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大学”大行其道,需治理“学历情结”下的畸形“学历需求”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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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考成绩公布查询之际,教育部、网信办和公安部三部门,再次发布高考关于录取的谣言和防范提醒。提醒指出,近年来,总有不法分子使用近似正规高校名称或仿冒正规高校网站混淆是非,还有使用中国、北京、首都、华北、华东、财经、管理、经济等热门词汇虚构高校,在网上网下进行招生诈骗。考生和家长不能轻信 “仿冒大学”。

“仿冒大学”大行其道,需治理“学历情结”下的畸形“学历需求”


所谓“仿冒大学”,就是虚假大学——子虚乌有的大学。在高考填报志愿期间,只要考生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填报志愿,是不会遭遇“仿冒大学”、虚假大学的,凡是进入招生计划书、志愿填报系统的大学,都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正规全日制高等学校。只有考生选择计划外的学校、教育机构,才会遭遇混淆学历性质,以及贩卖假文凭这类“招生诈骗”,而这主要是出于走捷径、投机占便宜的心理。治理这类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之外,更需要家长淡化“学历情结”,要以接受有质量的教育来选择计划外的学校和教育机构。

有很多人对“仿冒大学”、虚假大学一直存在感到不解,有关部门为何不“取缔”?但其实,这些“大学”根本就不存在,没有注册、没有办学地点,只是在网上套用一个大学名搞一个网站。所谓北京的虚假大学多,指的是“仿冒”、套用北京地区大学校名的虚假大学多。这些虚假大学根本没有办学,那怎么会吸引学生呢?这其实就是贩卖假文凭,把之前在地摊上贩卖假文凭搬到网上,而且,做虚假大学网站,主要目的是配合买假文凭者在使用假文凭时,向招工、招聘的用人单位展示假文凭。有一些从网上购买假文凭者,被用人单位发现,还声称自己被骗,说不知道买的文凭是假的。难道可以买到真文凭吗?说到底,这是装着不知道是假的,声称自己无辜被骗。

“仿冒大学”大行其道,需治理“学历情结”下的畸形“学历需求”


而混淆学历性质的招生欺诈,则和“仿冒大学”不同。这些机构是有办学实体的,但主要从事非全日制教育,学生完成学业,获得的是成人教育文凭。这些机构在招生时,宣称可以获得和计划内招生的全日制高校一样的文凭,甚至是名校的全日制文凭。而学生和家长也“信以为真”。事实上,家长和考生是清楚知道自己的考分距离名校的录取分数很远的,有的名校录取分为650分,考生的分数却只有300分,自己无法通过计划内招生填报高考志愿录取,却想着通过校外机构运作今后获得一样的大学文凭。这摆明就是欺诈,可家长和考生却相信机构会运作成功潜规则,而且还积极配合机构,直到最终拿到的文凭,就是自考文凭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而这些机构面对“维权”的家长,说出的话是,自己也不看看是什么分数,真以为天上可以掉馅饼。那么,如果这个机构确实通过这种方式获得了正规文凭,这对其他学生公平吗?家长自身的行为不也是违规违法的吗?

不论是“仿冒大学”横行,还是一些教育机构混淆学历性质进行虚假招生,这些行为存在的市场土壤,都是全社会的“学历情结”。因此,才会有各类围绕文凭的生意。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普及化时代,本来,在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文凭的作用应该变得次要,用人单位招聘人才和社会评价人才,都应该从能力角度评价,而非以学历识人,但是,目前我国的人才评价标准,主要还是学历,并把学历分为三六九等。虚假大学仿冒名校,机构混淆学历性质傍全日制大学,迎合的就是畸形的学历需求。只要畸形的学历需求存在,每年高考招生季,这类乱象就会一直存在。

“仿冒大学”大行其道,需治理“学历情结”下的畸形“学历需求”


尤其值得深思的是,为何非全日制成人教育机构,不能大大方方地以自身的办学质量吸引受教育者选择,而要混淆学历?这除了机构自身的原因外,还和我国的教育管理和评价体系存在学历歧视有关,这严重影响我国各类教育的平等发展,以及终身学习型社会的建设。因此,要治理招生乱象,就需要改革教育管理和人才评价,以彻底治理“学历情结”下的畸形“学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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