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聘1人公告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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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华师行人字〔2006〕51号)文件和学校《关于成立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通知》(华师行字【2016】19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梁子湖校区建设,现招聘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职员1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建设

指挥部办公室2017年管理岗位面向校内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学校在职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为我校本部职员或校机关、直属单位管理岗位的专技人员。

2.辅导员应聘此岗位的,必须符合辅导员岗位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并经所在学院及主管部门(学工部或研工部)审批同意。

3.具体岗位招聘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个人对照岗位信息和招聘条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填报《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校内竞聘上岗意向表》(一式两份,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和人事处各提交一份)。

2.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此次招聘工作。

3.招聘考核。一是结合竞聘者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情况进行考核;二是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工作思路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分讲述和答辩两部分。讲述内容包括个人情况简介、工作情况和工作思路。答辩是回答招聘小组提问。讲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招聘小组根据竞聘者的考核情况评定成绩(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30分、工作思路40分、答辩30分)并排出名次。

4.确定人选。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指挥部内张榜公示(或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无异议,通知应聘人员填写《华中师范大学人员调配审批表》(附件3),经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审核。

5.时间安排。

3月13日——19日,报名;

后续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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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华中师范大学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聘资料

梁子湖校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是财政全额补助的事业单位。为推动我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3人,依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招聘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简历、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材料发邮件到:。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回复,作为报名的凭证。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携带报名表、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材料至杭州市西湖区科海路288号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综合楼434办公室报名(工作日9:0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3、邮寄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表、简历、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材料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科海路288号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组织处。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邮戳为准,请妥善保管邮寄凭证。

(三)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邮、电话等方式回复初审结果。

四、考试

报名结束后,适时组织考试。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招聘单位通知来校进行考试。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校根据岗位职责和专业要求等内容拟定。初审通过人员首先进行结构化面试,然后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模拟试讲名单(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模拟试讲)。模拟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模拟试讲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考试实施前,除现场报名外,初审通过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在模拟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等文件执行。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本人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模拟试讲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我校办公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均在我校网站上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校纪委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童少玲;

2、联系电话:0571-87326185。

原标题: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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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研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岗位、范围及具体条件.docx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

2017年3月13日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因事业发展需要,校内外公开招聘相关职位,新录用的非本校事业编制人员实行经费自筹人才派遣的方式录用,待遇面议。招聘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核后,再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有意者请根据应聘岗位填写应聘登记表(附件1)并发送电子邮件至:。

职位申请方式:

1、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填写附件《继续教育学院(经费自筹)应聘人员登记表》,请将附件投递至相关邮箱地址: ,咨询电话:章老师 86971669;

3、同时将《继续教育学院(经费自筹)应聘人员登记表》按附件和文本两种方式在同一邮件中发送。

岗位名称:会计

招聘人数:1人

岗位职责:

负责学院高端培训业务的相关财务工作。

任职资格:

1.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并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肯吃苦。

2.服务意识强,乐于奉献,身体健康。

3.热爱会计工作,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忠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自觉维护学校、学院利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4、有会计上岗证优先;财会、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优先。

原标题: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聘启事(财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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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经费自筹)应聘人员登记表.doc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7年3月13日

根据《2016年下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016年第25号)规定,经过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高虎等肆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3月13日—3月21日(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举报反映。公示受理电话:0580-2095018。

原标题:2016年下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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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docx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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