))獨立董事,自2013年

7月至今擔任萬達酒店發展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169))獨立非執

行董事,並自2014年11月至今擔任中泛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

00715))獨立非執行董事。劉紀鵬先生曾於2012年12月至2016年1月擔任大連萬達商業地

產股份有限公司(曾為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3699(已除牌)))獨立非執行董

事,2006年4月至2015年6月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律與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自2001年9月

至2006年4月擔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自1993年2月至1996年6月

擔任北京標準諮詢有限公司董事長,自1989年4月至1997年1月擔任中信國際研究所室主

任、副研究員,及自1986年7月至1989年3月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副處級

學術秘書、助理研究員。劉紀鵬先生於1983年7月畢業於北京經濟學院工業經濟系,獲

學士學位,並於1986年7月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獲碩士學位。劉紀鵬先生為高級經

濟師,擁有非執業註冊會計師資格。

李漢成先生,1963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任職資格

尚待有關監管部門核准),現為本公司董事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

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李先生現任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專職律師,擁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資格,為中國海商法協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及北京市律師協

會之會員,自2008年12月至今擔任大淩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

00211))獨立非執行董事,自2015年2月至今擔任北京電子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外部董事。

李漢成先生自2000年5月至2004年12月曾先後擔任北京市尚公律師事務所行政主管、主

任;自1984年7月至2000年4月曾擔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人事廳科員、主任科

員、副處長,經濟審判庭助理審判員、審判員、高級法官。李漢成先生於1984年獲得西

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

解植春先生,1958年出生,自2016年10月28日起出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任職資格尚

待有關監管部門核准),現為本公司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薪酬與

考核委員會委員。解先生現任深圳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及前海深港合作區諮詢委員會副主

任委員、深圳大學中國特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特聘教授及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碩

士研究生導師,解先生自2017年1月擔任中國富強金融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

司(股份代碼:00290))執行董事及主席,自2016年11月擔任易生活控股有限公司(香港

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223)(原名:神州資源集團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亦自

2015年至今擔任中國太平保險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966))

獨立非執行董事。解植春先生自2014年至2015年曾任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並兼任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自2008年至2014年曾任中國光大

集團總公司執行董事、副總經理,兼任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董事長、光大永明資

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自2006年至2008年任中國光大銀行副行長(兼任中國光大

銀行重組上市辦公室主任),自2001年至2006年任光大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總裁,

期間兼任中國光大集團執行董事、中國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

代碼:00165))執行董事、新加坡中資企業協會副會長(不駐會)、申銀萬國證券公司董

事、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中國證券業協會副會長(不駐會);自1997年至2001

年曾任中國光大亞太有限公司(新加坡證券交易所上市)執行董事兼總裁、申銀萬國證券

公司董事、光大亞太(新西蘭)公司董事長、中國光大(南非)公司董事長、中國光大亞太

工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泰國向日葵公司董事;自1996年至1999年任光大證券公司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1788))董事、副總裁,中國光大金融控股公司

(香港)董事、光大證券公司北方總部總經理、大成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董事;自1994

年至1996年任中國光大銀行大連分行籌備組副組長、副行長,自1992年至1994年任中國

光大銀行黑龍江分行國際業務部總經理。解植春先生於1982年獲得黑龍江大學哲學學士

學位,於1993年獲得哈爾濱工業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於2004年獲得南開大學經濟學博

士學位,於2013年在中央黨校戰略和領導力專題培訓班學習,於2011年8月至9月在美國

耶魯大學管理學院高級管理培訓班學習,於2005年至2006年在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班第

21期培訓學習,於1999年4月至7月在哈佛大學商學院AMP156期高級管理培訓班學習,

並在中央黨校第四期正規化青年後備幹部培訓班學習。解植春先生現為高級經濟師。

鄭海泉先生,1948年出生,自201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亦是本公司

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席及提名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委員。鄭先生現為中電控股

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002))、鷹君集團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

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041))、香港鐵路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

00066))、滙賢房託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87001))、上海實業

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363))、永泰地產有限公司(香港聯交

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369))及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

碼:00001))獨立非執行董事。鄭先生是香港太平紳士,英國官佐勛章、香港金紫荊星

章獲得者。鄭先生曾任第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首席經濟學

家、財務總監、恒生銀行有限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011))副董事長

及行政總裁、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主席、滙豐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和記

黃埔有限公司(其股份於2015年6月撤銷在香港聯交所上市地位)獨立非執行董事等職。

此外,鄭先生還曾任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組顧問、行政局議員、立法局議員,及中華人民

共和國港事顧問。鄭先生於1973年獲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於1979年獲新西

蘭奧克蘭大學哲學碩士學位,於2002年獲香港中文大學榮譽院士,於2005年獲香港公開

大學榮譽工商管理博士學位,於2005年獲香港中文大學榮譽社會科學博士學位。

彭雪峰先生,1962年出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

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委員。彭先生現任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主任、河南中孚實業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595))獨立董事、中國建築材料集團有

