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博白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权威发布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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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威发布!2019年博白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已定!

  2019年博白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精神,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2019年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确保2019年我县城区小学新生顺利入学,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博白县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教育环境和规范的办学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我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二、领导机构

  为保障博白县城区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欧世东 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

  刘 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世喜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晓春 县发改局局长(主持博白镇政府工作)

  副 组 长:

  庞继广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梓伦 县公安局副局长

  胡燕绍 博白镇副镇长

  吴为开 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校长

  成 员:

  吴剑文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姚传旭 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周 松 城关派出所所长

  李 剑 城南派出所所长

  李海浪 城东派出所所长

  黄国钊 城厢派出所所长

  吴斯昆 马头岭派出所所长

  冯 轰 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常务副校长

  李裕锋 博白镇二小校长

  林东明 博白镇三小校长

  李绍坤 博白镇四小校长

  黄 干 博白镇五小校长

  罗 强 博白镇六小校长

  梁 广 博白镇七小校长

  杨振琨 博白镇八小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主任庞继广(兼)、胡燕绍(兼),副主任姚传旭、吴为开,成员从县教育局和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抽调,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组织和协调博白县城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原则。

  (二)坚持“按户口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公开录取、均衡编班”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三)坚持按政策落实现役军人、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子女就读原则。

  (四)按照政策落实地段内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就读原则。

  (五)坚持“面向全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工作,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没有学生因贫困失学。

  (六)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七)严肃新生入学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加强招生信息公开,做到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结果“七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招生入学工作公信力,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招生学校

  本方案中博白县城区小学包括博白县博白镇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六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

  五、招生对象

  (一)具有博白镇城区(即老博白镇)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招生公告发布之日。

  (二)驻博白县城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和博白城区的革命烈士的适龄子女。

  (三)地段内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适龄子女。

  (四)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五)生活在县城区的孤儿、城东扶贫搬迁安置点搬迁户适龄子女。

  (六)有居住证的(即户籍是县外的)且在县城区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

  (七)县内户口且在县城区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此日)以前出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小学入学须满6周岁。因此,各小学不得接受2013年9月1日(含此日)以后出生的儿童入学。

  各小学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地段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学校要协助村委或社区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六、招生办法

  博白县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公布《2019年博白县城区小学地段划分方案》及《2019年博白县城区小学招生公告》。各学校按公布的方案、公告的规定安排适龄儿童入学。

  (一)报名办法

  1.有博白县城区(指原老博白镇)户口的适龄儿童(即地段生)报名办法:

  凭户口本到辖区学校报名,由家长或监护人陪同适龄儿童本人到报名点报名,同时,须提交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监护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出生证明;④适龄儿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马头岭辖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到二至八小报读。

  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的,作为自动放弃在户口所在地的服务区学校就读,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到城区附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驻博白县城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博白城区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军官证、部队师级或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④适龄儿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⑤监护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3.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适龄子女入学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公安烈士或全国一级、二级英模或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证件;④适龄儿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⑤监护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或法定监护人的土地使用证及建设批文;④适龄儿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⑤监护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的,提供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出生证明。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全家在县城区生活,但户口不在城区,并且房产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如果适龄儿童和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同一本户口本,按有合法房产类处理,不在同一本户口本的不受理。

  5.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户籍是县外的且在县城区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居住证;④住房证明: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⑤务工或经商证明:工商证照或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⑥“五险一金”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⑦适龄儿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此类儿童统一到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报名,视情况分别录取到四小至八小就读。

  2019年城区各小学按①地段生→②驻博白县城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博白城区的革命烈士的子女→③公安烈士、全国一级、二级英模及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适龄子女→④生活在县城区的孤儿→⑤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地段内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⑥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即户籍是县外的且在县城区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的顺序招录新生。如某一学校因学位问题无法录完辖区内上述6类适龄儿童,则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学校就读(地段生按取得户口时间先后、有合法房产且实际入住的按房屋购买时间先后、有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按务工时间长短)。

  6.孤儿的将民政部门发的孤儿证交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并安排到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校就读;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指城东扶贫搬迁安置点)将贫困手册及移民局出具的搬迁证明材料(验原件、存复印件)交博白镇一区中心小学,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博白镇第八小学就读;博白县职校在编在岗教师子女带学校编制本及学校证明到二小报读;博白林场在编在岗干部职工(仅指原亚山林场总场部且住在昆仑华府小区的干部职工)的子女带单位编制本和证明、房产证到五小报读;泓和旺角小区住户的适龄儿童按去年方案到城西村小学或西江村小学报读;昆仑华府小区住户的适龄儿童到八小报读;组织部或县两办或人社局或教育局发文调入(含借调)城区单位工作且调入时间一年(2018年8月31日前调入)以上同时目前仍在调入单位工作的户口不在城区且在城区未购有房产的干部,其适龄子女带调动文件及单位证明到一区中心小学报名,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7.县内户籍在县城区务工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统一到博白镇第八小学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适龄儿童的户口簿;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③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④务工或经商证明:工商证照或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⑤“五险一金”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⑥适龄儿童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相片;⑦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需提供帮扶手册。审查原件,存档复印件。

