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7所院校关于毕业论文复制比的规定,最低的10%,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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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时间来到十月下旬,一年一度的毕业论文选题、写作工作正式拉开帷幕。不少学子认为只要自己努力写,一定能够顺利毕业。但是在此我们友情提示,毕业论文选题还是应该给自己留点出路,例如你选择一个论正当防卫的选题,如果你没有很小的视角去写,那么你可能无法正常毕业,因为过去2、3年它太火了,你写出来的论文很大可能会超标。

  

  学术之路特收集了部分院校关于超标的相关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我校将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评前与答辩后两次论文检测。检测总文字复制比的合格标准为:去除本人文献文字复制比后,博士、硕士论文复制比均不得超过15%。

  答辩前论文检测:15%≤论文复制比<30%的,可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需再次进行检测,若仍超过15%,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30%≤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一年申请答辩。

  答辩后论文检测:论文复制比超过15%的,经同行专家确认,推迟半年申请答辩;论文复制比超过3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三年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复制比超过50%的,经同行专家确认,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于结果下发的3日内,由个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导师、导师组和学院审核后,报学位办申请复检。

  中南大学

  以检测报告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以下简称去除本人复制比)、“校内互检”为主要依据对检测结果进行认定和处理。

  (一)去除本人复制比和首次校内互检均小于10%者,可直接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二)10%<去除本人复制比≤20%,10%<首次校内互检≤20%,由指导教师根据论文核心部分文字复制比情况,负责审查并认定该论文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该论文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申请人须认真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学位评定分委会审批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如该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将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三)20%<去除本人复制比≤30%,20%<首次校内互检≤30%,必须重新检测论文,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若重新检测,去除本人复制比仍大于20%者,必须延期半年复检。延期复检去除本人复制比仍大于20%者,必须再延期一年复检。申请人延期复检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四)去除本人复制比或首次校内互检大于30%的,必须延期半年复检,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评阅。若延期半年复检,去除本人复制比仍大于30%的,必须再延期一年复检。若延期复检,去除本人复制比仍在20-30%(含)之间的,必须重新检测论文,重新检测未通过者,必须再延期两年复检。申请人延期复检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五)重新检测论文或延期复检论文校内互检仍大于20%的,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人工比对鉴定,并报告校学位办协同处理。

  

  西南政法大学

  合格的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均不得超过20%。

  优秀学位论文的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10%。

  对于经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学位论文,取消该学位论文作者本次学位申请资格,该学位论文作者须在不少于6个月的期间内修改学位论文后,方可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对于经检测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40%的不合格学位论文,须由作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修改后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复检。

  对于复检后总文字复制比超出合格比例一个百分点之内的学位论文,由作者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重新认定。

  对于复检不合格的学位论文,须在不少于3个月的期间内修改后方可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

  

  上海财经大学

  (1)重复率不高于论文总字数20%(含)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由指导教师结合核心章节相似比等情况,负责审查鉴定。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学位论文,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双盲”抽检环节。

  (2)重复率高于论文总字数20%、但不高于30%(含)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和所在院(所)负责对学位论文中存在的问题性质进行认定,并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检测合格、论文修改后重新检测、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重大修改后重新检测的,修改论文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论文修改完成后可申请重新检测一次,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重新检测仍不合格的,经导师和所在学院(所)同意,可在修改论文后申请复检,两次检测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论文修改时间计入学习年限,累计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3)论文重复率高于论文总字数30%的,应由学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其是否存在抄袭剽窃行为进行认定,并给出相应处理意见报研究生院备案。对经认定存在抄袭剽窃行为的,按照《上海财经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西北政法大学

  合格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经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20%但不超过40%的学位论文,应由论文作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重新开题并撰写论文,并在至少6个月后方可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经检测总文字复制比超过40%的学位论文,取消该学位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资格。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全文总文字复制比超过15%的(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或者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超过10%,暂停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华东政法大学

  (一)文字复制比﹤15%(不特别注明的复制比不含引用部分,下同)的,视为通过,可进入学位论文评阅环节。

  (二)文字复制比≥15%且﹤30%的,可在十日内进行整改,安排复检1次(即每次学位申请最多检测2次),整改后复制比﹤15%的,视为通过。整改后复制比≥15%的,终止本次学位申请。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的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三)文字复制比≥30%的,终止本次学位申请。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的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四)学位论文存在抄袭和剽窃且内容﹥10%、关键数据存在伪造篡改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重新提交学位论文的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各二级培养单位可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确定不低于前述要求的标准。

  欢迎补充分享你们学校的相关规定!据说某院系要求复制比不能超过10%,这样我都不敢引用法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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