限公司外董、惠達衛浴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國壽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第十二屆全國政協常委。彭先生曾任北京市第四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市燕山區律師

事務所律師、副主任、河北省滄州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北京昊華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1101))獨立董事、北京中科金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2657))獨立董事、北京萬通地產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600246))獨立董事、山東海運股份有限公

司(新三板上市公司(股份代碼:835589))獨立董事、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五屆中

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第四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常務理事、第六屆及第七屆北京市律

師協會副會長、第四屆及第五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第十屆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

常務委員、第八屆中華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第九屆北京市青年聯合會常務委員、監事

長、第七屆及第八屆北京市青年聯合會委員。彭先生於2008年獲得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

位,擁有律師資格、證券法律事務資格、註冊稅務師資格。

劉寧宇先生,1969年出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席、提名委

員會及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委貝。劉先生現任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管理合

夥人、洛陽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特

殊普通合夥)管理合夥人、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執行總裁、遼寧萬隆金匯會計師事務

所主任會計師、遼寧會計師事務所項目經理、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碼:600190))獨立非執行董事。劉寧宇先生於2004年在澳門科技大學獲

得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12年至2013年在北京大學現代企業管理(EMBA)高級研修班學

習。劉先生現為教授研究員級高級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澳州註冊會

計師。

各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將按照《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薪酬制度》

確定。

各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確認其具備香港上市規則第3.13條所述的各項關於獨立性的因

素。本公司認為根據香港上市規則所述有關獨立性的指引,各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乃為

獨立人士。

各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

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公

司股份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獲選獨立非執行董事概無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

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其他資料,亦無參與且過去未曾參與根據香港上市規

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項。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各獲

選獨立非執行董事於過去三年概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在本公司

及其附屬公司擔任其他職務。概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的事宜。

獲選執行董事

洪崎先生,1957年出生,自2004年1月8日起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現為本公司董事長、

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和董事會提名委員會主席。洪先生任民生商銀國際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國際商會副會長、孫冶方經濟科學基金會名譽副董事長、全

國工商聯中華紅絲帶基金副理事長、全國工商聯扶貧基金會副理事長、全國工商聯扶貧

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理事長、中國國際金融學會常務理事及

中國金融理財標準委員會委員。洪先生於2000年至2009年3月擔任本公司副行長,並於

2009年3月出任行長。洪先生於1996年1月至1996年9月任本公司總行營業部主任。洪先生

於1996年9月至1998年4月出任本公司北京管理部副總經理,並於1998年至2000年升任為

總經理。加入本公司前,洪先生於1994年至1995年曾任交通銀行北海分行行長兼黨組書

記,1991年至1994年任中國人民大學證券研究所副所長,1985年至1991年任中國人民銀

行總行主任科員。洪先生在銀行管理和金融業方面積逾31年經驗。洪先生於1994年獲得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

梁玉堂先生,1958年出生,自2009年3月23日起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現為本公司副董

事長及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和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梁先生

於本公司創立時加入本公司並出任資金計劃部副總經理,於1996年至2002年出任本公司

資金計劃部總經理及金融同業部總經理。梁先生於2003年至2005年任本公司行長助理,

2002年至2007年任本公司北京管理部總經理並於2005年2月成為本公司副行長。加入本公

司前,梁先生於1994年至1995年任交通銀行綜合計劃部經理,1992年至1994年任交通銀

行鄭州分行豫通房地產開發投資公司總經理。梁先生於1990年至1992年任河南金融管理

學院教務處副處長,以及於1985年至1990年任河南金融管理學院管理教研室副主任、主

任。梁先生在金融方面積逾34年經驗。梁先生於1993年獲得廈門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

現為高級經濟師。

鄭萬春先生,1964年出生,自2016年2月1日起出任本公司執行董事,現為本公司行長及

董事會戰略發展與投資管理委員會及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加入本公司前,鄭先生自

2013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副行長,自2011年2月至2013年9月任中國長城資

產管理公司總裁,自2004年12月至2011年2月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副總裁,自2003年

9月至2004年12月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總裁助理,自2002年4月至2003年9月任中國華

融資產管理公司經營管理部總經理,自2000年6月至2002年4月任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

債權管理部總經理,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工商信貸部副總經

理,自1998年11月至1999年10月任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行長助理兼營業部總經理。

鄭先生於2000年獲得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學位,現為高級經濟師。

獲選執行董事的薪酬將按照《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薪酬制度》確定。

獲選執行董事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

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公司股份

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執行董事概無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

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其他資料,亦無參與且過去未曾參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項。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執行

董事於過去三年概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在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擔任其他職務。概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的事宜。

附錄二:獲選監事的履歷

獲選股東監事

王航先生,1971年出生,現任北京厚生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創始合夥人,新希望集

團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王先生自2011年11月29日起出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000876))的非執行董事。王先生曾任本公司第四至六

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王先生亦曾任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公務員、昆明大商匯實業有

限公司董事長、新希望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聯華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四

川南方希望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及北京首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王先生

