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十万变侨生政策生变 家长状告教育机构要求退钱

栏目:行业动态  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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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海网11月22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文 陶小莫/漫画)不少家长为了让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想尽办法、花费血本,为子女买下“侨生”身份。然而,这样真的行得通吗?

  近日,湖里法院发布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在这起官司中,家长花了几十万元钱让孩子变侨生,结果“捷径”没走通反而引发一场官司。

  父母出钱为儿买侨生身份

  小唐的父母跟许多“中国式家长”一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考上一所好大学。在小唐高一升高二之时,他们便为小唐找了一条“好出路”:通过移民菲律宾的方式使小唐成为华侨生,而后再以此身份参加全国华侨生联考,考取更理想大学。

  2017年1月15日,双方签订协议。小唐的父亲找到厦门某教育培训机构,并作为小唐的代理人与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书》,协议约定教育机构需通过国内外联考课程培训使小唐取得全国联考报名资格(即准考证)。在协议签订后,小唐向教育机构支付了培训费25万元,包含菲律宾移民手续费3万元。

  2017年1月17日,小唐入学。根据招考规定华侨考生必须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四年之内有在国外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因此在签订协议后,小唐立即进入该教育机构菲律宾校区学习。

  在校违纪孩子被留校察看

  谁也没想到,2017年七八月期间,小唐被发现多次留宿同校曾姓女生宿舍并与其同一床位,同时在公共场合还与该女生亲吻搂抱。根据校区的制度规定,是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的。

  2017年8月5日,学校老师在检查中当场发现小唐留宿女生宿舍的行为并于次日通过微信告知小唐父亲,要求其将小唐带离校园。小唐父亲在收到消息后,表示自己作为家长没有尽到管教的责任,请求学校给小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2017年8月20日,小唐回国。该教育集团董事会于2017年8月22日发出通告,决定因小唐的“违纪”行为,对其作出留校察看一年处分,并停课一个月、由全日制寄宿生转为走读生,保留其学籍。

  后来,小唐于2017年9月入读湖南省常德市某中学。2017年9月20日,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吕某向小唐父亲发送微信,告知小唐处于离校反省中,时间到了学校会发正式通知催促返校上课。

  政策生变双方闹上了法庭

  2017年10月25日,小唐父亲通过微信向教育机构提出退费申请。而该机构截至法庭辩论终结之日仍保留小唐在菲律宾的学籍。

  不料,这退学退费申请还没谈拢,招考政策却发生了变化。

  自2019年起,华侨考生报名条件发生变化。增加规定考生父母一方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的条件。

  小唐的父母因在国内均有正式工作,无法前往菲律宾居留2年,而小唐也因违反校规留校察看,无法履行协议内容。

  为此,小唐状告教育机构,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并让被告教育机构返还培训费170000元。

  培训费用究竟该不该返还?

  双方对簿公堂,却对协议内容的履行各执一词。

  本案有两个焦点,第一个焦点是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能否解除?对此,法院认为,由于2018年5月30日教育部等四部委发布新的招生政策,增加了对于考生父母一方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期限的规定。小唐父母的客观情况不符合新的招生政策要求,小唐取得参加中国港澳台华侨联合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招生政策的变化,系双方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之一。小唐据此要求解除合同,符合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第二个焦点若能解除,培训费是否应返还?对此,法院认为,教育机构至今仍保留小唐在菲律宾的学籍,表明其一直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此,法院认为,截至法庭辩论终结之日双方合同并未解除,此后才发生解除的效力。所以,法院酌情认定教育机构应退还小唐未履行完毕合同期间对应的培训费。

  最终,法院判处解除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并判处教育机构应退还小唐培训费504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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