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9中原教务处主任购机读卡提成受贿19万元被起诉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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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重庆8月24日电(记者 沈义)原重庆市第29中学教务处主任何某,在为学校采购机读卡等物资时,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供应商好处费19万余元。经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起诉后,8月23日,该区法院对何某案开庭审理。

据公诉人指控,2005年,重庆市第29中学需采购一批光电阅读机和机读卡。负责销售该器材的陈某找到何某,希望推荐他作为供应商,并称每张机读卡从中抽取回扣3分钱给他表示感谢。机读卡涨价后,何某每张抽取回扣5分钱。

2005年至2011年,何某在担任该校教务处副主任和主任期间,将陈某推荐为光电阅读机和机读卡的供应商,共收受陈某好处费31900元。此外,何某于2003年至2011年期间,在29中采购教辅资料、二级教材过程中,先后选定书商刘某、李某作为供应商,收取好处费86442元。2006年至2011年,何某负责招生录取、入学注册及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工作。有一次,学生家长魏某找到他,希望他帮忙,让其孩子入读该校。何答应帮忙,最后这名学生顺利进入29中读初中和高中,何某从而收取了魏某给的好处费。据查,何某为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入学名额,先后共收取好处费79000元。

鉴于何某的犯罪情况,检察官提出量刑建议:何某收取他人好处费19余万算数额巨大,但认罪态度好,建议法庭判处其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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