獲得北京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

張博先生,1973年出生,現任中國民生信託有限公司副董事長、執行董事、總裁,泛海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號:000046))董事,民生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董事。張先生曾任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侯馬市

支行副行長,本公司太原分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公司銀行部總經理、本公司公司銀

行部籌資理財處負責人、長沙分行籌備組副組長,民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

員、風險總監、副總裁、兼任飛機租賃事業部總裁。張先生獲得武漢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學位,復旦大學經濟學博士在讀,現為經濟師。

魯鐘男先生,1955年出生,自2007年1月16日起出任本公司股東監事、亦為本公司第六屆

監事會提名與評價委員會及監督委員會委員,現任齊魯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全國中小企

業股份轉讓系統上市公司(股份代碼:832666))獨立董事。魯先生曾任中國人民銀行黑

龍江省分行處長,中國人民銀行哈爾濱市分行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黑龍江省分行副行

長、常務副行長,中國人民銀行瀋陽分行副行長,東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華人

壽保險公司董事,中國民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總裁,深圳市新產業創業投資

有限公司董事長,新華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長、董事會執行委員會主席。魯

先生畢業於經濟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位課程進修班,現為高級經濟師。

獲選股東監事的薪酬將按照《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薪酬制度》確定。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股東監事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

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

義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股東監事概無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

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其他資料,亦無參與且過去未曾參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項。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股東

監事於過去三年概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在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擔任其他職務。概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的事宜。

獲選外部監事

王玉貴先生,1951年出生,現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海事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王先

生曾任本公司第一至第六屆董事會非執行董事,亦曾任中國船東互保協會總經理、中國

海商法協會、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常務理事及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份代碼:600837))監事。王先生於1977年畢業於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現為高

級經濟師。

包季鳴先生,1952年出生,現任復旦大學管理學院教授、EMBA學術主任、美尚生態景觀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碼:300495))獨立董事。曾任復旦大學

管理學院培訓部副主任、管理學院院長助理、復旦發展研究院秘書長、講師、副教授、

碩士研究生導師;上海教育委員會科技處副處長;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辦公室總

經理、海外事業部總經理、企業管理部總經理、集團執行董事兼海外公司董事長。包先

生為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博士後。

程果琦先生,1975年出生,現創業籌建公司。曾任中國工商銀行總行授信業務部高級經

理,授信審批部副處長、處室負責人、境外機構副職後備幹部。程先生獲得中央財經大

學金融學院金融學專業碩士學位,現為高級經濟師。

獲選外部監事的薪酬將按照《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薪酬制度》確定。

獲選外部監事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

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公司股份

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外部監事概無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

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其他資料,亦無參與且過去未曾參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項。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外部

監事於過去三年概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在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擔任其他職務。概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的事宜。

獲選職工監事

王家智先生,1959年出生,自2012年4月10日起出任本公司職工監事。王先生為本公司第

六屆監事會副主席,並為本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監督委員會委員。王先生自1998年加入本

公司,曾任本公司石家莊分行行長、黨委書記,曾於2001年至2002年任本公司石家莊支

行行長、黨委書記,於2000年至2001年為本公司福州分行籌備組成員,於1998年至2000

年任本公司信貸業務部業務一處處長等職。加入本公司前,王先生於1996年至1998年任

中國光大銀行青島分行市南辦副主任(主持工作)、發展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於1992

年至1996年任中信實業銀行青島分行辦公室科長,於1987年至1992年任山東臨沂經委、

體改委辦事員、副科長(科級),於1986年至1987年任中國工商銀行山東臨沂地區中心支

行信貸科信貸員,於1983年至1986年在山東電大脫產學習,於1981年至1983年任中國人

民銀行山東臨沂地區中心支行計劃統計員,於1980年至1981年任中國人民銀行費縣支行

統計員、信貸員。王先生獲得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哲學專業博士學位,現為高級經濟師。

張俊潼先生,1974年出生,於2016年加入本公司,現任本公司黨委副書記。加入本公司

前,張先生曾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副主任、辦公廳辦公室主任;中國證

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調研員、副處長。張先生亦曾就職於中國技術進出口總公司、

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張先生獲得北京大學世界經濟專業碩士學位。

郭棟先生,1961年出生,於2015年2月加入本公司,自2016年3月30日起當選本公司第六

屆監事會副主席,並為本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監督委員會委員。郭先生曾任中央統戰部

五局巡視員(正局級)、副巡視員(副局級)、處長、副處長;北京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副處長、主任科員;北京市國家機關工委辦公室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解放軍

52958部隊機要參謀;河北省長征汽車製造廠工人等職務。郭先生獲北京理工大學工商

管理碩士學位。

獲選職工監事的薪酬將按照《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監事薪酬制度》確定。

獲選職工監事與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概無任何關

係,亦無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義之任何本公司股份

權益。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職工監事概無任何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

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其他資料,亦無參與且過去未曾參與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

13.51(2)(h)條至第13.51(2)(v)條須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項。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獲選職工

監事於過去三年概無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擔任董事職務,亦無在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擔任其他職務。概無其他須提請本公司股東注意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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