  学校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最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复核组对材料进行复核,分数以复核组最终打分为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1)基本分值(50分)

  ①户口本:适龄儿童的户口本(5分)。

  ②租房合同(15分):房屋租赁协议(3分)、房东房产证(5分)及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完税发票(7分)。

  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10分)。

  ④合法经商、务工证明(20分):工商证照(20分)或劳动合同(15分)。

  (2)加分(17分)

  ①博白县城区经商、工作每年1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劳动合同生效时间计算)。

  ②购买有“五险一金”每项2分,最多加10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③属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提供帮扶手册)加2分。

  此类适龄儿童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到第八小学,录满即止。不能录取的可选择到民办学校或回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本方案中涉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监护人父母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须加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适龄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家长所提供的材料经核实是虚假的,将取消该适龄儿童本年度县城区的学位,由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二)办理流程

  1.8月11日-13日,家长到辖区学校领取《博白县城区2019年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填写好信息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2.8月14-16日,家长将《博白县城区2019年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至所在辖区学校或方案规定的学校审核。

  3.8月17-20日,学校组织工作组上门入户对辖区内家长所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实。

  4.8月21-24日,由复核组对各学校初步核验的信息材料进行分类复核。

  5.8月25日,在各辖区学校公布复核有效的名单及材料。

  6.8月26—27日,各校将预录名单送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录取名单。

  7.2019年8月28日,各学校根据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的名单,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相关适龄儿童到报名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并凭通知书入学注册。入学后,凭入学通知书办理学籍。

  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相关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当地政府或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如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地段学校不再提供新生学位: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②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③已入小学且注册办理有学籍的;④适龄儿童不到户口所在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有博白镇户口,辖区学校无学位的,安排到八小就读或民办学校就读)。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博白县人民政府成立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研究制定本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学校新生入学进行审核。

  (二)加强学籍管理。国家已实行全国联网的电子学籍管理,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政策。新生入学后,各校要按县教育局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一区中心小学负责城区小学学籍信息采集,新生学籍必须依据博白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录取名单办理,未经审批录取,县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

  (三)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各校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工作计划,均衡编班、均衡安排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以任何理由分设重点班、快慢班等。

  (四)严肃纪律,规范新生入学工作秩序。新生入学工作要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二是不准做任何违规宣传;三是不准以学科考试,如认字、写字、认读拼音、计算等入学测试的方式接收新生;四是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学校入学挂钩;五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六是不准未经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私自接收学生;七是不准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接收新生;八是不准大班额超计划招生;九是不准随意扩大范围超地段接收新生;十是不准乱收费。对于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为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进行,由博白镇纪委和博白县教育局纪检组组成联合监督组,由博白镇纪委书记卢露、博白县教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冰任组长,人员从博白镇纪委和博白县教育局纪检组抽调,强化对招生工作过程特别是材料审核工作的监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博白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2019年博白县城区小学地段划分方案

  2.博白县城区2019年秋季期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3.博白县城区2019年小学新生入学登记表

  博白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2019年8月6日

  01

  博白镇一小

  人民北路至朝阳东路,人民北路与朝阳东路口至公园路口,公园路口至新兴街,新兴街与康复楼路口至文化路,文化路至大街路口,大街路口至县政府,县政府门口至兴隆西路口至西郊站客运站桥头止。在此线路上以北(指原博白镇辖区,不含泓和旺角小区)均为一小教学服务区。

  02

  博白镇二小

  北至西:朝阳东路→新兴街→文兴巷→文化路→大街→兴隆西路为界

  东至南:人民北路→人民中路→振兴西路→南州南路→饮马江三路C段(水沟)为界

  凡在本线路图范围内(含上中下南园及居民区)的单位,街道,村民小组,住房均属二小的服务区。

  03

  博白镇三小

  以县人民中路为界,东面(除第七小学服务区外)为三小服务区;南至大转盘锦秀东路以北,以建设中的东风北路为界,西为三小服务区(即至锦绣家园止),东为七小服务区(即从金地嘉园起);北至公园洞口。

  04

  博白镇四小

  南州南路的宝中宝、客运站及附近居民区。

  人民中路以西、振兴西路以南的地区及附近居民区(官田小学服务除外),南至绿珠大道以北。

  05

  博白镇五小

  绿珠大道以南,直至马头岭工业区,包括门头根、樟岭、大路山、旺垌等生产队及附近居民点。

  06

  博白镇六小

  锦绣东路以南、东风路以西、绿珠大道以北、人民中路以东(包括罐头厂、老干局居民点)。

  07

  博白镇七小

  东风北路以东、锦绣东路以北(以南的锦绣天玺、腾龙府、美澳思等小区也到七小就读);城东村东片15个生产队以及水泥厂宿舍区,县食品公司种猪场,东起东方红、卢屋队,南到义田垌,梁屋队,北到白鸽冲队,其中包括东门岭队等。

  08

  博白镇八小

  三和幸福里小区、城东工业园区,城东新区异地搬迁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适龄子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等。

  

  ▌本文来源:博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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